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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据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全面预算、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研究与开发、受托加工管理、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筹资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公司治理层、经理层及其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立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通过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并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对内部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地划分责任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效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公司通过充分抓住战略机遇及有效的战略管理合理规避战略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规范经营。

公司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能源系统集成服务商,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一站式服务。报告期间内,公司充分发挥在光伏领域的领先地位和行业资源,加速组件产能结构改革,全力推进合肥组件大基地投产,实现大尺寸组件产能结构升级;通过与央企、国企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大型基地和平价EPC项目;公司积极开拓“光伏+”业务,抢抓市场机遇,在面向热、电双需求用户推出新型PVT(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的同时,积极拓展储能业务,在下游系统集成应用端布局光储一体化协同策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行业竞争力。根据规划,公司未来将聚焦合肥组件基地和乐山电池基地,持续降低组件制造综合成本,形成优势地位的光伏产品制造基地;在加大设计、工程、技术研发等资源投入,加强与央企、国企等深度合作,积极获取EPC项目资源

的同时,积极推动PVT(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业务发展,布局和培育综合能源系统集成、户用工商业储能和智能微网系统集成业务,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

3.人力资源

公司通过《人力资源规划标准》《招聘管理标准》《培训管理标准》《薪酬包管理指引》《福利管理标准》《绩效考核管理标准》等制度,有效规范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活动并严格执行。报告期间内,公司修订了《薪酬包管理指引》《福利管理标准》等制度,有效提升全体员工积极性,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公司以协鑫大学作为人才培养平台,通过内、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及专业素养,提高组织整体工作效能。

4.社会责任

公司秉承“把绿色能源带进生活”的理念,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在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障、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义务,为客户提供优质绿色能源的同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积极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企业价值。公司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如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捐赠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回报社会。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员工权益,鼓励员工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绿色家园履行应尽义务。

5.企业文化

公司在“价值引领、创新驱动、奋斗为本、协同一家”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秉承“创业、创新、争先、领先”的企业精神,营造“简单、高效、纪律、活力”的文化氛围,积极培育员工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将公司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研究与开发、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经营活动中;同时,公司通过形式多样的企业文化活动、丰富的内部宣传载体,将企业文化传递给每一位员工,努力实现“协鑫强、员工富、社会赞”的协鑫梦。

6.全面预算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经营活动全

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公司通过《预算管理标准》,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考核等管理要求。公司财务部门作为预算管理的专门机构,通过动态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辅助管理层动态优化调整经营方向及目标,以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7.财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标准》《银行账户管理标准》《现金和票据管理标准》《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标准》《付款管理标准》《税务管理标准》等制度,明确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报告期间内,公司新修订了《费用报销管理标准》《会计档案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费用管控要求和会计档案保管及期限等管理,确保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及会计档案管理满足公司内部管理及外部监管要求。

8.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项目投资评审管理标准》《投后项目管理标准》等系列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投资立项、投资评估、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公司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投资项目的评估及决策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重大投资风险。

9.筹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融资工作管理标准》,明确融资立项、融资决策、融资担保等筹资活动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融资活动,有效地防范筹资风险。报告期间内,公司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争取银行授信额度等方式积极推进各项融资活动,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外部监管要求,在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履行申请、审批、信息披露程序。

10.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招标管理标准》《采购过程控制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采购申请、采购实施、合同

签订、采购订单、采购验收、采购入库、采购付款等环节的管控要求,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单位在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采购业务活动,切实履行采购业务的各项具体要求。公司对生产所需主辅料采购实施统筹安排,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防范采购风险。

11.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标准》《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标准》《发货管理作业标准》《顾客投诉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及程序,明确和规范了销售计划、客户开发与信用、销售定价、销售合同订立、销售发货与收款、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有效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建立和完善了科学、灵活的产品销售策略和定价机制,针对性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公司通过适当的职责分离及分级授权、严格执行信控政策、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加强销售绩效考核等有效措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销售目标的达成。

12.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标准》《设备管理程序》《设施管理程序》《物资管理标准》《仓库管理制度》等,对各类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各类资产管理活动有序开展,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资产请购、验收、登记、入账、调拨、维护、盘点等管理流程,折旧、减值符合国家会计管理规定;存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原辅料、备品备件、产成品入库出库、仓储保管、盘点清查、存货处置等相关程序,确保存货的安全及信息的完整、准确;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公司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和摊销等,保证无形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13.工程管理

公司制定了《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外聘中介机构(工程咨询类)管理办法》《零星工程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规范了工程项目立项、预算、概算、签证、进度款、竣工结算、外聘中介机构管理等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强化工程建设过程动态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决算、移交,确保资产及时入帐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14.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标准》《科技成果奖励管理标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专利管理标准》等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了研发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等关键控制环节并严格执行,提升研发工作效率,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公司持续提升科研实力和新品转化能力,加强研发部门的团队建设和激励机制,并注重研发成果转化,确保公司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15.受托加工管理

公司制定了《代工业务管理规范》,规范了公司受托加工业务承接、生产和物料控制、发货与结算等管理。公司严格执行订单评审、合同签订、召开产前协调会、物料进料检验、跟进交货计划等关键环节,确保公司加工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安排出货、对账、开票、结算及收款,保证代工业务顺利完成。

16.担保管理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担保对象、担保审批程序、担保审查、担保合同订立及担保风险防范等管理要求,并严格执行管理要求,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17.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规范了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分析利用等管理,明确了财务报告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岗位分离。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间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要求,及时修订了有关租赁的会计政策,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并获得批准。

18.合同管理

公司根据《合同管理标准》规范了对外经济活动和内部合同管理,并定期

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有效防范合同管理风险。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在法务等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规范合同的谈判、拟定、审核、签署、履行、结算和登记等过程,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9.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评价、审核、处置制度》《公文运转管理标准》《保密机制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评价、审核及处置等工作要求,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的内部沟通、处置等职责和程序,通过对各类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和有效传递,确保公司信息传递的及时、完整、严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化工作管理标准》《软件系统管理标准》《数据库系统管理标准》《网络系统管理标准》《信息系统安全及介质保密管理标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与细则,规范了信息系统开发实施、日常运维、信息安全等管理程序;公司合理利用EC、ERP、MES、PM等多个信息化系统,实现业务与财务、管理等信息的集成和流转,提升管理效率。

20.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的主体及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严格执行,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管控,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1.关联交易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决策权限和程序、信息披露等,同

时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机制并严格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2.内部监督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监督,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内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规范指南》《内部控制实施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监督与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完善公司内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对以前年度内控缺陷定性标准进行调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衡量指标定量标准
错报与利润表相关错报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包括漏报)金额错报≥营业收入 2%错报≥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 2%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1%错报<资产总额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缺陷定义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6、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执行不到位; 3、对于非日常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的控制; 4、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衡量指标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实际损失金额损失≥营业收入 2%损失≥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1%≤损失<营业收入 2%资产总额0.5%≤损失<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损失<营业收入1%损失<资产总额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5、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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