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2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原独立董事孟红女士任期届满六年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安全及风控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同意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全及风控管理委员会委员如下:
审计委委员会:
主任委员:窦欢 委员:陈彩媛、梁华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伟明 委员:程文浩、窦欢安全及风控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辛聿 委员:程文浩、叶伟明、窦欢上述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2022年7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0)。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