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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1-00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执行日期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总资产312.7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 351.47万元人民币,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

38.68万元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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