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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达华智能公司2018年度发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损失17.42亿元,且于2018年12月31日,达华智能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18.13亿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中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达华智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及管理层制定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资产、处置其他非流动性资产、谋求定增等方式切实可行,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消除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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