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书面报告以及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2 |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可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当召集人不能履行召集职责时由其他委员负责召集。 |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可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当召集人不能履行召集职责时由其他委员负责召集。 |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拟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王占德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高云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吴吉林(独立董事)
成 员:高云辉、江泽利(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