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许成富
2020年7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周世权
2020年7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之三)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王 珈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