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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实际履职情况、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及2020年度经营目标,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并提出2020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一、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姓 名职 务性 别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万元)
侯 巍董事长、总经理现任370.82
杨增军董事现任0
李华董事现任0
夏贵所董事现任0
朱海武独立董事现任15
容和平独立董事现任15
王卫国独立董事现任15
蒋岳祥独立董事现任15
王怡里职工董事现任304.81

注:因高管人员奖金递延政策,公司内部董事2019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中包含以前年度递延奖金293.62万。

二、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 名职 务性 别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
焦 杨监事会主席现任8.00
郭志宏监事现任0.00
关 峰监事现任5.00
高 明监事现任0.00
李国林监事现任0.00
王国峰监事现任5.00
罗爱民监事现任0.00
刘奇旺监事现任0.00
胡朝晖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现任70.46
翟太煌职工监事现任86.67
闫晓华职工监事现任72.17
尤济敏职工监事现任148.24

备注:焦杨先生于2019年12月任公司党委委员,胡朝晖先生、闫晓华女士、尤济敏女士、翟太煌先生为公司在职员工,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三、2019年度董事履职及考核情况

(一)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公司各位董事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出席会议,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的的董事在会前及时将表决意见书面授权其他参会董事代为表决。

2019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各位董事均积极参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行使职权。

(二)董事考核情况

2019年度,公司各位董事均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认真、勤勉、诚信的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合规风险管理情况,切实、有力的支持了公司业务转型及创新发展,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规、高效,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针对性的独立意见。同时,各位董事还通过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度,各位董事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四、2019年度监事考核情况

(一)监事履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4次,公司各位监事积极参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18年度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议9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公司监事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考核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精神,依法行使监事职权,审查公司财务情况,监督检查公司合规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情况,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同时,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2019年度,公司监事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

(二)外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津贴制

外部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5万元整(含税)/年;股东单位推荐委任的董事,如其单位对所外派的董事领取报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非职工监事2020年监事津贴标准为5万元整(含税)/年;股东单位推荐委任的监事,如果其单位对所外派的监事领取报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内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采用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内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

四、发放办法

独立董事薪酬、外部董事及非职工监事薪酬均为按月平均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职工监事薪酬按公司薪酬发放制度按月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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