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报告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王建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聘任许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刘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许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许冬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增补许冬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许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许冬先生简历:许冬,男,1968年生,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高级项目经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会计核算总监,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许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