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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0

股票简称:荣盛石化 股票代码:002493 公告编号:2019-100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Rongsheng Petro Chemical Co., Ltd.(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2019年11月20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荣盛石化”)经中国证监会[2018]192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名称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9荣盛G1,债券代码为“112914”。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933,706.67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4.6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0.0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3,577.94万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2年期。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8、票面利率询价上限为6.00%(含6.0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年11月21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年11月22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禁止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参与发行认购或买入,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和配售的方式。网下发行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认购。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特提示欲参与本期债券发行的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14、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93),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荣盛石化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浙商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信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合格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规认购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的认购符合: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该认购中的认购利率位于规定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该认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要求。
有效认购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认购金额的合规认购。
《网下认购申请表》《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网下询价日(T-1)日2019年11月2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日)2019年11月22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荣盛G1,债券代码为“112914”)。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1月26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和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19、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债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3、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4、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9年11月20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19年11月21日)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9年11月22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T+2日 (2019年11月26日)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9年11月27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上限为6.00%(含6.0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1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网下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发送邮件(zszqbond@stocke.com.cn)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认购申请表》可填写多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

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一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认购申请表》中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11月21日(T-1日)14:00-16: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认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盖章版《合格投资人确认函》(见附件二);

(3)盖章版《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见附件三);

(4)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6)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获得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用于反洗钱等方面核查的相关身份、资质等其他材料。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认购传真:0571-87903737

咨询电话:0571-87003331、0571-87902574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联系人:浙商证券资本市场部发行簿记中心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9年11月22日(T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每个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9年11月22日(T日)至2019年11月26日(T+2日)。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1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认购中相应的最大认购金额。单个合格机构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认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认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认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认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其对应的认购金额全部获得配售;认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其对应的认购金额按比例配售(可根据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取整要求进行适当微调);认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其对应的认购金额不予配售。在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有效认购均已配售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年11月22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缴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19年11月26日(T+2日)16: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荣盛石化”,如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56789为,则请在划款摘要栏注明:“0899456789荣盛石化”。

收款账户户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1202020629900012522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收款银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77号
同城交换号206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331002069
收款银行联系人黄彩云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0571-88377081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电话:0571-83529329、0571-82598860

传真:0571-82527208转8150

联系人:全卫英、周文丽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人:浙商证券资本市场部发行簿记中心

咨询电话:0571-87003331、0571-87902574

认购传真:0571-87903737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邮政编码:310020

(此页无正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认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zszqbond@stocke.com.cn)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认购人承诺并保证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申购传真:0571-87903737,确认电话:0571-87901096。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及认购申请信息(期限2年,询价利率上限6.00%)
注:1、票面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不包含此认购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认购金额,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3、可填写多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够自行添加;4、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备注
不超过本品种发行量的 %(不填默认100%)
认购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认购人在此承诺: 1、认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认购人认购资格、本次认购行为及认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认购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4、本次最终认购金额为网下认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认购金额; 5、认购人在此承诺接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认购规则;认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认购申请表的认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认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认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认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8、认购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9、认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次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10、认购人知悉并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在获配后将按照主承销商关于反洗钱审查的要求提供相关核查材料。

附件二: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是()否()

机构名称(盖章)年 月 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揭示书》,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认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应在《网下认购申请表》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认购利率,认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区间为3.60%-4.20%。某合格机构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3.701000
3.751000
3.851000
3.901000
4.10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1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0%,但高于或等于3.9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4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0%,但高于或等于3.85%时,有效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5%,但高于或等于3.75%时,有效认购金额为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5%,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1000

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时,该认购要约无效。

8、参加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盖章后,于2019年11月21日(T-1日)14:00-16:00将本表连同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认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认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认购人自行负责。

10、参与网下利率询价与认购的各格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合格机构投资者应通过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认购传真:0571-87903737;

电子邮箱:zszqbond@stocke.com.cn;

确认电话:0571-8790109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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