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项的影响,年审会计师尚不能形成有效工作底稿及审计结论,预计无法按照原预约时间披露。根据深交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275号)的要求,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慎重研究,审议《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度报告的议案》,延期到2020年6月30日。该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