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材料,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支付事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次交易有助于回购方减轻压力,开展经营,创造业绩,筹措资金,支付款项,从而有利于公司回收股权回购款项,但仍存在回购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回购款项的风险。我们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债务人签署房产抵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中钰资本等签署房产抵债协议,有利于降低公司债权回收风险,减少应收款规模,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傅坚政 卢颐丰 刘伟
2020年8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