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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郭毅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毅可)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17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董事会出席情况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郭毅可191900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限内,参加了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表了本人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董事会各项决议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期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18.1.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1.1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3.1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4.9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18.4.9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4.2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4.2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18.5.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6.1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6.28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7.2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7.2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18.8.30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9.7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9.2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9.28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18.10.2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11.1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勤勉尽责,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投资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做到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公司制定的高管薪酬与考核机制提出意见,对2018年度高管的考核进行监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18年度的工作表现及2019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评价,并在2018年度为公司聘任管理人员及考核方法的改善方面提了一些可行的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情况。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和跟高管沟通交流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2、加强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3、督促规范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督促公司董监高认真学习和领会内部控制文件精神,推动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本人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更好的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5、加强沟通,维护股东权益

本人将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于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建议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规范运作,有效提高公司质量。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强化核心业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本人一直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持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电子邮箱
郭毅可guoyike@twh.com.cn

独立董事:郭毅可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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