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宝馨科技”)控股股东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敏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汪敏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 质押 数量 (万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汪敏 | 是 | 100 | 10.61% | 0.18%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0-06-16 | 2020-12-30 | 南京新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融资 |
合计 | - | 100 | 10.61% | 0.18% | -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 数量 (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 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陈东 | 11,936.5082 | 21.54% | 11,894 | 11,894 | 99.64% | 21.47% | 8,920.0229 | 75.00% | 32.3582 | 76.12% |
汪敏 | 942.2526 | 1.70% | 697.2526 | 797.2526 | 84.61% | 1.44% | 706.6894 | 88.64% | 0 | 0% |
合计 | 12,878.7608 | 23.24% | 12,591.2526 | 12,691.2526 | 98.54% | 22.91% | 9,626.7123 | 75.85% | 32.3582 | 17.26% |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为汪敏女士基于个人融资需求,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敏女士质押股份中的6,504万股已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50%,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对应融资余额23,400万元;质押股份中的2,50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41%,占公司总股本的4.51%,对应融资余额12,000万元。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敏女士股份质押融资的款项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广讯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款项和支付因股份质押而产生的利息,质押到期前,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敏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公司控股股东陈东先生,男,中国籍,目前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最近三年以来,陈东先生一直担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职务,2015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宝馨科技董事长。截至目前,陈东先生持有宝馨科技21.54%的股权。
陈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汪敏女士,女,中国籍,目前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2015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宝馨科技董事。截至目前,汪敏女士持有宝馨科技
1.70%的股权。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为其自身融资需求,截至目前,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敏女士正在积极与质权方磋商上述质押延期
或解除质押事宜。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股东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相关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