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财务数据审计机构。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经主管部门批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变更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