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中要求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吉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接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