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29 号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进行事后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98亿元,同比下降26.68%;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3.07亿元,同比下降20,656.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1亿元,同比增长
23.52%。你公司称因受疫情影响,库存大幅增加、流动性短缺。2021年7月14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库存存货进行大力度降价促销的议案》,进一步加大对库存商品的处置力度,你公司对账面余额6.13亿的原材料布类及15.82亿的服装大力度降价促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2.05亿元。半年报同时显示,存货类别中原材料余额增长56.69%,增长原因为年初按计划为销售增长而备货,当期新增计提跌价准备4.57亿元。存货类别中库存商品当期新增计提跌价准备7.48亿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通过降价促销等方式处理存货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存货类别、数量、金额、促销价与正常售价的差异,促销期主要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回款情况;
(2)结合商品市场需求、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等,说明你公司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原因、计提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用不合理的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业绩洗大澡的情形;
(3)说明你公司前期存货盘点情况,存货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比相关因素变化情况说明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4)说明你公司在原材料期初余额较高的基础上继续大额备货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有明确的销售合同,如是,披露对应的客户名称、合同金额等,并说明最终未实现部分销售的原因。
2.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自2021年以来,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部分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多宗土地房产和投资股权等资产被法院查封。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9.61亿元,最近一年年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为88.6%,资产负债率为70.19%。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81亿元,较期初下降48.86%,其中银行存款为4.06亿元,受限的货币资金为1.83亿元。你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8月26日,你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合计13.8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57%。截至2021年8月26日,你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被冻结银行账户74个,占上述公司账户总数136个的54.41%;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1,171.9万元,占2020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31%,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0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1.03%。
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回函日偿还上述逾期债务及解除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后续偿还短期借款、应对债务逾期的具体措施,是否还存在其他逾期债务及对你公司资金和资产受限的情形(如是,说明详情),并分析上述风险事项对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预计产生的影响;
(2)结合被冻结账户用途、冻结金额及账户数量占比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在此基础上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1.11.3条第(二)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 2021年8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称,因部分客户经营不善、长期拖欠货款,你公司多次催收仍未能及时回款,决定允许正常经营客户以货抵债。同时,客户可以多采购新货,带动店铺销售,也降低公司当季货品再次形成库存的压力。2021年,你公司已与10个客户(债务人)签署《以货抵债协议》,并已收到抵债存货。因债务重组调减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288.67万元,收到抵债存货可变现净值2,112.85万元,确认债务重组损失4,175.83万元。
请你公司:
(1)列表说明涉及调减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及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金额、发生时间、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时间、金额、比例;
(2)列表说明抵债存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类别、金额、数量、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债务减免金额及依据(如有),说明抵债存货是否与你公司主要业务有关;
(3)结合销售合同中是否有明确退货条款、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以及客户当前存在资金周转问题的具体判断依据等,说明上述交易按照以货抵债处理而非销售退回处理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说明你公司在库存压力较大、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仍接受客户以货抵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在客户存在明显资金周转困难的前提下认为以货抵债方式有助于客户多采购新货是否合理。
4. 半年报显示,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中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德”)排名第二,且为报告期内新增预付对象,对爱施德的预付款期末余额8,030.96万元,占预付款项余额的13.04%。
请你公司:
(1)说明对爱施德的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涉及交易的主要内容及截至目前进展情况,爱施德是否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结合采购合同相关情况,具体说明协议约定的付款安排、预付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预付比例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爱施德收取预付款的具体用途。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9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