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药合成产品复产的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复产事项的批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复产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年产1000吨二噻农原药项目(一期)、年产500吨甲羧除草醚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恢复生产。年产5000吨辛酰溴苯腈项目取得试生产手续后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组织试生产。
以上拟复产产品与已复产产品2017年实现的收入合计占当年母公司自产产品收入的80.71%,毛利率占母公司自产产品当年毛利率的70.7%。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产品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公司将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方面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水平并持续改进提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