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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特委托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贷款提供担保保证。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就该笔贷款事项向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联董事刘程宇、刘玲对以上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3月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3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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