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材料,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傅坚政 卢颐丰 刘伟
2020年8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