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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内外部环境以及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会导致原有控制措施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在评价的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查阅制度文件、了解业务流程,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包括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主要子公司列示如下:

1、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邻苯二胺)的制造、销售;

2、太仓蓝丰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克百威原粉、水悬剂及相关化工产品的制造、销售;

3、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

4、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原料药、片剂、胶囊剂、中药饮片、化妆品、卫生用品类、保健食品、销售自产产品,植物提取物(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 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如: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 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治理框架文件,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效实施。

2、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1)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理顺内部财务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财务管理权责,制定了系统的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该制度体系包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招标管理制度》等。

(2)会计政策:明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并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计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坏帐核算方法、存货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在建工程核算方法、无形资产核算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资产减值准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收入确认原则、政府补助、股份支付、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公司已有效执行。

3、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

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确定了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均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则履行关联交易管理程序及披露义务。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查阅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确保公司不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4、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其他长期资产管理制度》等基本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做好各项资产的确认、计量及管理工作明确了标准和方法。但资产管理制度的细化与制度执行的效果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公司将强化资产管理,细化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准确反映资产质量状况及风险变动情况,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5、信息披露的管理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事项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人。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均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对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均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判断。对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均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

对外披露。

6、对子公司的管理

建立健全了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定期取得并分析子公司的季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项目明细等。

7、内部审计

公司设置了审计部,确定其职责,配备合格的专职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将募集资金使用、重要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运行、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尤其是对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供应、销售等部门的业务订单、合同、报批流程、采购招标及实际履行等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并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在审计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安排了后续审查工作计划,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从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上能够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合法。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建立了比较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总体上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保障了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确保公司长期稳定运行,获

取最大利润奠定了可靠的基础。经检查,本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在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仍需在制度体系细化和具体领域的执行上不断完善、深化和提升。

四、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1、公司将开展“内控提升”活动,突出活动主题,明确任务目标。

2、突出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控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3、完善考核措施,定期评价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五、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认为: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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