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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蓝丰:关于公司出售资产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4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20-05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9月 22日,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一、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

(一)、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太仓云在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1075万元(大写:壹仟零柒拾伍万元整)转让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太仓蓝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1、交易目的

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存量资产的作用,以增加流动性、增加收益,以便于公司发展。

2、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双方情况

甲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徐州新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乙 方:太仓云在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市沙溪镇法定代表人:孙云目标公司:太仓蓝丰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太仓市沙溪镇法定代表人:刘宇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太仓蓝丰化工有限公司系一家在中国太仓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2.408809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克百威原粉、水悬剂及相关化工产品的制造、销售。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0.00%的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太仓蓝丰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价值784.54万元,总负债400.93万元,净资产383.61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1,318.71万元,总负债400.93万元,净资产为917.78万元,净资产增值534.17万元,增值率139.25%。

(四)、《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有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意受让目标公司100.00%的股权。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定价依据。公司本次股权转的价格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太仓蓝丰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9073号)作为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的交易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太仓蓝丰化工有限公司100.00%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075 万元,以现金支付。 3、支付方式及期限:现金支付;支付期限:将双方本合同第1条所述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1075万元(大写:壹仟零柒拾伍万元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首期款人民币860万元(大写:捌佰陆拾万元整),剩余215万元(大写:贰佰壹拾伍万元整)乙方应当于2020年9月30号前向甲方支付完毕。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转让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公司出售资产:

(一)交易概述

1、为了更好的发挥存量资产的作用,以增加流动性、增加收益,以便于公司发展。公司将座落在上海市东方路1381、1383号25B室的房地产出售。

2、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双方情况

卖售人(甲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买受人(乙方):王琼王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浦2009038374

2、房地产座落:东方路1381、1383号25B室室号(部位:25B),房屋类型:公寓 ,结构:钢混

3、房屋建筑面积:142. 19平方米

4、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和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经双方协商一致,该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共计502万元(大写:伍佰零贰万元整)。

2、付款安排

(1)首期房价款:

乙方应支付甲方首期房价款计人民币35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元整)。乙方已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前通过居间方转付或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在签署本买卖合同后,转为部分首期房价款。乙方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直接支付甲方部分首期房价款计人民币347万元(大写:叁佰肆拾柒万元整)。

(2)第二期房价款:

乙方应支付甲方第二期房价款计人民币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乙方通过如下方式支付:

申请贷款: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向贷款银行等申请贷款,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及提供所需材料。

乙方应于最晚交易过户日前(交易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须完成贷款审批手续,若乙方向贷款银行等申请的贷款未通过或额度不足的,乙方应当在申请产权过户之前将相应部分房价款通过居间方转付或直接支付甲方。贷款支付:待该房地产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完成产权证明文件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自行或委托他人领取并提供给贷款银行等配合放款,第二期房价款由贷款银行等支付,放款期限以贷款银行等为准,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贷款银行等提供所需材料。

3、交易过户:

甲乙双方应不得晚于交易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赴该房地产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产权过户及抵押登记(若有)。

甲、乙双方应于相关部门通知后15日内办理完成缴税手续。若双方逾期未办理完成缴税手续的,将重新办理不动产登记预受理。

4、交房时间: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当日内,双方对该房地产进行验看、清点,确认 无误后,由甲方交付给乙方,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相关费用的结算日期以交接之日为准。

5、交易定价的说明

本次交易定价是综合考虑专业房产评估意见和上海同类市场行情价格,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最终成交价格。

三、公司出售资产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及转让全资子公司太仓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对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增

强盈利能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上述交易可确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约为 1,200 万元,具体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太仓云在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太仓云在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

3、《太仓蓝丰资产评估报告》

4、上海《房产买卖合同》

4、上海《房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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