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70 号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5,000万元额度内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1年9月,你公司期货账户累计投入资金7,000万元,超过前述额度。截至2021年9月30日,你公司期货账户累计实际亏损5,510.53万元,占2020年净利润的92.92%。2021年9月29日和9月30 日,你公司收到期货交易员5,510.53万元赔偿款。你公司未就超额投入期货账户的保证金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披露义务,且迟至2022年1月27日才对外披露前述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和收到大额赔偿的情况,并对你公司2021年三季报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11.11.3条、11.11.5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1.8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