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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光正集团股票代码00252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星毓单菁菁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
电话0991-37665510991-3766551
电子信箱zhuxingyu2016@163.comcloversjjj@126.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34,944,664.58292,714,914.1611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33,859.52-23,625,245.6114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509,505.72-25,532,417.36125.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437,944.3383,837,712.29-88.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51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51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3.14%4.3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434,498,741.232,670,351,660.83-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24,378,860.20811,863,449.101.5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32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66%129,168,7080质押123,750,000
林春光境内自然人5.00%25,166,64018,874,980质押25,166,640
王文学境内自然人1.93%9,215,1290
新疆天成拓展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1%8,090,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润之信87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30%6,560,0000
KING JOIN GROUP LIMITED境外法人1.01%5,085,1780
徐九丁境内自然人0.86%4,331,9810
隋熙明境内自然人0.76%3,850,0000
乌鲁木齐绿保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0%3,500,0000
新疆德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8%2,925,8101,462,90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公司已知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公司经营取得成绩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94.47万元,比上年同期29,271.49万元增长116.92%;其中:钢结构行业收入4,526.62万元,较上年同期12,276.63万元,下降63.1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13%;天然气、油品行业收入19,232.42万元,较上年同期16,041.16万元,增长19.8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0.29%;供热行业收入1,020.77万元,较上年同期953.70万元,增长7.0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61%;2019年1-6月大健康板块实现收入38,714.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0.97%。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4,709.2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3.39万元。

(二)加快辅助产业整合,加大医疗业务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聚力眼科医疗业务,加快整合辅助产业”的战略发展思路,逐步启动能源业务剥离,调控压缩钢结构业务规模,加大对医疗业务内部管理及外部扩展的投入。在现有9个大、中型城市12家医院业务规模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医院为平台,逐步布局辐射区域内中、小型医院,方便区内患者更快更好的实现就医,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域内的业务优势。产业并购基金及投资团队持续挖潜优质合作标的,为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及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激励体系,强化管理协作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延长完善激励体系,互惠共生,赋予员工主人翁身份,挖潜员工的内在动力,增强优秀人才对企业的附着力及认同感,持续巩固提高核心团队的协作能力及对企业的使命感。同时,进一步推进眼科业务并入集团后的全面融合,从财务培训、运营管理及企业文化多方面开展业务交流与团建活动,推动眼科业务对标上市公司管理体系的融合,强化管理协同。

(四)加强科研与学术交流,行业地位稳步攀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公司主办的第三届全国眼科浦江论坛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同济眼底病论坛在上海举行,来自全国的300多名眼科专家围绕眼科新技术、新进展以及近视防控国策等眼科发展新方向展开充分研讨与交流。论坛的举办,旨在优化整合公立医院和社会医疗机构的办医资源,汇聚全国各地眼科专家及学界同仁的力量,促进我国眼科尤其是眼底病诊疗创新临床技术、先进科研成果的分享、互通,为我国专业眼科人才的培养、眼科发展水平的提高提供助力。

(五)不断完善医疗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医疗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市、区各级医疗监管机构质量评定要求及规范,定期开展内部培训与考核评优。多管齐下管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医疗、护理、院感质量控制标准等培训;对医院质量管理开展不定期检查指导、查漏补缺;推广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成功经验;改革手术医生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手术医生质量意识,防范医疗风险。

(五)坚持公益送光明,担负责任树典范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深怀感恩,回报社会。持续在喀什、克州积极推动乡镇气化工程,为当地贫困家庭提供就业培训,指导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助力公司所在地精准扶贫。新视界眼科全国236辆光明快车持续为全国各地送去公益普查,精准扶贫对口支援西藏日喀则人民医院,持续开展“光明援藏?天籁之行”、"集善扶贫健康行?三星爱之光项目,树立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新典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1、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4)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项目调整情况 (1)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调整情况 (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 永 麟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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