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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3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搜于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月22日,搜于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广州高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供应链”)采购原材料,预计该项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古上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 金额(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高特供应链采购原材料市场价格不超过25,000139.5423,674
合 计不超过25,000139.5423,67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未经审计)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高特供应链采购原材料23,674不超过25,00010.58%-5.30%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073: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合 计23,674不超过25,00010.58%-5.3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州高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号422房

4、法定代表人:张俊

5、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1日

7、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旧车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

接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石棉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茶具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手推车辆及牲畜牵引车辆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生鲜乳收购;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特供应链的控股股东为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集团”),而高新区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高新区集团为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的谨慎考虑,将高特供应链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高特供应链总资产8,068.18万元,净资产7,926.72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8,066.42万元,净利润-65.64万元。

10、履约能力分析

高特供应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

能力。经查询,高特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供应链管理公司与高特供应链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同类供应商的供货价格来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高于或低于同业定价标准的情况。

2、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供应链管理公司向高特供应链采购原材料,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在该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高特供应链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特供应链的控股股东高新区集团是广州开发区综合实力领先的大型国企,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和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够为高特供应链业务的发展提供资源和资金方面的有力支持。公司及供应链管理公司与高特供应链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强化提升公司的区域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发展。

公司及供应链管理公司与高特供应链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高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商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依黎苏锦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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