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4091号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辉丰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辉丰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辉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辉丰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辉丰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辉丰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国刚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智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原股东配售、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45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45,000,000.00元,孳息为14,628.74元,扣除承销费17,745,000.00元、债券发行登记费84,5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为827,185,128.7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汇入本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3209825201201000030734账号内。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其他费用合计6,965,128.74元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6〕12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1,325.7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18.38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128.95万元,其中项目投入4,086.7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其他使用42.24万元(因涉诉法院强制执行扣款,公司已于2020年3月26日及3月30日从其他银行账户补入),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5.0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5,454.6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23.4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890.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港口支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募集活期存款户3个,定
期存款户1个,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第 4 页 共 7 页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3209820521010000091853 | 6,735,362.82 | 活期存款账户 |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3209820522010002112512 | 8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港口支行 | 549568601316 | 1,297,893.09 | 活期存款账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 | 32050173763600000070 | 874,502.38 | 活期存款账户 |
合 计 | 88,907,758.29 |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在募集资金专户(3209820521010000091853)下开立子账户,只能重新生成存款账户并开立七天通知存单,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已出具承诺说明,将严格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同时七天通知存款取出后必须转入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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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82,022.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86.7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412.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否 | 68,622.00 | 68,622.00 | 3,762.71 | 46,567.23 | 67.86 | 2020-12-31 | 不适用 | 否 | |
2.年产1000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否 | 6,550.00 | 6,550.00 | 101.26 | 5,968.75 | 91.13 | 2016-9-30 | 154.25 | 否 | 否 |
3.年产2000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 | 否 | 6,850.00 | 6,850.00 | 222.74 | 2,876.46 | 41.99 | 2020-12-3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2,022.00 | 82,022.00 | 4,086.71 | 55,412.44 | 67.5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已结束,前期已进行试生产,2019年度尚处于停产整改阶段,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2.年产1000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16年9月建设完成,因登记和市场推广需要过程且2019年度尚处于停产整改阶段,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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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产2000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尚在建设之中,因2019年度公司尚处于停产整改阶段,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因“响水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全面复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
3.年产2000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尚在建设之中,因2019年度公司尚处于停产整改阶段,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因“响水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全面复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天健审﹝2016﹞6018号《关于江苏辉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分别投入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753.46万元、投入年产1,000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4,120.70万元、年产2,000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320.03万元,合计金额5,194.1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相应款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7月15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