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的通知,马鸿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马鸿 | 是 | 10,000,000 | 1.46% | 0.32% | 2018年8月22日 | 2021年1月15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马鸿 | 是 | 20,000,000 | 2.91% | 0.65% | 2017年12月27日 | 2021年1月15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 | -- | 30,000,000 | 4.37% | 0.97% | -- | -- | -- |
2、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马鸿 | 是 | 9,000,000 | 1.31% | 0.29% | 否 | 是 | 2021年1月14日 | 2022年5月30日 | 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9,000,000 | 1.31% | 0.29% | -- | -- | -- |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原投资”)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马鸿 | 686,639,416 | 22.20% | 526,140,900 | 76.63% | 17.01% | 0 | 0.00% | 0 | 0.00% |
兴原投资 | 144,597,139 | 4.68% | 23,000,000 | 15.91% | 0.74%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831,236,555 | 26.88% | 549,140,900 | 66.06% | 17.76%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未来半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72,547,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2.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81%,对应融资余额33,8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56,817,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4%,对应融资余额42,800万元。其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 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