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原投资”)的《告知函》,兴原投资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2日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27,9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马鸿先生于2021年2月19日、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7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马鸿、兴原投资 | |||
住所 | 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商业路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2日 | |||
股票简称 | 搜于特 | 股票代码 | 00250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马鸿 | 大宗交易 | 2021年2月19日 | 6,500,000 | 0.21% | |||
2021年2月22日 | 1,250,000 | 0.04% | ||||||
兴原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1年2月18日 | 21,603,500 | 0.70% | ||||
2021年2月19日 | 3,331,100 | 0.11% | ||||||
2021年2月22日 | 3,060,900 | 0.10% | ||||||
合 计 | 35,745,500 | 1.1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马鸿 | 合计持有股份 | 676,839,416 | 21.89 | 669,089,416 | 21.6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734,854 | 4.13 | 119,984,854 | 3.8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9,104,562 | 17.76 | 549,104,562 | 17.76 | ||||
兴原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597,139 | 4.68 | 116,601,639 | 3.7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4,597,139 | 4.68 | 116,601,639 | 3.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它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原投资在华泰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尚持有股份93,537,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受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影响,可能存在再次遭遇强制平仓的风险。
4、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