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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涉及的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涉及的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0)第031号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总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2

第一章 基本情况 ......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价值类型 ...... 11

五、评估基准日 ...... 11

第二章 评估依据 ...... 12

一、法律法规依据 ...... 12

二、评估准则依据 ...... 12

三、资产权属依据 ...... 13

四、取价依据 ...... 13

五、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 13

第三章 评估方法 ...... 14

第一节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 14

一、流动资产 ...... 15

二、设备类资产 ...... 16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

四、负债 ...... 18

第二节 收益法 ...... 18

一、评估技术思路 ...... 18

二、本次收益现值法评估思路 ...... 19

第四章 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 21

一、进行前期调查 ...... 21

二、编制评估计划 ...... 21

三、进行现场调查 ...... 21

四、整理评估资料 ...... 22

五、展开评定估算 ...... 22

六、形成评估结论 ...... 22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 23

第五章 评估假设 ...... 23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 23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24

第六章 评估结论 ...... 24

一、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 24

二、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 ...... 25

三、评估结论 ...... 26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 26

第八章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7

第九章 资产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 27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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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以下简称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超出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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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涉及的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0)第031号

摘 要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而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此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通常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在评估中,我们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勘察和核实,还实施了其他的必要程序。

在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004.66万元,评估值17,018.37万元,评估增值15,013.71万元,增值率7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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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上述经济行为,由委托人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一年,自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二O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止。在经济行为实现日距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且评估对象状况未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未发生较大波动是有效。

本摘要不得被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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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0)第031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而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名称: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临淄朱台镇朱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峰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肆佰陆拾捌万伍仟捌佰壹拾玖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002521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468.5819万元。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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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沙”)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魏家村法定代表人:朱彩霞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砂布、砂纸、砂带涂附模具基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

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树芬货币38038.00
2荣庆云货币16016.00
3朱彩霞货币16016.00
4朱玉春货币404.00
5路林梅货币404.00
6郭爱丽货币404.00
7刘晓晓货币404.00
8孙业立货币404.00
9罗长华货币404.00
10延海林货币404.00
11孙竹青货币202.00
合计1000100

2、公司简介

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是专业从事中高档砂布、砂纸、砂带等涂附磨具基材产品的研发制造企业。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内能够稳定批量提供中、高档涂附磨具基纸的生产厂家,能够替代进口同类产品。目前公司有30余个成熟品种,涵盖干砂乳胶纸、水砂乳胶纸、免预涂牛皮纸和防油纸等系列。其中乳胶纸系列相比免预涂牛皮纸、防油纸系列,由于浆内添加了化纤和胶乳,使得纸基物理强度更好,有更好的撕裂度和耐破度,应用范围很广。山东华沙生产的乳胶纸具有耐水、防油效果好,开卷幅面平整挺括性好,涂胶植砂面平整性好,可满足P5000产品生产,涂胶润湿流平好,砂纸产品生产高温长时间过程中纸基稳定性优良、收缩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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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不翘曲, 颜色变化差异小,产品批次间稳定性好等众多优点。

3、组织机构图

4、主要资产状况

企业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商品),其中原材料为9302-2#蓝印刷纸 1430/102、9302-1#浅蓝印刷纸 1200/102等,共计16项,产成品(库存商品)为HS001乳胶纸-咖啡色、HS003免预涂牛皮纸-黄色等,共计29项。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其中:机器设备有53项,包括1575造纸机、减速机、气动隔膜泵等;电子设备共计3项,包括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

5、近年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6,823.181,704,786.141,673,038.37
应收票据3,009,710.443,719,508.94
应收账款636,460.502,509,958.229,343,531.98
预付账款14,819.63168,253.39
应收利息67,463.0227,808.8543,129.40
其他应收款2,229.18189,874.10182,427.46
存货432,445.292,292,981.904,424,041.41
其他流动资产9,000,000.003,414,064.994,078,162.20
流动资产合计10,670,240.8013,149,184.6423,632,093.15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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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4,594,142.764,286,169.69
在建工程36,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3,025.77113,814.69
非流动资产合计36,000.004,627,168.534,399,984.38
资产总计10,706,240.8017,776,353.1728,032,077.53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519,870.00
应付账款385,509.484,498,523.566,725,328.94
预收款项60,919.67
应付职工薪酬19,831.3956,375.70298,775.54
应交税费62,126.50206,516.89900,419.63
流动负债合计467,467.375,281,286.157,985,443.78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467,467.375,281,286.157,985,443.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盈余公积金225,629.36980,786.03
未分配利润238,773.432,269,437.669,065,847.72
所有者权益合计10,238,773.4312,495,067.0220,046,633.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706,240.8017,776,353.1728,032,077.53

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17年2018年2019年
一、营业总收入761,687.5914,451,443.0460,298,365.55
营业成本516,521.3610,782,026.5648,067,092.08
税金及附加9,158.246,309.86163,141.25
销售费用11,244.00367,454.231,413,783.24
管理费用27,426.47347,746.87342,528.00
研发费用27,857.77
财务费用-503.28-4,855.95-39,095.34
资产减值损失133,210.47-326,162.22
投资净收益67,463.02159,106.1093,238.35
二、营业利润197,840.802,978,657.1010,090,134.68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14,300.00
三、利润总额265,303.822,964,357.1010,090,134.68
减:所得税26,530.39708,063.512,538,567.95
四、净利润238,773.432,256,293.597,551,566.73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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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字[2020]第3-00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无产权关系,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96%股权。

(三)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遵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评估目的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为此,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201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总计为28,032,077.53元,负债总计为7,985,443.78元,净资产为20,046,633.7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23,632,093.15
货币资金1,673,038.37
应收票据3,719,508.94
应收账款9,343,531.98
预付款项168,253.39
应收利息43,129.40
其他应收款182,427.46
存货4,424,041.41
其他流动资产4,078,162.20
二、非流动资产:4,399,9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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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4,286,169.69
递延所得税资产113,814.69
三、资产总计28,032,077.53
四、流动负债:7,985,443.78
应付账款6,725,328.94
预收账款60,919.67
应付职工薪酬298,775.54
应交税费900,419.63
五、非流动负债:
六、负债合计7,985,443.78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046,633.75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0】第3-00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主要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实物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其中: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账面值4,424,041.41元。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账面值4,286,169.69元。

(五)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资产状况

本次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的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专利权,包含2项实质审核阶段的发明专利,2项初审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全部为应用于产品上或是正准备应用于产品上的专利。其均无账面值。具体详细介绍如下:

1、发明专利名称:涂覆磨具用免预涂牛皮纸及其制备方法

申报日期:2019年11月22日,当前进入实审阶段

专利权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延伟 冀建

申请号:201911153296.X

专利情况说明:牛皮纸主要采用硫酸盐针叶木浆为原料,经打浆,在长网造纸机上抄造而成,柔韧 结实,耐破度高,能承受较大拉力和压力不破裂,广泛适用于各种包装用品,如纸袋、手提 袋、彩盒、礼品盒等。由于具有无毒、无味、无污染的特性,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而且可降解、可回收再利用,在环保日益成为趋势的当今,牛皮纸已经成为国际上最受欢迎的包装材料之一。当前,涂覆磨具用的牛皮纸,需要砂纸厂购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买牛皮纸后再用油性助剂浸涂处理做成防水纸,砂纸厂自行进行浸涂处理污染大,环保压力大,且现有的油性溶剂处理的纸张处 理成本高,工序繁杂。本发明主要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涂覆磨具用免预涂牛皮纸。该专利产品耐水性好,水性胶环保,防油效果好,吸水性小,表面流平效果好;本发明同时提供 了其制备方法,更加环保,使下游生产厂家省去浸涂工序,一次成型,节约成本。

2、发明专利名称:涂覆磨具用纸背面防滑涂层用背涂料及采用其制备涂覆磨具用纸的方法申报日期:2019年11月22日,当前进入实审阶段专利权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明人:延伟 冀建申请号:201911153300.2专利情况说明:本发明属于涂附磨具工业用纸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涂覆磨具用纸背面防滑涂层用背涂料及采用其制备涂覆磨具用纸的方法。目前的涂附磨具用纸,分为自处理牛皮纸和乳胶纸两种,牛皮纸自处理产品以及国内的乳胶纸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中均没有防滑涂层,造成手工打磨的过程中,容易把握砂纸不牢,易打滑,降低了手工打磨的效率;尤其在水砂的使用过程中,水的存在会使得纸 张更易打滑,不利于工人操作。 因此,亟需探索一种适用于涂附磨具用纸背面防滑涂层用背涂料。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涂覆磨具用纸背面防滑涂层用背涂料。采用背涂料进行涂布后制备的涂覆磨具用纸,既可以很好的进行补水,又利于印刷,而且在水中浸泡和高温揉曲时不易脱落,且表面的粗糙度好,摩擦力大,在两张纸对搓过程中达到搓不动的效果;本发明同时提供了采用其制备涂覆磨具用纸的方法。

3、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一种胶液自动恒温控制系统

申报日期:2019年10月12日 ,正在初审阶段

专利权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延伟

申请号: 2019217059570

专利情况说明:在涂附磨具用纸生产过程中,其中一道工序需要施胶,该胶液有热粘冷脆的特性,当胶液温度过高时,粘度比较大,就难以保证工艺要求,当胶液温度过低,胶液粘度较低,同样不符合使用要求,因此,使胶液保持在一定的温度是保证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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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的关键步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有效保持胶液有效温度,安全高效的胶液自动恒温控制系统。本实用新型能够高精度地控制胶液的温度,使胶液保持合适的粘度,提高涂层的厚度均匀性,提高成品率。

4、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一种胶乳和填料的固液气三组份自动配料系统

申报日期:2019年10月12日,正在初审阶段专利权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明人:延伟申请号:2019217069680专利情况说明:在造纸领域的配料过程中,大多需要人工配料,耗时耗力,成本高,且计量不准确,特别是在需要进行固态、液态及气态等,两态或三态物料进行配料时,较为费时费力,现在需要一种能够减少人工配料、降低成本、计量准确的配料装置。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够减少人工配料、降低成本、计量准确的胶乳和填料的固液气三组份自动配料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技术中在以上各生产过程中均存在很多的粉尘污染、劳动强度大、影响操作员工职业健康、计量不准确等多种情况,生产装置无法实现清洁化、自动化及信息化的问题。

(六)列入评估范围的账上有账下无资产状况

无。

四、价值类型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状态等的了解,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和要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二)上述评估基准日是委托人考虑本次经济行为需要所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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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4月21日财政部令第86号公布根据2019年1月 2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008年11月10日发布);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七)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九) 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准则依据

(一)《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三)《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四)《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五)《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六)《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八)《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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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十)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十一)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十二)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十三)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十四) 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三、资产权属依据

(一)公司设备发票、购置合同;

(二)公司章程及审计报告;

(三)其他权属依据。

四、取价依据

(一)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二)国家宏观经济、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三)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四)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销售等经营的资料;

(五)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经营计划及收益预测资料;

(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基准日资产评估明细表;

(七)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所处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分析资料;

(八)Wind资讯、网络、报刊查询的行业资料;

(九)评估师市场调查取得的有关评估资料;

(十)其他相关资料。

五、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资料;

(二)企业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四)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五)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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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被评估企业属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增资及合并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对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值进行分析比较后,以其中更为合适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第一节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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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对货币资金中的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实,对申报单位评估基准日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倒轧,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对主要存款账户进行发函询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二)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购销合同,核实了票据真实性,包括出票人、出票日、到期日、票面利率、有无背书情况等。经核实无误,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三)应收账款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结算账户、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状况,对大额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回函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往来应收款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对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财会上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四)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结合相关合同,对预付账款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由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详细介绍各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评估人员按照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具体分析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因其发生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较近,且欠款对象为长期往来客户,判断其不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五)应收利息

评估人员结合应收利息金额,对应收利息的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由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详细核实实际情况,评估人员按照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具体核算计息期,根据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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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结算账户、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状况,对大额账款发函进行了询证和确认,同时,按照账龄将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类,对于内部单位及个人借款,可全额收回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外单位款项,对各项应收款进行了风险分析,以可收回金额确认评估值。

(七)存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存货为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商品)。

1、原材料

对于正常周转使用的原材料,由于购置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以核实后的账面单价与核实后的存货数量的乘积确定评估值。

2、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为企业所有的乳胶纸、牛皮纸等,评估人员对基准日企业正常销售的产成品以评估基准日产成品的实际库存数量,乘以其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销售费用和适当净利润计算得出评估值,评估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单价×(1-综合扣除率)

综合扣除率=销售费用/销售收入+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所得税额/销售收入+适当净利润/销售收入

(八)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农行本利丰步步高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和待抵扣进项税额,评估人员通过对其他流动资产进行查验、测试,查看其原始凭证,确定其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完整性;经查验,账实相符,根据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二、设备类资产

本次评估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不含增值税。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综合确定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值的方法。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一) 重置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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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直接费用和合理的间接费用,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1、 机器设备

对于重要设备,如果仍在现行市场销售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销售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置价。确定购置价后,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确定设备的重置成本。

对于价值相对较低且市场上常见的无需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购置价÷1.13

(1) 有关取费依据和标准

1) 运杂费的确定

机器运杂费包括从发货地到设备使用地所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及其他有关费用,通常采用机器购置价的一定比率计算,计算公式:

运杂费=购置价×运杂费率

2) 安装费

安装费=购置价×安装费率

3)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精神,购置价的增值税率为13%,安装费、基础费的增值税率为9%,其他费用的增值税为含税其他费用与不含税其他费用之差。

2、电子设备

对于电子设备,评估人员通过查询《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及《太平洋电脑网》、《中关村在线》等网站并经适当调整确定设备原价,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购置价÷1.13

对于使用时间较长,且目前市场已经不再出售的电子设备,则直接以市场二手价或可变现价值确定评估值。

(二) 成新率的确定

1、 对于重要的大型设备,按照年限法计算出的年限法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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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法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

2、 对于一般的普通设备及电子设备,以年限法为主确定设备的成新率。对更新换代速度快、价格变化快的设备,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成新率=

100%经济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100%经济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

(三)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成本法评估的原理,将重置成本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被评估单位实行新会计准则,在2019年12月31日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即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产生的,经审计调整形成的所得税应纳税差异,为会计和税法在确认企业所得税时的暂时性差异。评估中首先对计提的合理性、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方法、适用税率、权益期限等进行核实,判断未来能否实现对所得税的抵扣;然后按评估要求对所涉及的债权类资产据实进行评估。

四、负债

企业负债为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

评估中对各类负债主要款项的业务内容、账面金额、发生日期、形成原因、企业确认依据以及约定的还款期限、方式等进行调查、核实;对各类预计负债的主要内容、计提依据、计提方法、计提金额等进行审核;对重要的负债,向有关人员或向对方单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询证;对负债履行的可能性进行必要的分析,确认是否存在无需偿付的债务、无需支付的计提。

在充分考虑其债务和应履行义务的真实性前提下,以经核实的负债金额作为评估值。

第二节 收益法

一、评估技术思路

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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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不难看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产生的利润越多,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应用收益法评估资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委估资产必须按既定用途继续被使用,收益期限可以确定;

2、委估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

3、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

4、与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收益法计算公式为:

nP=∑[Ri/(1+r)

i]i=1式中:

P——经营性资产现金流折现值n——收益期年限Ri——第i年的预期收益r——折现率

二、本次收益现值法评估思路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即经济收益流Ri是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产生的现金流。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得出折现值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非经营性负债,计算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一)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股东权益净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股东权益净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1、明确的预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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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未来的发展计划和行业的发展情况,明确的预测期为2020年至2024年,2025年及以后各年均维持在2024年的水平。

2、收益期

由于通过评估人员的调查,被评估单位具有开阔的市场,企业未来可以长期经营,未发现企业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3、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新取得的有息债务本金-有息债务本金偿还额

4、折现率

折现率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股东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定价模型(CAPM)估算,公式为:

Re=Rf+β×ERP+Rs

其中:

Re:折现率

Rf:无风险回报率

β:Beta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企业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关系、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资产。

(三)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直接关系、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负债。

(四)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多为溢余的货币资金。

(五)新取得的有息债务本金与有息债务本金偿还额

根据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计划,无需对外融资获取有息债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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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评估不考虑新取得的有息债务本金与有息债务本金偿还额。

第四章 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一、进行前期调查

我公司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到委托人处和被评估单位与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评估对象、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点,了解企业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等相关情况,了解委托人对评估基准日的考虑和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具备承担此项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况下,与委托人洽谈并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安排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成评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经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做出相应的时间安排。

三、进行现场调查

(一)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同时,指导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二)向被评估单位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以及财务报表、经营统计资料、近年审计报告等。

(三)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资产核实:

1、检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照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点项目,将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各类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式进行数量核实,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同时,对重点设备进行现场查勘,形成详尽的查勘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谈;

3、对大额、重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主要负债的相关协议、合同,了解形成过程,偿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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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查明固定资产的产权状况;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主要产品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五)对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之“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中的未来主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预测数据进行历史比对、能力衡量、横向比较、趋势分析,以判断其未来实现的可能性或可实现程度,及在收益法评估时的可利用程度。

(六) 开展被评估单位外部的调研活动,包括走访市场或查询市场资讯,了解企业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趋势、市场占有情况和同行业其他企业产品的相应情况,以及市场竞争态势;通过网站、专业刊物等媒体,了解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市场分析、行业发展意见和行业统计数据;走访管理部门和相关市场,掌握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进行电话询问、咨询等形式的市场调查,获取价格手册、媒体资讯以外的价格信息。

四、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即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和收益法评估等类别,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展开评定估算

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进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据、参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六、形成评估结论

对成本法评定估算的全过程、各项数据的形成、各项参数的选取等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数据、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以进一步完善评估,保证评估结果的相对合理性,得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同时,对收益法评定估算的全过程、各项数据的形成、各项参数的选取等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数据、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以进一步完善评估,保证评估结果的相对合理性。然后,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充分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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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和比较,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其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数量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经过本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形成初步报告。就初步评估报告向委托人征求意见,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必要沟通。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委托人对报告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然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第五章 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而所有公允的评估结论都是有条件约束的。资产评估假设正是表现资产评估条件约束的重要形式。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定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仍按照原来的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

(二) 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被评估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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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具体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第六章 评估结论

一、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一)成本法评估结果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成本法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2,803.20万元,评估值2,866.57万元,评估增值63.37万元,增值率

2.26%。

负债账面价值798.54万元,评估值798.5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2,004.66万元,评估值2,068.03万元,评估增值63.37万元,增值率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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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1流动资产2,363.202,418.0154.812.32
2非流动资产440.00448.568.561.95
3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持有至到期投资---
5长期应收款---
6长期股权投资---
7投资性房地产---
8固定资产428.62437.188.562.00
9在建工程---
10工程物资---
11固定资产清理---
12生产性生物资产---
13油气资产---
14无形资产---
15开发支出---
16商誉---
17长期待摊费用---
18递延所得税资产11.3811.38--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20资产总计2,803.202,866.5763.372.26
21流动负债798.54798.54--
22非流动负债---
23负债合计798.54798.54--
2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04.662,068.0363.373.16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004.66万元,评估值17,018.37万元,评估增值15,013.71万元,增值率748.94%。

二、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

本次评估,我们分别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两种方法,通过不同途径对委估对象进行估值,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为14,950.34万元,差异率为7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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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评估中对未来收益指标进行预测时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行业情况、管理层的战略调整措施、发展规划、经营能力等多种因素。成本法评估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发,对评估范围内的单项资产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通过分别估测的所有可确指的资产加和而成的。成本法很难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整体资产效益的贡献,也难于评估范围内各项单项资产同技术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出的整合效应,即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而收益法重点关注的是委估资产整体的盈利能力,既包括各项单项资产的带来的收益,也涵盖了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收益。

根据以上分析,并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我们认为采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比较合理。

三、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的评估结论是: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7,018.3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004.66万元,评估增值15,013.71万元,增值率748.94%。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存在由于具有控制权与缺乏控制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及股权流动性影响。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及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该等资产用于本次评估目的可能承担的费用和税项,未对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未考虑资产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诉讼事项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购置、建设时,增值税可以抵扣,故本次固定资产、存货的评估值不含增值税。

三、本报告中所使用的资料均来自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经营管理及财务资料。

四、公司生产所需的厂房为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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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业有限公司处所租赁,租赁期限为2017年10月到2020年10月,年租金25万元,到期后续租,年租金不变,租金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中体现,并依据租赁合同进行预测。

五、本次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的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专利权,包含2项实质审核阶段的发明专利,2项初审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均无账面值,因该专利均处于申请审核阶段,本次评估秉着谨慎性的原则,不予进行评估。

第八章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诉讼等目的),由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二、本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二O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评估结论即失效。我们不对委托人、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超出有效期使用评估报告或者虽在有效期内但评估对象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已发生较大波动时仍然使用评估报告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四、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六、未征得我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章 资产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0年4月23日,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件(见附件目录),附件是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二、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委托人承诺函;

四、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七、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八、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卡;

九、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账面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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