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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关于破产重整相关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重整相关进展的公告

重要提示:

1、辽源中院决定停止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工作,不代表辽源中院已作出对利源精制重整申请的结论性裁定。目前债权人对利源精制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以下简称“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利源精制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辽源市人民政府成立风险处置小组有利于加速推进重整相关工作,目前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计划能否被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一、破产重整相关进展概况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利源精制”)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两份与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相关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通知函》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启明”或“临时管理人”)的《通知函》。吉林启明《通知涵》提到,2019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月2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源中院”)向临时管理人发出通知【(2019)吉04破申6-3号】,明确辽源中院决定停止临时管理人工作,接到法院通知后,临时管理人已停止各项履职工作,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有关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19-059)。

(二)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辽府办函〔2019〕30号)。辽源市人民政府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工作,妥善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决定成立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组长为常务副市长蔡宏伟;副组长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凤林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岳斌;工作组成员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社保局、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工作组的总协调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重整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辽源中院决定停止临时管理人工作,不代表辽源中院已作出对利源精制重整申请的结论性裁定。目前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利源精制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辽源市人民政府成立风险处置小组有利于加速推进重整相关工作,目前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计划能否被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能否顺利实施,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通知函》(吉林启明)

2、《通知》(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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