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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2)(以下简称“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把通知第一页中“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以及附件一中的“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中的误写成了“第二次”应该改为“第一次”。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一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一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东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3年12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制定<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4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郗惠宁 徐亚平

(二)联系电话:0317-5090055

(三)传 真:0317-5115789

(四)邮政编码:062350

(六)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4。

2、投票简称:华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为2023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至(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制定<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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