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 用权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本次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程源伟 | 王建新 | 王志勇 | 蒋和体 |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