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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时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对公司2020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有关信息的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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