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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零二零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66号文核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发行人”或“公司”)已完成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59,242,250股人民币普通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荣盛石化的委托,担任荣盛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ONGSHENG PETRO CHEMICAL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
股票简称荣盛石化
股票代码002493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629,110.7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董事会秘书全卫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5693873W
邮政编码311247
互联网网址www.cnrspc.com
电子信箱rspc@rong-sheng.com
联系电话0571-82520189
联系传真0571-82527208-8150
经营范围涤纶丝,化纤布的制造、加工,纸制品加工,轻纺原料及产品,五金,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普通货物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炼油、化学品和化学纤维三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芳烃及其下游、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PET)切片、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全牵引丝(FDY)及涤纶加弹丝(DTY)等。2019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石化一期项目投产,公司化学品新增了烯烃及其下游,炼油产品作为公司全新的产品线,新增了汽油、柴油、煤油及其他副产品。

(二)发行人的设立与上市情况

1、2007年6月,发行人设立

公司系由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6月1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时名称为浙江荣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0万股。2007年9月2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荣盛控股42,500.0085.00%
2李水荣4,765.009.53%
3李永庆715.001.43%
4李国庆715.001.43%
5许月娟715.001.43%
6倪信才355.000.71%
7赵关龙235.000.47%
合 计50,000.00100.00%

2、2010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8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48号文同意,于201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荣盛石化”,股票代码“002493”。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荣盛控股42,500.0076.44%
2李水荣4,765.008.57%
3李永庆715.001.29%
4李国庆715.001.29%
5许月娟715.001.29%
6倪信才355.000.64%
7赵关龙235.000.42%
8社会公众股5,600.0010.07%
合计55,600.00100.00%

其中,4,48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201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网下配售的1,120万股于2011年2月9日获准上市流通。

3、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11年公司增资扩股

2011年3月29日,荣盛石化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55,6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55,6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1,200.00万股。

(2)2015年公司增资扩股

2015年9月10日,荣盛石化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111,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111,2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2,400.00万股。

(3)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5年4月28日,荣盛石化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36号文核准,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2,0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4,400.00万股。2016年3月8日,公司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增至254,400.00万股。

(4)2017年公司增资扩股

2017年5月9日,荣盛石化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254,4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127,2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81,600.00万股。

(5)2018年公司增资扩股

2018年4月20日,荣盛石化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381,6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190,8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72,400.00万股。

(6)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年7月26日,荣盛石化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8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567,107,75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291,107,750股。2018年7月16日,公司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增至6,291,107,750股。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炼油、化学品和化学纤维三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种类丰富,规格齐全,报告期内主要包括芳烃及其下游、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PET)切片、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全牵引丝(FDY)及涤纶加弹丝(DTY)等。2019年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石化一期项目投产,公司化学品新增了烯烃及其下游,炼油产品作为公司全新的产品线,新增了汽油、

柴油、煤油及其他副产品,产业链整体布局更加完善。

(四)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资产总额21,023,827.9718,258,671.5812,141,520.016,302,147.88
负债总额16,067,165.2214,101,904.348,563,637.193,713,711.28
所有者权益4,956,662.754,156,767.233,577,882.822,588,436.5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503,487.662,255,459.882,093,153.331,435,561.6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5,028,249.618,249,988.079,142,466.447,203,937.45
营业利润695,386.50313,860.61227,511.36234,556.99
利润总额695,428.69314,412.08229,393.61234,516.36
净利润558,695.59295,668.42196,760.33209,258.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0,795.04220,687.66160,753.18201,665.5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6,457.90196,720.93147,295.83146,932.5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243.25-205,187.86483,468.61410,920.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9,683.63-3,516,655.94-3,977,791.56-1,866,788.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1,050.753,558,252.583,899,873.011,702,474.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7,426.15-168,958.06434,856.89254,876.67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1-6月/2020-6-302019年度/2019-12-312018年度/2018-12-312017年度/2017-12-31
流动比率0.650.680.580.60
速动比率0.380.360.470.46
资产负债率(合并)76.42%77.23%70.5358.9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9.77%52.95%47.01%59.3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3540.7570.17130.00
存货周转率(次)1.524.6315.6619.54
利息保障倍数(倍)3.391.751.983.0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6-0.330.771.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0-0.270.690.6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7%9.07%8.35%10.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310.25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0.310.25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983.593.333.76

5、主要财务数据同比、环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5,028,249.613,949,181.8927.32%
营业成本3,967,962.343,715,809.166.79%
营业利润695,386.50146,740.93373.89%
利润总额695,428.69146,799.79373.73%
净利润558,695.59126,275.68342.4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0,795.04104,645,47206.55%
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6,457.9097,128.64225.81%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4-6月2020年1-3月环比变动
营业收入2,922,981,062,105,268.5538.84%
营业成本2,236,905.141,731,057.2029.22%
营业利润444,686.21250,700.2977.38%
利润总额444,626,96250,801.7377.28%
净利润353,187.55205,508.0471.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8,208.87122,586.1761.69%
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909.41113,548.4978.70%

注:同比为2020年1-6月/2019年1-6月,环比为2020年4-6月/2020年1-3月。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291,107,750股,本次发行459,242,25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750,350,000股。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1.00元。

3、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发行数量:459,242,250股。

5、发行价格:17.42元/股。

6、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7、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8、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募集资金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95.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499,285.1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59,500,709.86元。

10、发行对象: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最终获配股数(股)锁定期(月)
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0,275,545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7,118,2546
3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887,4856
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696,9006
5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137,7726
6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4,684,2706
7钱小妹24,110,2186
8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814,0066
9杭州金投盛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780,7116
10乔晓辉20,206,6596
11戚国红20,091,8486
1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154,9946
1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64,2936
1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490,2416
15深圳市博益安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203,2146
16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3,203,2146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203,2146
1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03,2146
1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916,1986
合 计459,242,25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二)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459,242,250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74,873,2757.55%934,115,52513.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816,234,47592.45%5,816,234,47586.16%
三、股份总数6,291,107,750100.00%6,750,350,000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国信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使相关人员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与发行人签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体系。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进行持续关注,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四)其他安排

六、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如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7楼保荐代表人:顾盼、罗傅琪项目协办人:吴沈驹其他项目组成员:陈航飞、夏翔、卞雨晨、金玉龙电 话:0571-85115307传 真:0571-85316108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荣盛石化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荣盛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荣盛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吴沈驹

保荐代表人:

顾 盼 罗傅琪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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