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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2022年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71,607,400.03186,975,276.86-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77,580.423,603,639.545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589,088.633,236,993.487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133,224.4830,539,873.33-70.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10.006555.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10.00655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8%0.58%0.3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48,457,776.551,406,057,638.99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633,717,454.19629,042,443.61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6,325.18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2,691.86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6,031.41
减:所得税影响额-3,163.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992.58
合计-11,508.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比例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59,788,683.7085,579,435.23-30.14%主要系本期保证金到期兑付所致
应收票据30,439,377.019,975,995.73205.13%主要系本期收到商业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应收账款391,654,385.88299,904,881.6330.59%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调峰收入尚未收到款项所致
预付款项25,504,214.2415,722,619.5262.21%主要系预付货款较多所致
其他应收款20,250,749.2734,808,333.52-41.82%主要系收到出售使用权资产尾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3,142,662.876,059,318.52281.94%主要系预付新购设备款所致
应付票据27,264,551.5565,372,302.46-58.29%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较多所致
合同负债6,469,157.753,762,739.3371.93%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较多所致
其他应付款11,259,045.6922,768,476.08-50.55%主要系本期归还控股股东无息借款所致
递延收益18,000,000.00-100%主要系本期安徽宝馨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2、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2、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增减比例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3,508,010.025,399,334.38-35.03%主要系公司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成本管控所致
其他收益192,022.68605,994.79-68.3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少所致
投资收益1,476,990.813,968,577.33-62.78%主要系本期金茂宝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以及海胶亏损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401,713.65-2,703,179.57114.86%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工作,转回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936,404.43-1,992,212.8853.00%主要系本期长期库存比上年同期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2,271.87--100.00%主要系本期新增资产处置所致
营业外收入0.1565,000.00-100.00%主要系上期厦门收到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贴而本期没有所致
所得税费用1,117,928.72856,200.7530.57%主要系本期利润比上年同期多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增减比例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33,224.4830,539,873.33-70.09%

主要系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26,264.36-3,471,744.28-684.22%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54,018.31-25,368,737.24197.58%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8,431.56-3,223,745.6297.88%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69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5.16%84,000,0000
陈东境内自然人14.55%80,588,3680质押80,163,286
冻结28,410,000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0%27,701,7140质押20,000,000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耐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22%23,396,8030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增强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82%15,600,0000
汪敏境内自然人1.70%9,422,5260质押9,422,526
沈怡境内自然人0.66%3,655,2000
魏品乐境内自然人0.61%3,362,1000
王墨兰境内自然人0.49%2,736,9000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智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其他0.40%2,225,854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广讯有限公司8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84,000,000
陈东80,588,368人民币普通股80,588,368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27,701,714人民币普通股27,701,714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耐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3,396,803人民币普通股23,396,803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增强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6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600,000
汪敏9,422,526人民币普通股9,422,526
沈怡3,655,200人民币普通股3,655,200
魏品乐3,362,100人民币普通股3,362,100
王墨兰2,736,900人民币普通股2,736,900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智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2,225,854人民币普通股2,225,85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与股东陈东、汪敏夫妇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本报告期末,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增强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5,600,000股,沈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745,700股,魏品乐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362,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上海阿帕尼公司业绩承诺及重大亏损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袁荣民先生于2014年11月3日签订的《关于阿帕尼电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之交易协议》约定,袁荣民先生向本公司作出上海阿帕尼业绩承诺:2014年保持盈利;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如上海阿帕尼上述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不成上述承诺最低标准之净利润总额的,且非因本公司原因所致,则袁荣民应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按本协议约定就阿帕尼实际利润与本协议承诺最低标准之利润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等价现金方式补偿本公司。如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内,上海阿帕尼任何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则袁荣民应于审计机构就阿帕尼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之日起十五(15)日内对上海阿帕尼当年净利润亏损予以补足(补足金额为当年度净资产亏损金额以及补足过程中各方需承担的税费之和)。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阿帕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已连续三年出现了亏损,净资产为-1.28亿元。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要求袁荣民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之催告函暨<协议解除通知书>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已经敦促其履行承诺,但袁荣民一直未予履行。本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袁荣民股权转让合同一案。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17)苏0505民初1061号)。一审判决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4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鉴定费450,000.00元,合计638,439.00元,由原告负担。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7)。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苏05民终9468号】,并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2019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苏05民终9468号】。判决如下:1、撤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2、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4年亏损金额1746704.09元以及自2015年4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3、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5年亏损金额20906185.99元以及自2018年7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4、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2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83439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450000元,合计638439元,由袁荣民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3439元,由袁荣民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40)。

判决生效后,袁荣民仍未履行判决生效确定的义务,公司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8日出具了《结案通知书》【(2019)苏0505执3142号】,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了案件执行费64.1467万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了《应诉通知书》【(2019)苏民申7163号】,申请再审人袁荣民与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5民终9468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6)。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苏民申7163号】,驳回了袁荣民的再审申请。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2021年5月6日,公司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向法院申请恢复代位执行上海阿帕尼对袁荣民享有的到期债权。

2022年1月26日,公司与袁荣民达成和解协议,由袁荣民根据约定的还款计划分期还款,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同日出具了(2021)苏0505执恢218号《结案通知书》,对袁荣民个人应承担的责任部分终结执行。公司将通过代位执行上海阿帕尼在本案中对袁荣民享有的到期债权,加大力度督促袁荣民履行付款义务,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江苏捷登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东、汪敏夫妇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771.26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25%,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0,958.5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8%。

3、与瑞典阿帕尼的法律纠纷事项

2016年9月11日,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典阿帕尼”)与本公司签署了《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唯一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为3年,本公司保证每年最低30套高压电极锅炉核心组件的订购量及在协议期间不低于100台高压电极锅炉核心组件的订购量,同时约定包括商标在内的一切知识产权归瑞典阿帕尼所有。本公司由此成为瑞典阿帕尼在中国境内唯一的代理商,推广瑞典阿帕尼的产品和品牌,并负有不得侵犯瑞典阿帕尼知识产权等义务。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瑞典阿帕尼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本公司和陈东先生提起仲裁程序通知,仲裁编号为HKIAC/A20287,瑞典阿帕尼以公司复制瑞典阿帕尼锅炉软件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公司销售瑞典阿帕尼锅炉与其竞争违反了《合作协议》约定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陈东先生时任公司董事长为由,要求陈东先生对前述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收到仲裁通知后,公司聘请了由中国内地律师、中国香港律师和德国律师组成的国际律师团队,收集了大量证据,于2021年2月9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答复书,答复书中对瑞典阿帕尼的每一项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进行了全面而有力的抗辩,对公司未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事实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于2021年5月28日举行第一次程序性聆讯会议,仲裁庭确认本案正式开庭(听证会)时间为2022年9月。2021年6月4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通知公司,瑞典阿帕尼在本次仲裁中放弃对陈东先生的索赔。2021年8月5日,公司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文件,瑞典阿帕尼已撤回对其代理律师的委托,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不再担任申请人的代理律师。2021年9月7日,瑞典阿帕尼通过新聘请的代理律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正式的《仲裁申请书》。2021年12月15日,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递交了答辩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仲裁程序仍在进行当中。公司后续将积极应对本案仲裁相关事宜,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与江苏捷登于2021年1月27日签署了《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向江苏捷登以2.96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6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1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31号文核准,公司于本报告披露日同时披露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19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5、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为12,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2,000万份,总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认购份额起点为1万份,认购总额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对象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终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3,760万份,占员工出资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62.67%,其他核心骨干人员预计不超过63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2,240万份,占员工出资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37.3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及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

案》,鉴于股票购买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协商融资方案、签订相关配资协议、开立股东账户等事宜,未能在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同时,由于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买卖等情况,导致可用于股票购买的时间大幅缩短,预计2022年5月4日前无法按期实施完成。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1月4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慧网电力14%股权的相关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与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网电力”)股东许健于2022年1月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友智科技智以420万元收购许健持有的慧网电力14%股权。慧网电力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友智科技持有慧网电力65%股权。

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区域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靖江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靖江宝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宝馨智能科技”),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靖江宝馨智能科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8、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暨完成注销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暨完成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组织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德勤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勤”)进行了吸收合并,友智科技继续存续,江苏德勤被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德勤已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其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江苏德勤注销后,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友智科技依法承续。

9、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徐州彤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徐州彤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为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竞争力,推进公司在新能源光伏领域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馨新能源”)与江苏宝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江苏宝馨新能源以0元收购江苏宝亚持有的徐州彤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彤佳”)70%股权。同时,江苏宝亚将其持有的徐州彤佳30%股权转让给赵杨先生。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宝馨新能源持有徐州彤佳70%股权,徐州彤佳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徐州彤佳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江苏宝馨新能源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7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徐州彤佳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于2022年3月9日与重庆永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斯博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江苏宝馨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资公司重投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788,683.7085,579,435.2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500,000.004,5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0,439,377.019,975,995.73
应收账款391,654,385.88299,904,881.63
应收款项融资7,322,479.718,157,823.06
预付款项25,504,214.2415,722,619.52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0,250,749.2734,808,333.5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63,241,901.60173,609,136.5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4,911,208.6053,503,062.83
流动资产合计747,613,000.01685,761,288.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3,852,114.4622,375,123.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949,485.483,949,485.4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26,455,164.99559,974,720.78
在建工程1,807,799.152,250,225.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1,193,247.3813,433,046.84
无形资产52,607,858.4853,538,355.6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700,919.502,292,488.36
递延所得税资产55,135,524.2356,423,586.47
其他非流动资产23,142,662.876,059,318.52
非流动资产合计700,844,776.54720,296,350.97
资产总计1,448,457,776.551,406,057,638.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4,709,278.35262,457,805.3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7,264,551.5565,372,302.46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应付账款259,100,647.25235,340,658.30
预收款项751,495.86988,785.00
合同负债6,469,157.753,762,739.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1,247,544.8710,933,357.46
应交税费6,250,365.137,383,378.60
其他应付款11,259,045.6922,768,476.0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9,954,230.2460,343,795.02
其他流动负债362,665.00331,776.31
流动负债合计687,368,981.69669,683,073.9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1,835,818.2041,754,858.7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8,420,922.259,176,697.12
长期应付款47,083,034.4440,914,439.1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8,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337.50686,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5,940,112.3992,532,094.95
负债合计803,309,094.08762,215,168.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554,034,264.00554,034,26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69,386,070.81269,357,491.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9,089,041.36-8,157,892.51
专项储备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盈余公积21,265,196.7721,265,196.7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01,879,036.03-207,456,616.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33,717,454.19629,042,443.61
少数股东权益11,431,228.2814,800,026.49
所有者权益合计645,148,682.47643,842,470.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48,457,776.551,406,057,638.99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71,607,400.03186,975,276.86
其中:营业收入171,607,400.03186,975,276.8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4,954,745.39180,665,659.11
其中:营业成本130,641,674.01142,295,282.7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241,513.351,326,162.50
销售费用3,508,010.025,399,334.38
管理费用17,502,017.2117,327,963.17
研发费用5,176,075.177,191,686.25
财务费用6,885,455.637,125,230.02
其中:利息费用6,579,598.786,253,755.28
利息收入338,873.5833,002.26
加:其他收益192,022.68605,994.7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76,990.813,968,577.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76,990.813,968,577.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01,713.65-2,703,179.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36,404.43-1,992,212.8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71.87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784,705.486,188,797.42
加:营业外收入0.156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229,415.69229,905.8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555,289.946,023,891.56
减:所得税费用1,117,928.72856,200.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37,361.225,167,690.8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37,361.225,167,690.8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77,580.423,603,639.54
2.少数股东损益859,780.801,564,051.2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31,148.857,973.5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31,148.857,973.5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31,148.857,973.5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31,148.857,973.59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506,212.375,175,66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646,431.573,611,613.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59,780.801,564,051.2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010.0065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010.006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6,557,663.27124,929,375.8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41,138.82652,469.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172,571.2921,604,995.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171,373.38147,186,841.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64,541,138.7659,160,412.3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418,779.5135,210,548.69
支付的各项税费4,649,495.685,765,921.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428,734.9516,510,085.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038,148.90116,646,96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33,224.4830,539,873.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0.0068,5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0068,5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459,387.353,540,294.28
投资支付的现金7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957.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226,344.363,540,29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26,264.36-3,471,744.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3,328,000.0045,31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328,000.0045,311,00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4,927,594.9563,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646,386.746,979,737.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573,981.6970,679,737.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54,018.31-25,368,737.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8,431.56-3,223,745.6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92,546.87-1,524,353.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012,390.9589,574,468.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604,937.8288,050,114.87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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