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9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关注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由于《关注函》内容需要律师发表意见,目前律师正在核实相关事项并需走内核审核流程。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