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1年8月30日14时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绍丹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