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小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开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蔺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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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766,480,635.07 6,388,005,558.04 2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35,224,076.20 2,792,995,053.69 1.5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77,348,105.92 9.50% 2,302,447,314.29 -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274,268.46 41.96% 73,820,555.31 18.0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7,687,422.55 56.30% 50,439,889.75 -2.1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95,097,677.94 --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2 41.61% 0.0674 18.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2 41.61% 0.0674 18.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 0.42% 2.62% 0.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61,768.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920,712.7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32,434.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39,989.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4,260.16
合计 23,380,665.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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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政府补助-退税收入 17,549,516.89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638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蔡小如 境内自然人 23.39% 256,236,760 256,236,760 质押 205,690,000
珠海植远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7% 110,318,988 0 质押 109,245,174
心(有限合伙)
珠海植诚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8.49% 92,976,809 0 质押 92,976,800
心(有限合伙)
方江涛 境内自然人 7.01% 76,765,185 76,765,084 质押 7,000,000
陈融圣 境内自然人 5.36% 58,665,499 58,665,499 质押 53,990,000
蔡小文 境内自然人 3.86% 42,282,000
中山达华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24% 35,475,314 35,475,314
-第 1 期员工持
股计划
深圳金锐扬投资
管理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2% 14,499,205 14,499,205
合伙)
百年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 其他 1.27% 13,927,997
统保险产品
百年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0.85% 9,280,400
红保险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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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0,318,988 人民币普通股 110,318,988
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2,976,809 人民币普通股 92,976,809
蔡小文 42,2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282,00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13,927,997 人民币普通股 13,927,997
统保险产品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9,280,400 人民币普通股 9,280,400
红保险产品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
9,149,896 人民币普通股 9,149,896
年人寿-分红自营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鑫金十一
3,765,674 人民币普通股 3,765,67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
3,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80,000
煌”22 号单一资金信托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
大信托启发 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3,210,431 人民币普通股 3,210,431
金信托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之
3,209,7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9,700
信 13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蔡小如先生与蔡小文女士为姐弟关系,两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方江涛先生持有
深圳金锐扬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1.21%的股权;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与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同一自然人实际控制,为一致行动人;其他前十名
说明
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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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原因
应收票据 132,674,439.97 94,334,742.13 40.64% 主要系本期业务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
所致。
预付款项 490,659,300.05 129,702,988.24 278.29% 主要系子公司香港达华预付项目投资款。
其他应收款 192,810,705.14 138,402,220.33 39.31% 主要系保证金增加及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
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4,661,832.78 12,446,157.80 258.84% 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应收本息期限小于一年
所致。
长期应收款 147,981,001.04 93,092,711.12 58.96% 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增长所致。
无形资产 658,611,134.27 143,088,740.74 360.28% 主要系子公司香港达华投资星轨公司所致。
应付票据 62,631,796.93 43,409,147.65 44.28% 主要系本期新增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预收款项 194,540,351.87 86,783,747.64 124.17%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2,083,525.65 51,827,436.48 945.94% 主要系收到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款,期限小于
一年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 306,248,603.67 -100% 主要系短期融资已到期还本付息。
长期借款 704,536,999.91 168,964,152.39 316.97% 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张,新增银行贷款
所致。
长期应付款 155,783,765.25 76,556,563.52 103.49% 主要系收到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款。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说明
利息收入 21,491,975.92 31,826,855.12 -32.47% 主要系子公司中达小额贷放贷业务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 91,400,296.10 48,636,804.66 87.92% 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银行贷款,相应利息支出增
加。
投资收益 120,881,283.97 -4,971,187.68 -- 主要系本期新增联营公司江苏润兴利润贡献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20,771,287.37 4,387,163.12 373.46% 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增加,对应计提减值增加。
营业外收入 47,662,304.31 27,666,423.03 72.27% 主要系福建新东网新增政府补助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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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重大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097,677.94 73,661,730.01 -500.61% 主要原因为研发开支及日常费用增
加、新增融资租赁业务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3,341,316.62 -491,251,417.57 108.31% 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江苏润兴投资
款、星轨公司投资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3,517,925.70 234,629,774.98 366.06% 主要原因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涉及购买资产,
标的资产属于卫星运营、通信运营等行业,该事项预计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公司向深交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7月31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及《关于签署境外投资股权意向性投资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公司与ASN Satellites Corporation Sdn Bhd、Siaw Swee Hin(Dato Sri,拿督斯里,
马来西亚封衔,自然人)签订《PRELIMINARY INVESTMENT AGREEMENT》,标的为 ASN Satellites Sdn Bhd,在马来西
亚注册,拥有马来西亚政府授予的截止 2027 年的网络设施供应者许可证(“NFP”)和网络服务供应者许可证(“NSP”),意
向投资协议暂约定该公司估值为 3 亿美元,公司将获得ASN Satellites Sdn Bhd(标的资产)40%的股权。
截止目前,该事项正在进行中,尚未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公司董事会将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
本次境外投资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7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香港达华拟以7,300万美元收
购TOPBEST COAST LIMITED100%股权,该公司持有ASEAN KYPROS SATELLITES LTD(以下简称“星轨公司”)100%股
权,星轨公司系一家于2015年11月23日在塞浦路斯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编号为HE349195,截至协议
签署日,星轨公司已发行普通股10,000股,每股面值1欧元。星轨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3日取得塞浦路斯政府授予的排他性
使用三条卫星轨道资源的权利,该等授权的有效期至2040年7月27日。
2017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处通知,TOPBEST COAST LIMITED100%股权已完成交割,香港
达华直接持有TOPBEST COAST LIMITED100%股权,从而公司间接持有星轨公司100%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境外投资股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2017年6月22日,公司取得了由广东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0201700211号),证
书记载:公司境外投资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有关规定,现予以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有效期2年,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7年7月11日,公司取得了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项目备案通知书》(粤发改外资函【2017】3557号):
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经审核,同意对你公司收购ASEAN KYPROS
SATELLITES LTD 100%股权予以备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企项目备案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65)。
3、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经审慎研究,
公司2017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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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2017年3月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的相关议案。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尚在审批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达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2017 年 02 月 18 日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议决议公告》
公司债券条件 《达华智能: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17 年 03 月 08 日
会决议公告》
《达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2017 年 04 月 18 日
议决议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
2017 年 04 月 18 日
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
关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 《达华智能:关于境外投资股权变更完
2017 年 04 月 27 日
股权 成的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收到企业境外投资证
2017 年 06 月 24 日
书的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收到项目备案通知书
2017 年 07 月 12 日
的公告》
2017 年 07 月 29 日 《达华智能: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关于签署境外投资股权意向性投资协议 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签署境外投资股权意
2017 年 08 月 12 日
向性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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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董学军、李国权、王婷、万勤、 江西优码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
净利润 2015.10.16 2015.1.1 -2017.12.31 正在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涂凌 2,805 万元、3,555 万元和 4,543 万元。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武汉世纪金桥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
黄道吉、蒋晖 净利润 2015.10.16 2015.1.1 -2017.12.31 正在履行
于 1,453 万元、1,668 万元和 1,843 万元。
自本人所持达华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所持达华智能的股票,也不由达华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 (新东网未实现承诺业绩的情形除外);自本人所持达华智能股票上
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股份锁定 市之日起第 37 个月至第 60 个月内的每 12 个月转让达华智能的股份 2013.2.28 2013.12.30-2018.12.30 正在履行
周捷、黄建锋、江志炎 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达华智能股份数量总额的 25%;本人所持达华
智能股票上市后,本人由于达华智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
取得的达华智能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要求。
金锐显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6,600 万
方江涛、韩洋、梁智震、深圳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净利润 元、人民币 7,590 万元、人民币 8,728.5 万元,且金锐显 2015 年度、 2015.5.29 2015.1.1 -2017.12.31 正在履行
金锐扬
2016 年度、2017 年度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当期期末累
计承诺净利润。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含第 12 个月)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达华智能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
后,并在达华智能依法公布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金锐显 2015 年年
方江涛 股份锁定 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方江涛可转让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认购 2015.12.4 2015.12.4-2019.12.4 正在履行
达华智能股份总额的 25%;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不含第
24 个月),并在达华智能依法公布 2016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金锐显 2016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方江涛可累计转让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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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认购达华智能股份总额的 50%;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
(不含第 36 个月),并在达华智能依法公布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
金锐显 2017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出具后,方江涛可累计转让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达华智能股
份总额的 90%;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48 个月后(不含第 48 个月),
方江涛可全部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达华智能全部股份。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含第 36 个月)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达华智能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
梁智震 股份锁定 后,并在达华智能依法公布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金锐显 2017 年年 2015.12.4 2015.12.4-2018.12.4 正在履行
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可转让
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达华智能全部股份。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含第 36 个月),深圳金锐扬不得以
任何形式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达华智能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
日起第 37 个月至第 48 个月内,并在达华智能依法公布 2017 年年度
深圳金锐扬 股份锁定 审计报告和金锐显 2017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标的资产《减 2015.12.4 2015.12.4 -2019.12.4 正在履行
值测试报告》出具后,深圳金锐扬可转让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
达华智能股份总额的 50%;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第 49 个月起,深圳
金锐扬可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达华智能全部股份。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含第 36 个月)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汇融金控 股份锁定 2015.12.4 2015.12.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