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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精制: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行使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认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2018年度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暂不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4、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合理、程序合法;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切实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出发,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定期进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财务状况尚待改进。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3、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内控存在缺陷和检查监督情况。希望公司不断改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向公司提供借款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检查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及时修正、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抵押查封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轨道车辆整车样车试制进展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利源精制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未及时披露等事项而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希望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改善公司信息披露的水平。

6、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展望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

同时,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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