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关联人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进行评估,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上述债权,交易方式、价格参照标准、交易定价原则等符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坚政、刘伟、卢颐丰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