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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3

股票简称:恒基达鑫 股票代码:002492.SZ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关联方可以认购本次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6,927.00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563.85万元(2016-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资产负债率为21.2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三、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在债券上市前,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次债券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经中证鹏元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确保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不利因素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将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本次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使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行业形势或金融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七、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八、本期债券由省再担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措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青运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以一宗海域使用权(证号:粤( 2019)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40366号,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宗海面积:7.3公顷)作为反担保物,办理抵押登记至省再担名下;公司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金额的财产保险,省再担为第一受益人。截至2018年末,省再担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余额为236.76亿元,担保责任余额占净资产3.30倍(含债券担保);

九、公司为第三方石化物流服务提供商,业务辐射国内石化工业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和长三角地区。近年来,随着珠海和扬州地区仓储企业的新建罐容不断增加,石化仓储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客户的维护及拓展成本不断提升。若公司未来无法保持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现有罐容量,提升储罐出租率,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内外石化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客户结构较为单一。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33%、36.01%、

28.58%和40.62%,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主要客户的依赖性。尽管公司客户较为稳定,且多为长期租罐客户,但未来若因公司业务规模或市场因素导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致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石化物流行业对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较高,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的维护成本也将逐步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石化产品的装卸和仓储,库区存储的货品大多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高等级危险品。若存在操作失误、设备故障或遭雷击、台风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积极发展大健康行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服务等业务,逐步实现公司跨地区、上下游产业链、主业和其他业务多样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新发展业务对公司资金占用较大,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大欠款方均为供应链业务款,合计6,756.30万元。由于公司缺乏在相关领域的深度行业资源积累和经验,在新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新行业经营、投资、管理及财务的风险。

十三、根据公司2018年6月2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为切实配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山体滑坡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公司珠海库区8#罐区(即珠海库区三期8个储罐)库容合计16.50万立方米的储罐暂停运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珠海库区合计12.50万立方米的6个储罐复产,剩余4.00万立方米(TK801号、TK803号)尚未复产。若TK801号、TK803号储罐未能及时复产,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十四、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24,419.16万元,全部为抵、质押及保证借款;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20,513.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14%。公司受限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房产、港务及库区设施和机器设备等,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重要资产,若未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务本息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十五、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76,859.93万元,其中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净额为8,761.20万元,占固定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11.40%;无形资产净额为15,565.42万元,其中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净额为8,251.20万元,占无形资产净额的比例为53.01%。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全部为武汉恒基达鑫化工区仓储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合计账面价值为17,012.40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为10.55%。该项目的办公及库区用地由武汉化工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统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武汉恒基达鑫于2016年12月17日竞拍成功挂牌编号为P(2016)127号的地块,并交纳人民币1,730万元保证金;2017年11月28日,武汉恒基达鑫再次缴纳土地购置款4,11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有2,800.00万元的土地购置款未缴纳,武汉恒基达鑫正在积极和政府沟通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事宜,但如发生预期外的不利因素,导致产权证书不能如期办理,将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认定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分别为14,726.13万元、8,594.26万元、5,145.54万元和6,707.72万元(2019年3月末公司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债务工具”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其他债权投资”列示;公司按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重分类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9.58%、5.46%、3.30%和4.16%。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全部为债券投资,2016年公司持有的ROLTA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利息,且债券市价大幅下跌,发生资产减值损失2,298.30万元,对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影响较大;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恒投创投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出资平台,通过参与基金投资等形式涉足的一些新兴行业投资。若未来上述投资收益的实现不及预期或投资成本不能回收,将给公司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十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59%、40.37%、41.52%和45.84%,其中仓储业务分别为26.93%、24.27%、25.38%和23.50%,装卸业务分别为60.82%、58.52%、60.09%和58.47%,呈波动趋势。发行人主营业务受经济增速及石化行业的影响存在较大波动,未来若经济发展及石化行业波动较大,公司仍将面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十八、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

人的信用状况。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www.pyrating.cn)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监管部门、发行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将及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公告,且在深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投资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九、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十、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广州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十一、评级报告中关注的主要风险有:(1)石油化工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周期性影响较大,行业景气度波动将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周期性的影响,石化行业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石化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经营情况受该类企业的开工率,订单粘性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以长期租罐为主,但若石油石化行业景气度走低,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2)公司供应链、保理、融资租赁业务对资金占用较多,风控能力面临一定挑战。公司供应链、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尚在起步阶段,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利润贡献不大。但相关业务对公司资金占用较大,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大欠款方均为供应链业务相关款,合计6,756.30万元。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业务的风控能力及资金占用情况。(3)公司购入的Rolta Americas LLC所发行债券面临违约及减值风险。2015、2016年公司先后购入总值为390万美元的Rolta Americas LLC债券,其价格在2016年度出现严重

下跌,截止2019年3月末,该债券账目价值为人民币745.32万元,且该债券将于2019年到期,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该债券的违约风险,以及剩余价值减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二十二、大健康产业基金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尽管随着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趋势,中国的大健康产业领域有较多的投资机会,但由于拟投资的大健康产业,相对公司主业属于跨行业投资,同时也面临着医改及金融政策变化和基金运营管理等风险,若公司对大健康产业的基金项目投资失败,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释义 ...... 11

第一节发行概况 ...... 1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和发行条件 ...... 14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8

四、认购人承诺 ...... 21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利害关系 ...... 22

第二节风险因素 ...... 23

一、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 2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4

第三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 31

一、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 3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1

三、主要资信情况 ...... 33

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5

一、增信机制 ...... 35

二、具体偿债计划 ...... 39

三、偿债保障措施 ...... 41

四、发行人违约责任 ...... 45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基本情况 ...... 47

二、发行人设立、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 47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发行人之间的独立性 ...... 59

五、法人治理结构 ...... 62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71

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76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77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103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 11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110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122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2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6

五、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68

六、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 ...... 170

七、公司有息债务及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70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 ...... 173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73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73

三、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74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75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 176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76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76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 185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185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185

第十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99

一、发行人声明 ...... 200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01

三、主承销商声明 ...... 207

四、受托管理人声明 ...... 20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10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 212

七、评级机构声明 ...... 213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 214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14

二、查阅地点 ...... 21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恒基达鑫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持有人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最新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2013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
《证券法》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最新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于2014年8月31日修订发布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信用评级报告》《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章程》《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会发行人前身股东会,即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会
股东大会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发行人董事会
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
监事或监事会发行人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担保函》担保人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函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嘉坦律所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
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保人、省再担、广东再担保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
最近两年2017年度和2018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3月末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二、公司简称
扬州恒基达鑫、扬州恒基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香港恒基达鑫、香港恒基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恒投创投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恒基永盛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恒基达鑫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恒基润业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恒旭达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信威国际信威国际有限公司
恒基达鑫石化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恒基达鑫有限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鑫创国际鑫创国际有限公司
扬州华鑫扬州华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实友化工、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奇力公司Legend Power Limited(奇力有限责任公司)
毅美投资Actmax Investments Limited(毅美投资有限公司)
金安亚洲Jolmo Partners Asia Limited(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天拓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
新永鑫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现名:乌鲁木齐新永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恒鑫珠海新恒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名:乌鲁木齐新恒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美国永盛Winmark International INC.(永盛国际贸易公司)
上海得鑫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运达运达(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扬州实友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
恒基星瑞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恒达创富广州恒达创富一期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达安金控广东达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趣道资管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ROLTA公司Rolta Americas LLC
三、其他用词
第三方物流企业为集中经营主营业务,把原来属于自己管理执行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服 务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的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物流 运作与管理方式
保税货物保税货物是指进口时还不能确定该货物是否一定在国内消费,经海关暂时不办理纳税手续,待该货物最后在国内消费或者复运出境时,再对其征税或免税,办理纳税结关手续
驳运大船靠码头、浮筒、装卸平台,或大船在锚地用驳船或其他小船装卸货物,通常用于港口作业
泊位在港口设有可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位置
码头泊位所依附的港口水工设施及相关设施
储罐用于储存液体化学物质的专用容器
固定顶储罐常压储罐,立式圆柱形,顶部固定,用于存储闪点高的液体物质
内浮顶储罐常压储罐,立式圆柱形,顶部有浮盘,直接浮在液面上,随着罐内储液量增减上下浮动,用于存储闪点低的液体物质
球罐球型储罐,抗压性能好,适宜存储易挥发液体物质
成品油原油加工后的产品,主要包括燃料油、汽油、柴油等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青运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0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0,5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0,500.00万元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邮政编码:51905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朱海花联系电话:0756-32263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2510822XR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代码G59)经营范围:液体化工产品的码头、仓储的建设与经营;汽油、煤油、柴油和植物油产品的仓储及公共保税仓库。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和发行条件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1、2017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8年1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2018年1月30日,在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的基础上,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讨论后,由公司董事长作出《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要发行条款的决定》,决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亿元

(含4亿元),分期发行。

(二)本次债券核准 情况

2018年6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7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9恒达0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为单一品种。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5、债券面值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应当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倍数,最大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1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 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2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9、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9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9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9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

10、起息日:2019年6月6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2、付息日: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到期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6月6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6月6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6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2年6月6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后续期限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4、配售规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在考虑长期合作的因素后,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账户名称: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000201877000002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吉大支行账户名称: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50971750236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

28、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0、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四)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6月3日

3、发行期首日:2019年6月5日

4、预计发行期限: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

5、网下申购期: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注册名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

办公地址: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

法定代表人: 王青运

联系人: 朱海花

联系电话: 0756-3226342

传真: 0756-3359588

邮政编码: 519050

(二)主承销商名称: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20层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0层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项目主办人: 蒋永敏、吴峰联系电话: 020-23385004传真: 020-23385006邮政编码: 510623(三)律师事务所名称: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3152号1栋南3楼316-318室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3152号1栋南3楼316-318室负责人: 卢超军签字律师: 卢超军、金剑联系电话: 021-20740421传真: 021-50829997邮政编码: 201100(四)会计师事务所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伟、张海兵联系电话: 0756-2166247传真: 0756-2166211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彭丽娟

联系电话: 0756-2114788传真: 0756-2217643(五)信用评级机构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分析师: 钟继鑫、邓艰电话: 0755-82872897传真: 0755-82872090邮政编码: 51800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20层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0层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联系人: 蒋永敏、吴峰联系电话: 020-23385004传真: 020-23385006邮政编码: 510623(七)担保人名称: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 刘祖前联系人: 吴瀚联系电话: 020-83920943传真: 020-83063227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名称: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2号首层自编103、黄埔大道西

122号之二701-705、801-805、901-905房负责人: 罗刚联系人: 彭乐蕊联系电话: 020-23382102传真: 020-23382151邮政编码: 51000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7-199号负责人: 李瑞强联系人: 金宁联系电话: 020-83153946传真: 020-83376485邮政编码: 510000

(九)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总经理: 王建军电话: 0755-82083333传真: 0755-82083275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负责人: 周宁电话: 0755-25938000传真: 0755-25988122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确认其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承销商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次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外,投资者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际环境变化和金融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成功发行后,公司将积极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的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并经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的上市申请一定能够按预期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同时,证券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受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交易意愿、投资者分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债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如果本次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或本次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无法及时变现本次债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相关政策、行业发展情况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按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降低和控

制本次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宏观经济状况、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使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五)资信风险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预计能够按时偿付债券本息。发行人报告期内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本次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影响。

(六)担保风险本次债券由省再担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较好的现金流状况和较大的资产规模,能为债务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公司无法保证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任何重大负面变化。如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进而可能给本次债券带来担保风险。

(七)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偿还做出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同时,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次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进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债务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分别为22,536.50万元、15,984.26万元、12,608.21万元和18,093.27万元,占各期

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0.68%、65.70%、61.10%和72.25%;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7,933.74万元、24,327.42万元、20,761.36万元和25,043.84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余额的比重分别为76.81%、69.21%、68.39%和72.95%。公司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尽管发行人已通过各种方式逐步提高中长期负债比重,但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若负债结构的优化未能及时完成,将会增加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分别为14,726.13万元、8,594.26万元、5,145.54万元和6,707.72万元(2019年3月末公司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债务工具”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其他债权投资”列示;公司按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重分类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9.58%、5.46%、3.30%和4.16%。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全部为债券投资,2016年公司持有的ROLTA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利息,且债券市价大幅下跌,发生资产减值损失2,298.30万元,对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影响较大;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恒投创投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出资平台,通过参与基金投资等形式涉足的一些新兴行业投资。若未来上述投资收益的实现不及预期或投资成本不能回收,将给公司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商誉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了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原湖北金腾兴实业有限公司)70.00%的股权和鑫创国际有限公司100.00%股权,交易完成后,分别形成商誉1,452.22万元和181.34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商誉为1,633.56万元,虽然发行人在与交易对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约定了相关被并购公司未来的业绩承诺标准及补偿措施,可在较大程度上抵补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损失。然而,若相关被并购公司在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收购相关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则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以外币结算,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40.92万

元、67.08万元、-24.73万元和-19.78万元。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波动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欧元等世界主要货币的汇率波动较大。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进入双向波动的时期。尽管公司可以通过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在合同中订立诸如锁定汇率及货币保值等条款、采取远期外汇交易等手段规避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但外汇汇率变动仍可能给公司净利润带来一定影响。

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59%、40.37%、41.52%和45.84%,其中仓储业务分别为26.93%、24.27%、25.38%和23.50%,装卸业务分别为60.82%、58.52%、60.09%和58.47%,呈波动趋势。发行人主营业务受经济增速及石化行业的影响存在较大波动,未来若经济发展及石化行业波动较大,公司仍将面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6、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4,437.08万元、6,496.12万元、5,758.34万元和1,573.99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559.49万元、1,486.81万元、820.61万元和162.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61%、22.89%、14.25%和10.29%,占比较高。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政府补助、理财收益及保险理赔等收入,不具有可持续性,对净利润具有一定的影响,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的波动的风险。

7、抵质押借款及受限资产较多的风险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24,419.15万元,全部为抵、质押及保证借款;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20,513.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14%。公司受限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房产、港务及库区设施和机器设备等,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重要资产,若未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务本息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8、部分资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风险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76,859.93万元,其中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净额为8,761.20万元,占固定资产净额的比例为11.40%;无形资产净额为15,565.42万元,其中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净额为8,251.20万元,占无形资产净额的比例为53.01%。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全部为武汉恒基达鑫化工区仓储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合计账面价值为17,012.40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为10.55%。该项目的办公及库区用地由武汉化工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统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武汉恒基达鑫于2016年12月17日竞拍成功挂牌编号为P(2016)127号的地块,并交纳人民币1,730万元保证金;2017年11月28日,武汉恒基达鑫再次缴纳土地购置款4,11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有2,800.00万元的土地购置款未缴纳,武汉恒基达鑫正在积极和政府沟通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事宜,但如发生预期外的不利因素,导致产权证书不能如期办理,将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认定产生不利影响。

9、本次债券发行后导致利息支出增加的风险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会到导致公司利息支出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石化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内外大型石化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业绩受该类企业的开工率,订单粘性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石化行业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以长期租罐为主,但若石化行业景气度走低,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客户需求降低的风险

因石化产品仓储市场需求的变化,存在客户对储罐罐型需求与公司现有储罐罐型不匹配的情况。受国际原油价格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当地化工厂原料仓储客户的需求下降,国际贸易客户的市场运作放缓,将影响客户对储罐的需求。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为第三方石化物流服务提供商,业务辐射国内石化工业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和长三角地区。近年来,随着珠海和扬州地区仓储企业的新建罐容在不断增加,给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导致石化仓储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客户的维护及拓展成本提升。若公司未来无法保持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现有罐容量,提升储罐出租率,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内外石化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客户结构较为单一。报告

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33%、36.01%、28.58%和40.62%,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主要客户的依赖。尽管公司客户较为稳定,且多为长期租罐客户,但未来若因公司业务规模或市场因素导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致使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项目实施风险公司根据投资进展及时推进公司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增强以及跨区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虽然公司对项目均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和充分的市场调查,认为该项目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因工程进度放缓、投资成本上升、市场环境及政府政策变化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项目实际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环保及安全风险

石化物流行业对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较高,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的维护成本也将逐步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石化产品的装卸和仓储,库区存储的货品大多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高等级危险品。若存在操作失误、设备故障或遭雷击、台风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停产储罐未及时复产的风险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为切实配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山体滑坡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公司珠海库区8#罐区(即珠海库区三期8个储罐)库容合计16.50万立方米的储罐暂停运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珠海库区合计12.50万立方米的6个储罐复产,剩余4.00万立方米(TK801号、TK803号)尚未复产。若TK801号、TK803号储罐未能及时复产,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8、开拓新业务的风险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积极发展大健康行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服务等业务,逐步实现公司跨地区、上下游产业链、主业和其他业务多样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新发展业务对公司资金占用较大,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大欠款方均为供应链业务款,合计6,756.30万元。由于公司缺乏在相关领域的深度行业资源积累和经验,在新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

新行业经营、投资、管理及财务的风险。

9、部分业务资质到期续期的风险

公司石化仓储、装卸业务相关资质有效期较短,一般在5年以下。其中,成品油仓储证书需要每年年检。公司部分资质已于2018年到期,其余大部分业务资质将于2019至2020年期间陆续到期。目前,公司正在准备材料对其名下2019年到期的业务资质办理续期手续。若公司业务资质续期未通过审核,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开展部分业务,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0、大健康产业基金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

尽管随着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趋势,中国的大健康产业领域有较多的投资机会,但由于拟投资的大健康产业,相对公司主业属于跨行业投资,同时也面临着医改及金融政策变化和基金运营管理等风险,若公司对大健康产业的基金项目投资失败,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业务发展及项目投资增长,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3月末,发行人共有15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对发行人生产运营、财务控制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公司与子公司协同效益的发挥带来了一定挑战,尽管发行人已针对经营规模增长下属子公司增加可能产生的管理风险制订了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经营中有效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以减少可能产生的管理风险,但是若公司无法保持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管理效率,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2、人力资源流失的风险

作为国内专业的石化仓储企业,公司的稳定发展依赖于德才兼备的管理、营销和技术人才。公司奉行“以人为本”的选人、用人方针,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全面创造开放、协作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公司新项目、新业务的迅速推进,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如果公司的核心人才严重流失、公司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四)政策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公司于2016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644007301号证书,发证日期:2016年12月9日,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公司享受国家规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

公司下属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于2018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1832007040号的证书,发证日期: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2018年11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扬州恒基达鑫享受国家规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8年5月29日的批复(苏国税函〔2008〕238号),自2008年起码头项目经营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享受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优惠;根据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土地使用权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2018年享受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公司下属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企业所得税适用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之规定“本港法团公司的利得税率为16.50%”以及“本港居民从海外赚取利润而毋需在本港纳税”。

公司下属子公司信威国际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无需计缴利得税。

公司下属子公司鑫创国际有限公司在澳门注册,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

若未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不能持续享有上述税收优惠或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证鹏元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中证鹏元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安全性极高,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主要优势

公司库区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及仓储能力。公司的库区均位于水道附近,依托珠海、扬州等地石化企业聚集效应,业务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截至2018年末,公司库区储罐容量合计104.07万立方米,其中珠海库区储罐容量达61.30万立方米,仓储能力在珠三角具有一定规模优势。

公司积累了部分优质客户,在手长期合同较为充足,稳定性相对较好。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手长期合同较为充足;公司客户较为稳定,主要有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石油有限公司等大型知名企业。

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较好。受益于负债规模下行,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持续下降,2018年末为19.48%,为近三年最低;公司收现情况及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较好,2016-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为11,045.44万元、15,283.13万元、10,812.54万元。

由广东再担保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广东再担保背景优势明显,近年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整体实力强,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广东再担保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其为本期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

信用水平。

2、主要风险和挑战

石油化工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周期性影响较大,行业景气度波动将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周期性的影响,石化行业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石化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经营情况受该类企业的开工率,订单粘性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以长期租罐为主,但若石油石化行业景气度走低,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供应链、保理、融资租赁业务对资金占用较多,风控能力面临一定挑战。公司供应链、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尚在起步阶段,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利润贡献不大。但相关业务对公司资金占用较大,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大欠款方均为供应链业务相关款,合计6,756.30万元。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业务的风控能力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购入的Rolta Americas LLC所发行债券面临违约及减值风险。2015、2016年公司先后购入总值为390万美元的Rolta Americas LLC债券,其价格在2016年度出现严重下跌,截止2019年3月末,该债券账目价值为人民币745.32万元,且该债券将于2019年到期,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该债券的违约风险,以及剩余价值减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中证鹏元跟踪评级制度,中证鹏元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中证鹏元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中证鹏元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中证鹏元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中证鹏元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证鹏元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中证鹏元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中证鹏元亦将持续

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元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中证鹏元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中证鹏元将及时在中证鹏元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银行授信合同金额为35,0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21,853.31万元,剩余可使用授信额度为13,146.69万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严重违约情况

公司在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现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 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公开发行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将为1.00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比例的7.88%,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9年3月31日/ 2019年1-3月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流动比率(倍)2.142.321.851.58
项目2019年3月31日/ 2019年1-3月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速动比率(倍)2.132.311.841.57
资产负债率21.29%19.48%22.35%23.65%
每股净资产(元)3.113.072.984.28
利息保障倍数(倍)10.497.857.486.79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0.130.270.310.41

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同时,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被担保债券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人民币本金及应付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2018年2月5日,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了《担保服务协议》。2018年2月7日,省再担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2019年5月8日省再担与发行人签订了《担保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844607010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刘祖前
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60.60亿元
经营范围: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440FB0100号)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440FB0544号),担保人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18年度/末2017年度/年末
总资产842,468.55845,692.79
总负债125,990.11114,685.02
净资产716,478.44731,007.77
营业收入40,369.0546,883.85
净利润15,870.3438,544.55
资产负债率14.95%13.56%
流动比率5.616.44
速动比率5.616.44
净资产收益率2.19%5.42%

的规定:“第十四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风险权重,计量担保责任余额。”,“第十五条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第十六条融资担保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0.0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与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5.00%。”省再担对本次债券的担保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五)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省再担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94亿元、4.69亿元和4.04亿元,实现净利润2.70亿元、3.85亿元和1.59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持续波动态势。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再担总资产为84.2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1.6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4.95%。综上分析,省再担资产实力雄厚,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整体偿债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发行人本次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的不超过3年(含3年)期“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含4亿元,小写¥400,000,000.00元整),可分期发行。债券实际发行金额在前述金额内,并经审批机构最终批准的为准。

2、债券到期日

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本次债券正式发行时相关发行文件规定的债券本金到期日。债券发行人应按照本次债券相关发行文件规定清偿债券本金和利息。

3、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发行的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含4亿元,小写¥400,000,000.00元整)的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5、担保期限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的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各期债券到期日届满后两年止。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6、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次发行的债券的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7、财务信息披露

(1)本次发行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2)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8、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发行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次债券的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未取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但相关变更未加重担保人责任的除外。

10、加速到期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11、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签定之日生效,在《担保函》第五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12、其他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本债券的文件一并上报审批机构,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次发行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凡与《担保函》有关或因履行本担保函而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担保人及债券持有人等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予以解决。

(七)反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有: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青运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公司以一宗海域使用权(证号:粤(2019)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40366号,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宗海面积:7.3公顷)作为反担保物,办理抵押登记至省再担名下;

3、公司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金额的财产保险,省再担为第一受益人。

(八)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如有)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如有)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一次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发行人对此无异议;

3、调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进行谈话。

二、具体偿债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6月6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6日为本次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6月5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6月5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本息偿付公告中加以说明。发行人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偿债工作安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并积极安排偿债资金,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努力确保债券安全兑付。

在人员安排上,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在财务安排上,发行人将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次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致力于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兑付安排上,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于每年的付息期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向投资者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并于兑付日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向投资者偿还本次债券本金。

(二)偿债资金来源

1、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最近三年及

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917.32万元、22,650.00万元、25,457.09万元和6,475.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437.08万元、6,496.12万元、5,758.34万元和1,573.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45.44万元、12,717.13万元、10,812.54万元和648.38万元。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将为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较好的保障。

2、发行人通畅的融资渠道可为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支持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贷记录优良,与国内多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银行授信合同金额为35,0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21,853.31万元,剩余可使用授信额度为13,146.69万元。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融资能力良好。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发行人均能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务。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渠道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此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作为本次债券偿付资金来源的补充。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流动资产变现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除货币资金外,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等组成。在公司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收回其他流动资产中的理财产品投资等方式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支持。

2、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偿付工作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共同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行之后,将根据公司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相应的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以便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对付,从而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财务部、董秘办等共同组成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工作小组,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次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参见“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信息披露并书面通

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具体披露时点、披露方式和披露格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规定为准),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名称变更;

2、发行人经营方针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法规政策变化、重大灾害、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4、发行人主体或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出现上升或下调,或列入信用观察名单,或评级展望发生变化;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若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其他公司信用类债券(含债务融资工具)出具的评级报告(包括首次评级和跟踪评级)中的主体评级,与本次债券的主体评级(如有)存在差异的;

5、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单次或累计涉及的金额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10%以上的。或者虽然金额不满足以上两项标准,但该项资产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或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判断该项资产为主要资产的;

6、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单笔数额达到1000万元或者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5%的,或者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达到5000万元或者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10%的;

7、本次债券违约;

8、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独或累计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10%;

9、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10、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减资、合并、分立;

11、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解散;

12、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13、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涉及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额超过500万

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事项;

14、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15、本次债券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更或重大变化;

16、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或挂牌转让条件;

17、本次债券暂停、恢复、终止上市或转让;

1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涉嫌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

19、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

20、发行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发生变动;

21、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22、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资产金额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10%以上;

23、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2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5、市场上出现关于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的重大不利报道、负面市场传闻或其他需要澄清说明的传闻或事项;

26、发行人为发行本次债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27、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8、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9、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30、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31、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不一致;

3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转让本次债券的;

3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4、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下个月月初的五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具体披露时点、披露方式和披露格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规定为准),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20%;

2、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六)发行人对本次债券偿债保障的相关承诺

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四、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本次债券违约的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

1、本次债券到期未能偿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他债务(指融资性债务,包括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境外债券、银行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出现违约(如有宽限期则为宽限期到期后应付未付),且同时达到如下条件:

(1)单笔违约金额达到1,000.00万元或者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5.00%,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达到5,000.00万元或者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10.00%;

(2)债务本金和/或利息逾期超过30个交易日。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当发行人发生前述违约情形时,发行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违约方按每日万分之一的罚息率向收款一方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债券持有人可与发行人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的,债券持有人可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者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债券持有人可向发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发行人发生前述违约情形3(不含条件(2))时,需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投资者保护机制具体处置程序如下:

(l)信息披露:发行人应在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2)通知:发行人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或合理认为可能构成该触发情形的,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触发情形发生之日5个交易日内通知债券全体持有人;

(3)救济与豁免机制: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时限召开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可做出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增加担保/提高票面利率等),以获得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本次公司债券违反约定。投资人有权决定是否豁免(可选择无条件豁免/享有回售选择权/有条件豁免)。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如果持有人会议未通过的,视同未获得豁免。

若发行人在上述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对相关债务进行了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次公司债券项下的违反约定,无需适用救济与豁免机制。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青运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0年11月7日上市日期:2010年11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0,5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0,500.00万元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邮政编码:51905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朱海花联系电话:0756-3226342传真:0756-335958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2510822XR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代码G59)经营范围:液体化工产品的码头、仓储的建设与经营;汽油、煤油、柴油和植物油产品的仓储及公共保税仓库。

二、发行人设立、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及改制

1、设立公司的前身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7日,由实友化工、永盛国际贸易公司(Winmark International Inc.)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2,250.00万元,其中,实友化工出资1,575.00万元,永盛国际贸易公司出资675.00万元。

2000年9月27日,恒基达鑫有限取得珠海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同意设立合资企业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珠临港经发[2000]20号),同意由实友化工、美国永盛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珠海恒基达鑫国

际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50.00万元,实友化工、美国永盛出资比例分别为70.00%、30.00%。2000年10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珠合资证字〔2000〕0091号);2000年11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恒基达鑫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粤珠总字第004655号)。

2000年12月7日,实友化工以现金出资15,7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0.00%。2000年12月13日,珠海安德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实友化工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德利验字(2000)第947号)。

2001年2月20日、2001年3月9日,美国永盛分别以现金出资USD800,000.00、USD70,000.00,折合人民币7,190,150.00元(其中6,750,000.00元做为本次出资,超出的USD53,227.41后期转为美国永盛2001年对恒基达鑫有限的增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0.00%。2001年3月15日,珠海安德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美国永盛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德利验字(2001)第109号)。

此次出资完成后,股东出资金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实友化工15,750,000.0070.00
2美国永盛6,750,000.0030.00
合 计22,500,000.00100.00

有限净资产为15,041.07万元。公司按上述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折成股本9,000.00万元,每股1元,折余金额6,041.0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字第030004号)。

2008年4月11日,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400400011721。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实友化工6,030.0067.00
2奇力公司1,620.0018.00
3毅美公司450.005.00
4珠海天拓270.003.00
5新永鑫公司256.502.85
6新恒鑫公司193.502.15
7金安亚洲180.002.00
合 计9,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实友化工6,030.0050.25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2奇力公司1,620.0013.50
3毅美公司450.003.75
4珠海天拓270.002.25
5新永鑫公司256.502.14
6新恒鑫公司193.501.61
7金安亚洲180.001.50
8其他3,000.0025.00
合 计12,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实友化工111,600,000.0046.50
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1号集合资金信托6,219,862.002.59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175,806.002.57
4张辛聿6,000,000.002.50
5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5,300,000.002.21
6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67,500.000.99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337,361.000.97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109,078.000.88
9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03,852.000.71
10白思恒1,692,400.000.71
11其他94,494,141.0039.37
合 计240,000,000.00100.00

27,00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本变化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335号验资报告。

2015年8月10日,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40040001172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实友化工116,600,000.0043.19
2珠海横琴新区恒荣润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003.70
3张辛聿6,000,000.002.22
4乔通5,000,000.001.85
5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001.85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527,019.001.68
7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4,204,242.001.56
8鹏华资产-中信证券-鹏华资产清水源14期资产管理计划3,979,017.001.47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997,747.001.11
10中欧盛世-宁波银行-中欧盛世清水源28号资产管理计划2,934,299.001.09
11其他108,757,676.0040.28
合 计270,000,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实友化工175,530,000.0043.34
2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433,867.004.06
3珠海横琴新区恒荣润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003.70
4张辛聿9,150,000.002.26
5乔通7,500,000.001.85
6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500,000.001.85
7珠海天拓5,643,213.001.39
8孔莹3,001,500.000.74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9珠海横琴新区荣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000.74
10祝海娟2,771,800.000.68
11其他159,418,720.0039.37
合 计405,000,000.00100.00
股票类别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有法人持股--
2、其他内资持股6,868,258.001.7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6,868,258.001.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398,131,742.0098.30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即H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353,131,742.0087.19
三、股份总数405,000,000.00100.00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股)
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60%172,530,000.00质押7,500,000.00
珠海横琴新区恒荣润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92%11,810,000---
张辛聿境内自然人2.26%9,150,000.006,862,500.00质押1,100,000.00
乔通境内自然人1.85%7,500,000.00冻结7,500,000.00
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0%5,282,400---
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8%4,776,026---
珠海横琴新区荣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71%2,880,000
张敬兵境内自然人0.46%1,872,800
孔莹境内自然人0.37%1,501,500---
隋巍境内自然人0.34%1,379,000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五)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6年2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3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开始着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年3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年5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2016年5月20日,恒基达鑫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组方案较复杂,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工作量较大,耗费周期较长,重组方案需进一步商讨、细化及完善,预计无法按期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5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依法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相关政策尚未明确,且何时明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无法达到交易各方预期,为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恒基达鑫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达成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5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成立 日期注册资本主要 经营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备注
直接间接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2010.12.202,793.125万美元香港码头仓储物流建设与经营;供应链金融服务;及项目投资与控股100.00设立
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2.07.1716,000.00珠海投资,资产管理67.5032.50设立扬州恒基达鑫 持股32.50%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3.01.101,000.00珠海供应链管理及咨询90.0010.00设立恒投创投持股10%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2007.01.185,267.00 万美元扬州仓储及码头装卸75.0025.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信威国际持股25%
信威国际有限公司2008.4.101,100.35 万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香港恒基达鑫 持股65.00%,恒投创投持股35.00%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2009.12.248,000.00武汉普通仓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7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4.11.184,000.00 万美元珠海融资租赁及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100.00设立香港恒基达鑫 持股100%
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2015.12.315,000.00珠海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100.00设立恒基润业持股100%
子公司名称成立 日期注册资本主要 经营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备注
直接间接
限公司贸易融资等
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2016.05.17100.00珠海仓储及公共保税仓库、货运代理。100.00设立
扬州华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7.05.041000.00仪征市供应链管理及咨询100.00设立扬州恒基达鑫 持股100%
鑫创国际有限公司2015.10.232.5万澳门币澳门财富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业活动市场调查;贸易服务。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香港恒基达鑫 持股100%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03.10700.00珠海投资、资产管理70.00设立恒投创投持股70%
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018.10.232,000.00武汉供应链70.00设立扬州恒基达鑫 持股70%
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05.02650.00珠海管理咨询100.00设立恒基润业持股100%
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05.02650.00珠海管理咨询100.00设立恒基润业持股100%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52,027.4249,179.6812,254.245,156.594,342.57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32,041.4317,937.86552.44650.85594.74
信威国际有限公司10,864.177,800.090.00506.31453.95
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526.946,877.830.00-167.85-167.86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25,315.273,787.941,930.02-1,555.71-1,604.41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455.258,300.71214.40123.4790.14

公司名称: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辛聿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5,267.0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96544088D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公司住所: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仪征市大连路8-8号经营范围:仓储经营,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仓储及装卸(其中危险货物包括:汽油、柴油、燃料油、油浆(渣油)、混合芳烃、甲醇、甲基叔丁基醚、基础油、乙醇胺、叔丁醇、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煤油、正丁醇、异丁醇、乙二醇、二甘醇、苯、甲苯、二甲苯、对/邻二甲苯、丙酮、丁酮、石脑油、抽余油、正构烷烃、正十四烷烃、丙三醇(甘油)、重整油、原油、溶剂油、航煤、沥青、醋酸仲丁酯、烷基苯、氯化苯、邻二氯苯、丙烯酸丁酯、硫酸、环己酮、1,4-丁二醇(BDO)、甲基丙二醇(MPO)、凝析油、稀释沥青、乙醇、轻循环油、液化气、丙烯、一氯甲烷、异丁烯、2-丁烯、丁二烯、混合碳4、混合碳5、1-丁烯、丙烷)。港口公用码头及仓储设施的建设。

扬州恒基达鑫,主要从事码头装卸和仓储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1,895.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9,114.0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71.72万元,净利润4,276.98万元。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Ⅱ阶段)九区、十区项目已经完工运营,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收入和利润贡献。

2、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注册于香港的私人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0日

现任董事:王青运

注册资本:12,081,250美元

公司注册编号:1542316

商业登记证号码:53538084-000-12-14-9注册办事处地址/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骆克道194-200号东新商业中心5楼502室

业务范围:码头仓储物流建设与经营;供应链金融服务;及项目投资与控股。香港恒基达鑫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香港恒基达鑫的资产总额为32,041.43万元,净资产17,937.8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52.44万元,营业利润650.85万元,净利润594.74万元。2018年度,香港恒基达鑫净利润为由负转正,主要系本报告营业收入增长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信威国际有限公司

信威国际于2008年4月10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注册登记号为1475367,注册资本1,100.35万美元,是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威国际的资产总额为10,864.1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029.40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53.95万元,主要是收到扬州恒基分红收益增加所致。

4、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青运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7日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52409705W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058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恒投创投的资产总额为10,248.6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029.40万元;恒投创投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目前主要投资了深圳

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2.00%)、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广州恒达创富一期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60.00%)等项目,2018年度,该公司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67.86万元,主要系2018年恒投创投确认对恒达创富的投资损益所致。

5、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辛聿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983181407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公司住所: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五路一号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的码头、仓储(含公共保税仓库)的建设与经营;石油化工产品(不含成品油)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服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2.1、非易燃无毒气体2.2、有毒气体2.3;易燃液体:低闪点易燃液体3.1、中闪点易燃液体3.2、高闪点易燃液体3.3;(具体经营范围按照许可证许可范围执行)(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恒基达鑫资产总额为25,315.2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87.94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0.02万元,净利润为-1,604.41万元,主要系营业成本和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在本年度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6、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辛聿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21624770T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063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咨询和担保;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财产;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恒基润业资产总额10,455.2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300.71万元;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40万元,净利润为90.14万元。

(三)发行人重要联营合营企业 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无重要的联营、合营参股公司。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发行人之间的独立性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1)截至2019年3月31日,实友化工持有公司42.6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09日

住所: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3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07930375L

法定代表人:王青运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批发;燃料油(闪点高于61°C,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石油制品(包括白油、粗白油,不包括其他危险化学品)、航空煤油批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商务服务及商务服务代理;经营珠海经济特区进出口业务(按珠外经字【2001】126号文执行)【(进料加工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除外)(国

家专营主控产品凭许可证经营)】。

(2)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实友化工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流动资产70,297.8991,487.06
资产总计186,602.74212,418.38
流动负债46,416.9572,049.74
负债合计56,637.6485,666.70
所有者权益合计129,965.10126,751.68
营业收入154,363.57234,517.00
营业利润7,255.095,294.14
净利润5,755.824,745.33

王青运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实友化工

实友化工恒基达鑫

恒基达鑫

60%

60%100%

100%40%

40%42.60%

鑫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信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

截至2019年3月31日,王青运女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重要的其他企业股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100.00100.00%-
2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5,000.0060.00%40.00%
3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1,000.00-90.00%
4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95.00%
5黄山市鑫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000.00-30.00%

和其它资源的情况。

3、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和领取报酬。

4、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均未在任何其他单位兼职。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已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共用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混合纳税现象。

5、机构独立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单位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五、法人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架构图如下:

公司设立了董秘办、审计部、投资发展部、行政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研发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董秘办

负责公司证券计划管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证券融资、证券投资的工作;负责提出规范公司治理的阶段性规划,推进公司治理规范运行;起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协助董秘组织召开公司定期及临时性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并负责公司三会会议事务与文件的管理;协助董秘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沟通,确保公司经营层与相关决策机构的信息通畅;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根据公司战略需要,拟定公司的权益性融资规划;草拟公司权益性融资方案,通过后协助董秘付诸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协助董秘与公司现有的投资者进行沟通,与潜在的投资者进行接洽与谈判;负责公司证券及股权档案的管理;协助董秘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保持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洞察力,与相关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维持公司股价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的反收购能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进行分析,经批准后付诸实施;维持与监管机构的良好沟通,保证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渠道的畅通。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总经理

总经理

监事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2、审计部主要履行公司的内审和内控工作;负责审计制度、审计流程的制定、更新和执行。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性、建全性的审计、审核,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并督促、协同责任部门进行及时修订;审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客观公正地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做出评价;完成董事会交付的专项审计工作;依据审计法、会计法等相关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对各分公司资金、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主要行政领导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公司指定的内部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财务决算进行审计;负责汇总审计信息、统计报表,通报审计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投资发展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与发展计划,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策划、运作与管理,拟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等立项筹备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撰写项目可行性报告;负责招商引资、资本运作、对外合作、联络及谈判;收集、整理、分析与公司业务和发展有关的正常、动态及趋势等,为公司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战略分析,对公司未来战略提出合理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人事、行政、后勤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及开发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工作;负责公司公文的起草、拟定及公布,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及检查监督;负责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负责信息的传达工作,沟通内外联系;负责财务报销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生活物资及生产物资的采购及保管工作;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及维护;负责外事联络、宾客接待、参观访问等服务工作;负责食堂的管理及员工工作餐的提供;负责员工上下班交通通勤,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负责公司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协助管理者代表进行公司QHSSE体系的运行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

定安全生产的规划和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标准及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察;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应急预案;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和计划;制定环保技术标准及制度,组织实施并进行监察;负责员工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的培训及提高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卫生的管理及监督;负责港口保安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或改建项目安全环保评价验收工作,确保“三同时”;保持与外部安全环保机构的良好沟通;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QHSSE体系并持续改进。

6、商务部负责公司市场开发、仓储合同、客户服务等商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场调研、市场分析和市场开拓工作;负责仓储合同、代理报关协议、检验协议等相关合同和协议的签订;负责仓储费、代理报关费、检验费等相关费用的审核、跟踪及配合财务收取或支付;负责仓储运作、收发货等储运工作的安排与协调;负责货物的数量管理工作,配合生产部做好货物的质量管理工作,配合财务部做好银行押货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客户服务,包括要求和投诉的协调处理;负责客户的接待,包括与公司各部门的协调与安排;负责对接海关相关工作事宜,包括储罐贸易性质变更、货物进出申报等;负责对接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事宜;负责对接代理、公证行等其他相关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本部门QHSSE体系的相关管理工作。

7、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操作与设备设施维护方面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编写和修订生产操作与设备设施维护方面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等制度文件;负责生产操作与设备设施维护方面人员的培训、考核、任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生产操作的实施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包括船舶和储罐的安排、货物装卸的准备与实施、货物质量、数量的控制及实施过程的安全管控等;负责公司设备设施改造、维修、日常检查保养、定期检测及档案建立与维护等工作,包括实施过程的安全管控;根据商务、安全等工作需要,负责编写生产操作与设备设施维护方面的各种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公司QHSSE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和持续改进工作。

8、研发部负责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经验,不断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生产

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负责对公司现有设备、材料、工艺技术、流程进行研究分析,积极创新,开展各类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技术改造与革新;负责及时指导、处理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负责不定期组织开展与行业前沿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内部知识培训;负责建立技术管理制度,编制、整理相关的技术、工艺文件资料及标准;负责行业各类技术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评审,负责公司科技成果、专利及知识产权的申报。负责为公司相关部门和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培训。

9、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造价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档案、竣工验收、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或审核,控制成本指标和技术指标;统一协调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等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确保施工质量;负责协调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调办理施工建设的各类报建与报批手续;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招标、监理招标及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规范包括施工资料在内的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工作。

10、财务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有关制度流程,督促相关财务制度流程的实施和执行,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负责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核算以及财务分析工作;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提交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表。负责按证监会要求完成定期相关财务报表的披露和相关财务事项的说明;负责资金管控,合理调配、控制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确保财务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的货币资金安全、完整、准确,对其他资产安全完整进行财务监督;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流程,落实支付款项,定期组织各项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公司融资授信、担保等业务的沟通、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具有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则、规定赋予的职权依法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董事的选聘程序和任职资格。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承担。

4、总经理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内部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体系,主要包括公司治理运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运作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和修订《公司章程》。发行人制订的公司治理方面制度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发行人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2)日常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同时规范公司的日常运作,发行人陆续制定了经营管理方面和规范运作方面的专项制度或规程,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

(3)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并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要求建立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对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设备采购等具体财务事项,资产处置和担保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构建公司财务管理平台并维护其运营,发挥财务监督和服

务职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

(4)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并依据《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审计工作程序等,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同时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6、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最近三年,发行人存在下述情形,被相关监管机构出具了问询函、关注函及监管函,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问询函

2017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46号),要求公司对年报告审查中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出具回复并发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7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82号),要求公司对自2017年4月5日以来股价涨幅较大的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出具回复并发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年6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82号),要求公司对年报告审查中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回复并发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7号),要求公司对年报告审查中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

回复并发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关注函2017年4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89号),要求公司对恒投创投及恒基星瑞与达安金控及趣道资管共同设立大健康并购基金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出具回复并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此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当地管委会出具的《违法通知书》((武化城)违[2017]八吉府第121号),认为武汉恒基达鑫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即搭建建(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武汉恒基达鑫在收到上述《违法通知书》后立即安排专员携带项目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项目备案证、项目总平图(当地规划局盖章)、项目临时施工许可证等项目相关资料向当地政府进行了说明。根据当地管委会于2018年2月26日出具的《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用地的证明》,其认为该项目所建建筑物不属于违法建筑物,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武汉恒基达鑫的上述行为也并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武汉恒基达鑫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7、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下属重要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1、董事任职情况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任职期限主要履历
王青运董事长2010年6月1日至2020年3月16日195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扬州恒基达鑫国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任职期限主要履历

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信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陈彩媛

陈彩媛董事2012年6月29日至2020年3月16日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文浩董事2014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6日194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乌鲁木齐新永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辛聿董事、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瑞士和香港世界五百强公司来宝集团任职,曾任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市政协委员,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信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徐卫东独立董事2014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6日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紫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任职期限主要履历

事。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麦达斯控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吉林省金冠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兼职主要有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国际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长春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大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

孟红

孟红独立董事2016年6月13日至2020年3月16日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在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工作,曾任山东威海环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威海湖西创业保育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会计系副教授,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梁华权独立董事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曾任职于深圳市宇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任职期限主要履历
高绍丹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2012年6月12日至2020年3月16日曾任珠海百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现任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
雒福庆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1月6日至2020年3月16日曾任深圳光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现任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任职期限主要履历

司监事,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孔勇燊

孔勇燊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8月21日至2020年3月16日曾任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现任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秘办助理经理。
姓名出生年份现任职务任职期限主要履历
张辛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4年3月20至2020年3月16日,其中财务负责人任期始于2017年8月30日简历请参见前述董事部分相关内容
邹郑平副总经理2011年4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曾任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李伟副总经理2015年6月9日至2020年3月16日曾任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现任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朱海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30日至2020年3月16日曾任珠海新恒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姓名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王青运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信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辛聿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姓名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
信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经理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程文浩乌鲁木齐新永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
陈彩媛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
高绍丹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监事
徐卫东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教授
麦达斯控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吉林省金冠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孟红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会计系副教授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伟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
扬州华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海花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梁华权深圳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郑平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
姓名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孔勇燊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
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
雒福庆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监事
姓名职务期末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王青运董事长--
陈彩媛董事7,6780.0019%
程文浩董事--
张辛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9,150,0002.2593%
徐卫东独立董事--
孟红独立董事--
梁华权独立董事--
高绍丹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雒福庆职工代表监事--
孔勇燊职工代表监事--
邹郑平副总经理--
李伟副总经理--
朱海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合计9,157,6782.2612%

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以及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管理等一系列规范化要求。

发行人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董秘办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市地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部门职责及设置、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及其信息披露等。发行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并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机构及人员

相关负责部门:董秘办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朱海花

电话:0756-3226342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代码G59)”,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品的码头装卸、仓储、驳运中转、管道运输及保税仓储业务。

(一)公司经营概况

公司是专业的第三方石化物流服务提供商,业务辐射国内石化工业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和华中地区,是华南及华东地区石化产品仓储的知名企业,拥有先进的仓储及码头装卸设施。

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类型可分为:装卸业务、仓储业务两部分;装卸业务指利用自有码头,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收取装卸费;仓储业务指货物通过连接码头的专用管道输送至储罐,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服务,收取仓储费;同时,为方便公司客户顺利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代办手续,并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917.32万元、22,650.00万元、25,457.09万元和6,475.43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在92.00%以上。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加5,620.88万元,增幅36.75%,主要是随着石化行业景气度的改善,国际原油价格的逐步回升,石化贸易商的交易意愿较上年有了明显增强,交易量有了显著的增长,导致公司仓储及装卸业务量增长显著,收入增幅较大;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1,732.68万元,增幅8.28%,主要是因为:武汉恒基达鑫2017年为完整运营年,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1074.35万元;随着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九区、十区项目的完工投产,扬州恒基达鑫2017年度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675.58万元;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2,807.10万元,增幅12.39%,主要是因为扬州恒基达鑫以及武汉恒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5,930.6391.5923,488.7392.27%21,344.4594.24%20,180.4296.48%
其他业务收入544.88.41%1,968.367.73%1,305.555.76%736.893.52%
合计6,475.43100.00%25,457.09100.00%22,650.00100.00%20,917.32100.00%

为52.14%、47.03%、47.41%和52.47%。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仓储业务2,648.4144.66%12,145.0051.71%11,306.8652.97%9,658.7647.86%
装卸业务3,111.8452.47%11,136.8847.41%10,037.5847.03%10,521.6652.14%
管理服务170.382.87%206.850.88%----
合计5,930.63100.00%23,488.73100.00%21,344.45100.00%20,180.42100.0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收入-主营业务收入5,930.63错误!链接无效。23,488.7392.27%21,344.4594.24%20,180.4296.48%
境内收入-其他业务收入403.936.241,415.925.56%980.944.33%479.412.29%
境内收入小计6,334.5697.8224,904.6597.83%22,325.3998.57%20,659.8398.77%
境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40.872.18552.442.17%324.611.43%257.481.23%
合计6,475.43100%25,457.09100.00%22,650.00100.00%20,917.32100.0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仓储业务622.3223.50%3,081.8925.38%2,743.7424.27%2,600.6326.93%
装卸业务1,819.4158.47%6,691.7660.09%5,873.5458.52%6,398.8060.82%
管理服务52.7430.95%-22.09-10.68%----
合计2,494.4745.84%9,751.5741.52%8,617.2740.37%8,999.4344.59%

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是2016年公司装卸业务收入增幅较大,而成本主要是由人工成本、维修成本等构成,具有一定的刚性,当收入超过盈亏平衡临界点时,毛利率增长较快。2017年公司的仓储收入同比增加,毛利率较同比微幅下降,主要是武汉恒基达鑫2016年4季度才投入运营,收入尚未实现规模效应,而固定成本金额较大,2017年度营业毛利率为-25.94%所致。2018年度,公司仓储、装卸业务毛利率同比都微幅上升,主要是因为扬州恒基2018年营业收入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6.73%所致;2018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中管理服务的毛利率为负,主要是因为扬州华鑫于2018年4季度成立,收入尚未实现规模效应,而固定成本金额较大。

(二)发行人业务模式

1、发行人主要业务流程

公司主要业务为装卸业务和仓储业务,具体业务内容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务类型服务对象业务内容
装卸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通过码头及相关设备装载和装卸货物
仓储普通仓储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通过码头的专用管道,将货物输送至普通储罐,为客户提供货物存放、保管、储存服务
保税仓储货物需保税仓储的境外客户通过码头的专用管道,将货物输送至保税罐,为客户提供货物存放、保管、储存服务

(1)仓储业务流程

(2)码头装卸业务流程

获取商务信息

商务部取得客户意向,掌握拟储存货物的信息,包括品名、数量、到货时间、

货物类型、拟储存时间等

安全环保预核

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确认储罐及安全性指标,取得库区可储存货物的书面确认

手续单据检查

签署《仓储合同》,商务部负责办理相关后续手续,生产技术部准备储罐

政府联检申报

船舶停靠前政府联检部门或其它部门办妥有关申报手续

装卸仓储货物安排泊位,生产技术部进行仓储操作

结清费用出货客户出货完毕,结清仓储费

获取商务信息确定船期、装卸时间、价格等信息

泊位安排船只到达前,按合同约定安排泊位

政府联检公证

船只经政府联检部门,公证机构对卸载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检验

装卸作业码头装卸货物

(3)驳运中转

(4)管道输送管道输送,是指通过公司管道将客户货物输送到客户工厂或者其他指定点。根据输送起点的不同,管道输送分为码头起点输送和库区起点输送。码头起点输送,是指将客户货物从公司码头输送至客户工厂或者其他指定点,不占用公司库区储罐。库区起点输送,是指将货物从公司储罐输送至客户工厂,须仓储配套服务。

2、发行人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辅助材料,包括航煤过滤芯、阀门和泵配件等。上述辅助材料的市场供应充足,供应商选择余地较大。公司根据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通过对比市场供应信息,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并通过对供应商的持续考察不断优化公司采购体系。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194.6225.77%320.757.56%238.8214.60%636.0016.03%
2第二名79.2510.50%272.066.41%195.8711.97%299.007.53%
序号供应商名称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第三名48.086.37%256.726.05%69.904.27%179.594.53%
4第四名37.935.02%201.634.75%61.273.75%123.763.12%
5第五名30.204.00%200.054.72%47.192.88%122.603.09%
合计390.0851.66%1,251.2229.49%613.0637.47%1,360.0934.30%
序号客户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720.1911.12%2,011.197.90%2,539.1011.21%2,335.8011.57%
2第二名690.5710.66%1,596.486.27%2,206.639.74%1,996.049.89%
3第三名578.948.94%1,403.725.51%1,463.216.46%1,044.695.18%
4第四名321.674.97%1,212.134.76%1,294.515.72%1,015.665.03%
5第五名318.974.93%1,052.524.13%653.912.89%738.493.66%
合计2,630.3440.62%7,276.0428.58%8,157.3636.01%7,130.6735.33%

户。

业务规模及收入确认:根据从事供应链业务的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从事供应链业务的公司以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管理及融资等综合服务为基础,收取一定的供应链管理及融资服务费,并按收取的服务费金额确认收入。截至目前,公司的供应链业务规模不大,2016-201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3.50万元、324.61万元和588.95万元。

5、融资租赁业务

目前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具体如下:

(1)融资租赁的业务资质、业务模式、业务规模;

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按照现行管理体系由商务部管辖,无须申请任何专业资质。恒基润业的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咨询和担保;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财产;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目前,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采取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模式。直接租赁模式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客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售后回租是将承租人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承租人然后向出租方租回使用。公司的融资租赁项目需经过业务协调会、风控评审会与投资决策会筛选,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2016-2018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规模不大,合计为4,679.28万元(含本金及利息)。最近三年,恒基润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1.80万元、475.33万元和214.4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5.62万元、379.84万元和90.14万元。

(2)主要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客户行业分布情况;

目前,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客户有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第一医院等,除武汉恒基达鑫为子公司外,其他客户均无关联关系。

客户的行业主要分布在化工仓储服务业、节能设备行业、信息化设备行业等。

撰写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投资租赁部调研、收集资料)

业务协调会

(投资租赁部总监、风控总监、财务部经理、法务、审计部经理及投资租赁部业务人员)

风控评审会

(恒基润业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法务、审计部经理、风控总监5人投票表决项目是否立项,全票通过,并签署表决意见)

投资决策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3名委员投票表决项目是否通过,全票赞成方能通

过)

根据投资决策会结果,形成最终方案报告,逐级审批签署执行

收集资料完善申请

收集资料完善申请

收集资料完善申请

收集资料完善申请

收集资料完善申请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不通过

不通过不通过

不通过不通过

不通过不通过

不通过

根据项目需要,聘

请外审尽调需外审

(3)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租赁期限、租赁物、租赁到期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的融资租赁业务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合同总金额 (万元)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万元)租赁期限租赁物租赁物到期后所有权归属
武汉恒基达鑫1,590.001,369.282015年4月-2019年4月自动化仓储设备武汉恒基达鑫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942.44320.442016年7月-2019年2月医院信息化系统设备哈尔滨第一医院
武汉恒基达鑫145.27125.012018年1月-2020年1月自动化仓储设备武汉恒基达鑫
武汉恒基达鑫254.53219.782018年6月-2021年5月自动化仓储设备武汉恒基达鑫
武汉恒基达鑫82.2571.422018年12月-2021年11月自动化仓储设备武汉恒基达鑫

水路运输码头中转陆地运输工厂/仓储

码头装卸、输送仓储

复出口

驳运中转

输送至无码头企业仓库

石化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性意义,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我国是石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还需要向国外进口大量的石油、乙二醇、二甘醇、甲苯、PTA等石化产品,同时也出口相当数量的石化产品。石化产品的生产、消费、使用过程中需要通过物流环节实现石化产品上下游产业链的有效贯通,从而催生了大量的石化物流市场需求,逐步形成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等石化物流基地。

石化产业和物流产业实现资源整合,是未来石化物流业的发展趋势,其主要特征是以港口为核心的运输系统的整合并依托物流园区的大型石油化工物流设施,从而推动石化园区实现生产装置的集约化和装置之间的原料互供,以提高原料和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2、石化物流行业的特征

(1)仓储和运输要求高

与普通货物物流相比,石化物流具有总量大、专业化程度高、设备专用性强等特征。由于石化产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等特性,因此对仓储和运输的要求较为严苛,对于安全、效率和管理的要求远高于其他行业。由于石化产品的物理化学特性,使得大部分产品之间不能共用仓储设备,必须使用特定的、专门的设备运输和存储,设备专用性较强,因此石化物流具有投资大、规模效应明显等特点。

(2)水路运输优势

由于水路运输具有量大价低的优势,石化产品运输普遍采用水运方式。但水路运输需要港口和码头的配合,难以做到“门到门”的服务,所以水路运输需要通过装卸和转运来实现货物中转。在中转过程中,以港口码头为基础的仓储服务在石化物流体系中格外重要。

(3)港口资源

港口是物流系统中的关键资源,是连接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桥梁,在国际贸易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作为货物运输的中转地,港口是发展转口贸易、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必备条件,是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领域。

(4)业务辐射区域

由于运输成本的原因,石化产品港口物流运输半径受到一定限制。大宗产品由水路运至港口码头后,再由管道、小船、槽车等进行仓储和分拨,其辐射区域半径一般不超过200公里。石化产品港口物流主要为辐射区域内的石化工业服务,较少跨区服务,石化物流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3、石化物流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及产业政策

石化物流归属于物流行业,接受安全监督局、海事局、港口局的监督及管理。物流产业被称为经济的血脉,为促进物流产业发展,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

年份国家级政策地方性政策(广东省)
2011年全国人大出台《“十二五”规划纲要》,突出强调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2012年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3年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委联合印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广东省交通厅出台《加快推进全省货运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8年)》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通知

展现代物流业,国务院及各省市关于物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陆续出台,推动发展综合性物流服务,提高物流专业化服务水平。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指出:应加大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着力降低物流成本、落实和完善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

策、认真落实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指出加快物流业发展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重点方向,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手段,是消除瓶颈制约、补齐薄弱短板、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决策部署,为解决物流领域长期存在的成本高、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大力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

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等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

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规划指出以市场主导、规划引领、集约整合、融合创新、统筹兼顾、系统成网、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协调衔接及开放共享为基本原则,到2020年,将布局建设30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作水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到2025年,将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物流枢纽的相关规划将陆续出台,推动物流业持续发展。

4、石化物流行业发展趋势及前景

石化物流行业是连接石化产品供应方和需求方的纽带,因此石化产业的兴衰直接影响着石化物流行业的发展前景。石化产业是我国基础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我国是石化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在石化产品的大量消费需求带动下,石化产业链也随之不断扩展和深化。

(1)石化产业链带动石化物流稳步发展

2018年四季度我国累计成品油表观消费量3.20亿吨,较2017年同期减少0.72%,仍保持稳定。由于成品油的液体属性,无论是运输还是存储都需要专业、安全的仓储环境来保证其顺利实现空间和时间的流转,而2012年-2018年成品油表观消费量的增长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成品油的仓储管理要求和仓储需求。

数据来源:wind资讯

除成品油外,石化产品还包括精甲醇、对二甲苯等大宗产品。其中,据统计数据,2012年至2018年我国精甲醇产量呈现较明显的上升趋势,2018年9月我国精甲醇产量为378.24万吨。

数据来源:wind资讯

-10.00-5.000.005.0010.0015.00

0.005,000.0010,000.0015,000.0020,000.0025,000.0030,000.0035,000.00

2012-012012-052012-092013-012013-052013-092014-012014-052014-092015-012015-052015-092016-012016-052016-092017-012017-052017-092018-012018-052018-09表观消费量:成品油(汽煤柴合计):累计值月表观消费量:成品油(汽煤柴合计):累计值:同比月

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

2018-092018-062018-032017-122017-092017-062017-032016-122016-092016-062016-032015-122015-092015-062015-032014-122014-092014-062014-032013-122013-092013-062013-032012-122012-092012-06产量:精甲醇:当月值:万吨

与精甲醇类似,对二甲苯产量同样呈上升趋势。2017年产量达1,000.00万吨,同比上升6.38%。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我国对二甲苯、乙二醇等大宗商品产量的持续走高为石化物流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前提条件。

(2)港口经济的发展保障了石化物流的发展

港口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亦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国民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为港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我国拥有1.8万公里海岸线,11万公里内河航道。近年我国港口行业得到了国家的重点投资,处于加速扩容阶段,全国万吨级以上的泊位数已经由2001年的810个增长到2017年的2,366个。

0.00200.00400.00600.00800.001,000.001,200.00

产量:对二甲苯(PX) 万吨

0.00500.001,000.001,500.002,000.002,500.00

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全国港口个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8年世界十大港口排名中,来自中国的港口就占据了8个,其中上海港位居第一,是世界第一港口。我国为拥有亿吨港口最多的国家,总体规模和总吞吐量均居世界前列,港口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理想场所,大力地推动着石化物流行业的发展。

同时,我国已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港口体系。2006年9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标志着我国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根据该规划,全国沿海港口分为环渤海、长三角、东南沿海、珠三角和西南沿海五个港口群。

中国沿海三大石化港口群

目前由于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港口群具有深水航道优势,适合建设大吨位码头,同时拥有对外籍船舶开放的口岸及便捷的疏港交通,辐射区域内石化工业发达,已经成为国内三大石化物流基地。在五大港口群中,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大港口群处于优势地位,全国货物吞吐量前十的港口均属于这三大港口群,三大港口群石化产品吞吐量占全国总量的80%以上。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港口群已经成为国内三大石化物流基地。

(四)发行人经营状况

1、珠海码头与库区情况

(1)码头情况

公司珠海码头位于珠海高栏港防波堤内侧根部,全长754.7米,引桥长86.7米,码头岸线长668米,海域面积7.3公顷。公司珠海码头拥有5千吨级、5万吨级和8万吨级(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泊位各1个,可最大停泊8万吨级船舶,可同时满足2条5万吨级船舶靠泊作业,年吞吐量可达1,000万吨。

公司珠海码头详细情况如下:

泊位数量前沿水深(米)长度(米)靠泊能力
5千吨级1-7.5180停靠5千吨级船舶或两条3千吨级船舶
5万吨级1-12.5200停靠8万吨级船舶或两条5万吨级船舶
8万吨级1-12.5310
库区罐容(M3)数量储罐类型
1区1,5001固定顶,常压罐
2,0003固定顶,常压罐,其中1个不锈钢罐
3,0002固定顶,常压罐
2区1,50053个固定顶,2个内浮顶,常压罐
3,0001固定顶,常压罐
库区罐容(M3)数量储罐类型
5,0001固定顶,常压罐
3、4、5区1,50041个固定顶,3个内浮顶,常压罐
2,00042个固定顶,2个内浮顶,常压罐,其中1个不锈钢储罐
3,00032个固定顶,1个内浮顶,常压罐
4,0003固定顶,常压罐,其中1个不锈钢储罐
5,000105个固定顶,5个内浮顶,常压罐
21,0002内浮顶,常压罐
6区50,0001内浮顶,常压罐
25,0001内浮顶,常压罐
10,0002内浮顶,常压罐
3,0001内浮顶,常压罐
5,0001固定顶,不锈钢储罐,常压罐
7区4,0001内浮顶,常压罐
10,0001内浮顶,常压罐
15,0001内浮顶,常压罐
37,0002内浮顶,常压罐
43,0002内浮顶,常压罐
8区15,0003内浮顶,常压罐
20,0003内浮顶,常压罐
30,0002内浮顶,常压罐
系统组成
码头装卸船系统泊位、输油臂、起重机、航空煤油清洁过滤系统
库区及泵站储罐(部分储罐有冷却或加热系统及氮封系统)、自动喷洒灭火系统、消防水喷淋降温系统、物料输送泵
装车站装车鹤管、装车通道
控制系统中央控制室可编程控制器(PLC)控制系统
安防系统防雷和防静电装置、电视监控设备

苯、正丁苯、异丁苯、叔丁苯、苯乙烯(抑制了的)、甲基环戊烷、令本二甲酸二甲酯、α-烯烃等;②油品:燃料油、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基础油等。

2、扬州码头与库区情况

(1)码头情况扬州码头位于长江南京河段仪征水道左岸胥浦河口上游,全长440米,引桥长136米,上游距南京约45公里。扬州码头拥有5千吨级、4万吨级(水工结构按5万吨级设计)泊位各1个,年吞吐量可达350万吨。

(2)库区情况扬州库区占地面积20.8万M

,现有储罐71个,总容量41.75万M

,储罐和仓储货物具体情况如下:

仓储品种储罐数量(个)总罐容(M3)储罐类型
丙烯、C4、液化气、丁二烯、C5等2046,000压力球罐
混合芳烃、汽油、石脑油、甲基叔丁基醚、溶剂油等28118,000内浮顶罐,常压罐
燃料油、基础油、凝析油、甘油、稀释沥青等4140,000内浮顶罐,常压罐
对二甲苯、叔丁醇、苯、重整油414,000内浮顶罐,常压罐
成品油:汽油、柴油1599,500内浮顶罐,常压罐

部分甲类库还建有保温仓。甲类、乙类、丙类自动立体库,总货位数将达到41,006个。仓库周转按照每月周转一次计算,年吞吐量可达到492,072吨。

(2)液体储罐情况

武汉库区建有液体储罐34个,有不锈钢和碳钢两种材质,罐容300立方/个,合计总库容10,200立方,部分储罐具备保温和保冷功能。

(五)发行人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1、主要竞争状况

公司在珠三角地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码头位置码头/泊位罐容 (万M3)港口类型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1个10万吨级,1个8万吨级,4个1万吨级67.00临海港
珠海市一德石化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1个3万吨,1个1万吨,1个5千吨级40.00临海港
中谷化工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1个5万吨,1个2万吨,1个5千吨级65.00临海港
珠海中南汇化工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1个2万吨级,1个5千吨级31.20临海港
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东莞立沙岛1个8万吨级,1个5万吨级46.00内河港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南沙1个8万吨级,2个3千吨级,6个3千吨级以下36.30内河港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南沙1个3万吨级,1个5千吨级,1个2千吨级,1个1千吨级,1个5百吨级33.00内河港
公司名称码头位置码头/泊位罐容 (万M3)港口类型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码头11座40.00内河港
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南京港1个1万吨级,1个4万吨级23.60内河港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扬州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南京港使用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码头20.30内河港
江苏清江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南京港2个5万吨级,1个7万吨级43.00内河港
欧德油储(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港1个3万吨级,1个5万吨级13.90内河港

广州140公里,具备优越的疏港条件。扬州库区位于扬州港仪征港区,位于长江南京河段仪征水道左岸、胥浦河口上游,便于通过长江黄金水道实现江海联通,利于石化品的集散中转。

2)航道优势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已开始使用,该航道系在原主航道基础上进行加深和拓宽,全长16,250米,有效宽度230米~290米,疏浚后水深达-19米,可满足15万吨级船舶进出码头。扬州码头拥有长江内河港口少有的深水航道,航道水深为-10.5米。

3)码头靠泊优势公司珠海库区码头位于珠海高栏港防波堤内侧根部,由于防波堤的掩护作用,港内水域泊稳条件良好,操作天数长(年平均可操作天数350天),保障了大吨位级船舶的安全靠泊。公司珠海库区码头长754.7米,年吞吐量可达1,000万吨,拥有5千吨级、5万吨级、8万吨级(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泊位各1个。公司码头临海优势突出,外轮在码头装卸发生滞期的概率较低。

扬州库区码头为高桩梁板连片式、双层系缆平台结构,能同时满足长江汛期和枯水期对船舶作业的要求。扬州库区码头岸线长390米,宽20米,引桥长136米,前沿水深-13米,吞吐量可达350万吨,拥有5千吨级、4万吨级(水工结构按5万吨级设计)泊位各1个。

(2)罐容及储罐优势

公司罐容总量为104.07万M

,共有165个储罐,包括碳钢常压罐、碳钢压力球罐和不锈钢罐,单一储罐罐容0.03万M

~5.00万M

。其中,珠海库区罐容61.30万M

,储罐60个;扬州库区罐容41.75万M

,储罐71个;武汉库区罐容1.02万M3,储罐34个。扬州库区现有20个压力球罐,罐容为4.60万M

,可满足客户储存液化石油气和丙烯等高压货物的需求。公司罐容在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排名靠前。公司罐区是海关监管场所,拥有保税仓库资质,公司可大规模从事保税仓储业务。

(3)客户优势公司拥有一批长期固定的大客户,这些企业规模较大、货物储运需求量较高,为公司业务提供了可靠保障,其中代表性客户有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石油有限公司、上海联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

公司、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等。

(4)管理优势公司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始终重视安防管理。公司仓储设备和安防条件满足国家规范,并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及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10年,公司获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港口危险货物运营一级)》。2012年,公司获得高栏港经济区2011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扬州公司获得由江苏省安监局颁发的2012年度江苏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2013年获得江苏省化工仓储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获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港口危险货物运营二级)》,并连续多年获得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5)区域优势公司珠海库区所处的珠三角地区为石化工业发达地区。广东省是我国石化产品需求大省。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广东石化产品严重自给不足,需要从国内外输入,极大推动了广东沿海港口石化物流的发展。公司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所处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苏、浙、沪2省1市所实现的地区经济总值占到全国经济总量的五分之一以上。石油和化工产业是长三角地区的经济支柱,化工原料的需求约占全国总量的60%,其中化工原料大批量依赖进口。因此,公司所处的区域优势明显,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团队优势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培养了一批运作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和管理者,公司的核心团队成员具有长期从事石化物流行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竞争劣势目前,公司业务区域较为集中,仅覆盖华南地区、华东和华中部分地区,在全国其他地区,如华北沿海地区以及其他内河港开发不足。未来,公司拟计划延伸业务范围,逐步沿海、江、河和铁路线开拓市场。

(六)发行人拥有的业务资质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许可事项编号权属
港口经营许可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072020.01.05一、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 二、为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三、船舶污染物接收(洗舱水仅限于《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所列品种)(粤珠)港经字第(0242)号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作业场所:珠海港高栏港区恒基达鑫国际化工码头1号泊位(5000吨级)、2号泊位(50000吨级)、3号泊位(3000吨级)、4号泊位(3000吨级) 作业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粤珠)港经证0247号-M001、M002、M003、M004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三号库区TK801号油罐(20万平方米)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粤珠)港经证0242号-C053号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一期库区TK201号油罐(3000立方米)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粤珠)港经证0242号-C007号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二期库区TK601号油罐(1.0万立方米)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粤珠)港经证0242号-C040号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二期库区TK701号油罐(4000立方米)(粤珠)港经证0242号-C046号发行人
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许可事项编号权属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一期库区TK301号油罐(2.1万立方米)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粤珠)港经证0242号-C014号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二期库区TK401号油罐(5000立方米)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粤珠)港经证0242号-C018号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二期库区TK501号油罐(2000立方米)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粤珠)港经证0242号-C028号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珠海市港口管理局2018.05.142020.01.05范围:珠海港区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珠海恒基达鑫一期库区TK101号油罐(2000立方米)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储罐-管道-车(粤珠)港经证0242号-C001号发行人
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商务部2016.09.202021.09.19汽油、煤油、柴油仓储业务油仓储证书第C44022号发行人
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1.03.10--备案登记号4800002681发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8.05.302023.05.29为油船、化学品船提供服务Z09030203-2018-0117发行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扬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06.082020.06.30范围:罐组一、二、三; 作业方式:船?管道?(苏扬)港经证(2014)(00008)扬州恒基达鑫
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许可事项编号权属
储罐; 储罐?管道?槽车号-C001~C028-SI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扬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06.082020.06.30范围:扬州恒基达鑫液体化工码头4万吨泊位;5,000吨泊位 方式:船?管道?储罐(苏扬)港经证(2014)(00008)号-M001~M002-SI扬州恒基达鑫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扬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06.082020.06.30范围:罐组四、罐组五、罐组六; 方式: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槽车(苏扬)港经证(2014)(00008)号-C029~C047-SI扬州恒基达鑫
港口经营许可证扬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06.82020.06.30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 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3.为国际、国内航行船舶提供淡水供应(苏扬)港经证(2014)(00008)号扬州恒基达鑫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04.262021.04.25危险化学品经营苏(扬)危化经字00193扬州恒基达鑫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18.12.282023.12.27为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提供服务Z05090201-2018-0273扬州恒基达鑫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2018.12.302021.12.30设立保税仓储海关编号:(宁)关保库字第GZ034号扬州恒基达鑫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关2007.06.06长期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编码:3213932074扬州恒基达鑫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2017.05.102020.05.30储罐区的注册登记编号:宁关所字第230252扬州恒基达鑫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2017.05.102020.05.30码头的注册登记编号:宁关所字第230253扬州恒基达鑫
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商务部2013.08.062018.08.06汽油、煤油、柴油仓储业务油仓储证书第C20017 号扬州恒基达鑫,目前正在申领新证中中,根据扬州
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许可事项编号权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证明》,该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备案通知书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12.26-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备案编号:扬化安重备0805扬州恒基达鑫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备案事项通知书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12.24-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编号:扬化安危备0812扬州恒基达鑫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04.102019.09.0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2.1、非易燃气体2.2、有毒气体2.3、易燃液体;低闪点易燃液体3.1、中闪点易燃液体3.2、高闪点易燃液体3.3;(其余许可范围见正本背面)编号:鄂A安经字[2016]160010武汉恒基达鑫

3、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序号其他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
1珠海百智科技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珠海百智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47.15
珠海百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69.35
合计---116.5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度2016年度
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仓储装卸等16.31122.28422.29
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0.4124.95--
合 计0.4141.26122.28422.29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是否履行完毕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0,000.002013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6,000.002014年10月31日2016年2月29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6,631.542015年6月12日2016年7月11日保证担保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8,000.002015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17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555.00万美元2016年3月7日2017年3月7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800.00万美元2016年8月5日2017年8月4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800.00万美元2016年9月18日2017年10月14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3,530.00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24日保证担保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500.002015年1月6日2015年7月6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650.00万美元2017年5月22日2018年5月22日抵、质押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350.00万美元2017年6月26日2018年6月26日抵、质押担保
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5,000.002016年8月12日2018年6月22日保证担保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3,000.002017年3月2018年3月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770.00万美元2017年3月17日2017年9月18日抵、质押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550.00万美元2017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3日抵、质押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5,600.00万港币2018年5月31日2019年5月29日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5,000.002018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5日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5,700万港币2018年11月7日2019年11月6日2019年5月29日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800.002019年3月28日2020年3月27日保证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是否履行完毕
王青运、张辛聿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5,000.002016年8月12日2018年6月22日保证担保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薪酬2016年度薪酬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33.03309.48352.05350.71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2.51-5.83-7.83-
其他应收款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1,773.90-3.30---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珠海百智科技有限公司---29.28

1、关联交易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2、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协议;(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12)销售产品、商品;(1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1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1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17)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3、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循如下的审批权限: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低于300万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审批。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拟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内容中第(11)至(14)项所列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披露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①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②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相关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而难以按照第①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适用《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5)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19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公司2016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 “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分别为“大华审字[2018]003975号”和“大华审字[2019]0025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及2019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4,735,899.34208,207,128.27167,501,152.48131,168,371.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116,880,0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98,478,995.72102,489,666.6678,263,352.0833,411,111.16
其中:应收票据52,882,749.7053,920,348.645,717,052.281,421,250.00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45,596,246.0248,569,318.0272,546,299.8031,989,861.16
预付款项2,571,443.941,390,379.33484,847.392,267,431.82
其他应收款92,244,273.0573,425,778.5148,655,609.9663,542,638.14
其中:应收利息2,569,417.172,404,772.793,440,821.314,722,333.49
应收股利----
存货2,786,016.392,684,835.272,291,441.531,741,942.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141,474.993,204,424.5616,018,048.3526,488,744.57
其他流动资产5,267,087.3089,947,239.78136,532,993.91183,051,742.65
流动资产合计536,105,190.73481,349,452.38449,747,445.70441,671,982.5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1,455,398.7085,942,620.36147,261,286.06
其他债权投资24,258,163.99---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2,749,327.8516,730,176.30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2,655,700.92---
投资性房地产2,209,238.202,242,599.192,376,043.152,509,487.11
固定资产768,599,270.93782,681,302.94787,682,099.90799,344,307.38
在建工程2,155,375.692,066,972.2412,238,211.643,582,048.75
无形资产155,654,248.93156,578,058.49160,148,326.2177,411,510.51
开发支出----
商誉16,335,631.7116,335,631.7116,335,631.7114,522,238.39
长期待摊费用5,846,790.066,728,024.508,744,716.6912,684,527.17
递延所得税资产8,710,849.318,710,849.318,939,644.703,832,86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59,000.0050,179,591.8138,083,268.7417,834,82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6,484,269.741,076,978,428.891,123,239,890.951,095,713,268.56
资产总计1,612,589,460.471,558,327,881.271,572,987,336.651,537,385,251.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7,260,622.5093,315,300.00159,842,572.97225,365,028.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50,117,025.5455,160,109.6463,787,975.2622,900,842.81
其中: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0,117,025.5455,160,109.6463,787,975.2622,900,842.81
预收款项798,775.293,121,752.01235,948.5015,536,687.40
应付职工薪酬5,529,732.9211,728,365.348,100,552.217,029,121.71
应交税费9,906,564.937,135,506.786,156,152.31929,997.15
其他应付款3,153,536.363,614,846.285,151,010.827,194,364.50
其中:应付利息707,990.32426,820.13427,565.29381,401.45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50,438,372.17207,613,608.82243,274,212.07279,337,443.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9,297,560.9549,512,195.1077,000,000.0079,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13,961,224.3916,611,063.75--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9,466,075.9329,664,936.8531,060,695.435,156,593.51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190.69156,190.69165,031.66173,872.6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2,881,051.9695,944,386.39108,225,727.0984,330,466.14
负债总计343,319,424.13303,557,995.21351,499,939.16363,667,910.08
股东权益:----
股本405,000,000.00405,000,000.00405,000,000.00270,000,000.00
减:库存股----
资本公积419,841,382.03419,841,382.03419,841,382.03554,841,382.03
其他综合收益2,445,810.802,572,853.751,538,429.6620,673.61
专项储备253,479.30160,689.28205,327.10
盈余公积44,838,686.7244,838,686.7241,075,628.0337,379,169.47
未分配利润386,574,607.14370,834,741.10337,264,426.21292,199,657.1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58,953,965.991,243,248,352.881,204,925,193.031,154,440,882.25
少数股东权益10,316,070.3511,521,533.1816,562,204.4619,276,458.73
所有者权益合计1,269,270,036.341,254,769,886.061,221,487,397.491,173,717,340.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612,589,460.471,558,327,881.271,572,987,336.651,537,385,251.06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4,754,273.08254,570,947.09226,499,972.18209,173,151.83
其中:营业收入64,754,273.08254,570,947.09226,499,972.18209,173,151.83
二、营业总成本47,485,770.67196,280,014.86176,040,079.65172,268,481.27
减:营业成本35,073,449.11139,479,209.17128,192,758.84113,632,895.75
税金及附加770,361.403,501,860.823,102,841.161,977,389.1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780,250.8129,503,974.2731,754,994.4727,421,269.21
研发费用2,626,953.4612,724,681.986,363,453.95
财务费用2,234,755.8911,022,756.5311,675,589.084,566,461.22
资产减值损失47,532.091,313,896.1024,670,465.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8,156.681,798,813.916,993,914.878,615,625.9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1,364,091.867,216,081.058,073,144.63-
资产处置收益-24,985.4441,039.5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19,015,765.5167,346,866.7265,526,952.0345,520,296.53
加:营业外收入1,923.23233,882.863,474,502.497,363,198.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300.001,169,978.731,061,664.3496,643.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66,462.5572,015.83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19,017,388.7466,410,770.8567,939,790.1852,786,851.82
减:所得税费用4,782,985.5313,878,068.557,904,816.8210,166,009.9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14,234,403.2152,532,702.3060,034,973.3642,620,841.8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39,866.0457,583,373.5864,961,227.6344,370,801.77
少数股东损益-1,505,462.83-5,050,671.28-4,926,254.27-1,749,959.9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7,042.951,034,424.091,517,756.058,112,284.2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7,042.951,034,424.091,517,756.058,112,284.2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7,042.951,034,424.091,517,756.058,112,284.21
其中: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598.82-67,587.70113,298.8913,084,448.35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9,641.771,102,011.791,404,457.16-4,972,164.1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4,107,360.2653,567,126.3961,552,729.4150,733,12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612,823.0958,617,797.6766,478,983.6852,483,085.9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05,462.83-5,050,671.28-4,926,254.27-1,749,959.9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40.160.1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140.160.16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1,032,826.75366,442,734.80273,805,249.26257,793,183.14
收到的税费返还34,649.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902,393.60402,716,130.03157,175,009.10206,013,695.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935,220.35769,158,864.83431,014,908.07463,806,878.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342,863.06152,638,474.9991,252,835.2729,850,598.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53,284.2251,628,667.7948,576,274.1842,802,270.23
支付的各项税费4,650,543.7023,697,754.4412,099,072.2129,394,912.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2,304,712.19433,068,584.94151,915,458.65251,304,699.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2,451,403.17661,033,482.16303,843,640.31353,352,479.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3,817.18108,125,382.67127,171,267.76110,454,398.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9,114,583.56705,001,454.78992,146,135.32342,276,166.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78,726.794,876,178.967,864,768.546,631,371.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000.00106,087.3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043.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018,310.35709,983,721.121,000,058,946.90348,907,538.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03,692.7858,554,162.03102,962,992.1277,637,931.99
投资支付的现金121,116,925.77635,090,268.20926,367,850.79494,663,763.4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400,000.005,600,000.00-500,000.0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120,618.55699,244,430.231,029,330,842.91572,801,695.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02,308.2010,739,290.89-29,271,896.01-223,894,157.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10,000.002,212,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2,212,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6,412,262.50149,969,857.50446,669,413.045,359,012,265.4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231,976.0065,136,297.54195,056,437.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712,262.50193,211,833.50514,017,710.585,554,068,702.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14,634.15223,066,647.17506,624,494.185,373,538,283.77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87,172.0731,584,742.3427,357,879.3820,763,556.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23,225.8429,166,104.0825,865,976.0037,658,575.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25,032.06283,817,493.59559,848,349.565,431,960,4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687,230.44-90,605,660.09-45,830,638.98122,108,287.6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39,968.353,548,938.32-887,875.21-176,010.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28,771.0731,807,951.7951,180,857.568,492,518.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7,657,128.27155,849,176.48104,668,318.9296,175,800.3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4,185,899.34187,657,128.27155,849,176.48104,668,318.92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8,458,498.3960,465,624.8960,724,800.9467,059,241.80
交易性金融资产59,88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0,122,202.7615,578,448.0116,000,175.277,565,655.56
其中:应收票据2,020,988.001,789,288.341,667,052.28
应收账款18,101,214.7613,789,159.6714,333,122.997,565,655.56
预付款项1,276,830.85918,263.46229,773.391,852,077.53
其他应收款117,852,750.03139,353,765.93162,164,439.53184,820,757.86
其中:应收利息2,985,216.332,222,907.591,231,720.58611,448.67
应收股利--
存货1,328,016.091,290,965.391,103,009.35807,217.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4,000,000.00128,300,925.04120,695,391.57
流动资产合计248,918,298.12291,607,067.68368,523,123.52382,800,341.6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46,999,265.72595,241,565.72488,237,850.72481,636,850.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2,209,238.202,242,599.192,376,043.152,509,487.11
固定资产240,493,874.04245,122,629.67262,962,824.29285,899,850.22
在建工程336,792.44893,679.24661,276.90-
无形资产49,723,622.6350,051,203.6151,236,641.0152,514,994.9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004,464.244,574,524.035,119,429.717,419,623.28
递延所得税资产42,245.8242,245.8223,681.1114,904.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43,809,503.09898,168,447.28810,617,746.89829,995,711.31
资产总计1,192,727,801.211,189,775,514.961,179,140,870.411,212,796,052.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27,537.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1,966,608.8312,515,467.6611,331,504.904,510,918.23
预收款项8,432.068,432.066,051.0015,51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1,633,617.763,914,342.763,819,531.973,550,953.74
应交税费4,371,543.152,230,091.453,819,637.54241,202.43
其他应付款297,987.83462,660.7830,447,937.2381,184,068.73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中:应付利息532.10---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813,578.037,679,192.1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6,819,305.1626,810,186.8849,424,662.64104,997,143.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13,961,224.3916,611,063.75--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510,289.992,420,579.113,118,471.632,171,086.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471,514.3819,031,642.863,118,471.632,171,086.39
负债总计42,290,819.5445,841,829.7452,543,134.27107,168,229.52
股东权益:
股本405,000,000.00405,000,000.00405,000,000.00270,000,000.00
减:库存股----
资本公积419,236,128.63419,236,128.63419,236,128.63554,236,128.63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253,479.30160,689.28205,327.10-
盈余公积44,838,686.7244,838,686.7241,075,628.0337,379,169.47
未分配利润281,108,687.02274,698,180.59261,080,652.38244,012,525.3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0,436,981.671,143,933,685.221,126,597,736.141,105,627,823.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192,727,801.211,189,775,514.961,179,140,870.411,212,796,052.95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24,968,101.62100,768,550.21110,115,912.72113,471,752.28
减:营业成本13,671,841.6760,715,411.0961,084,603.9657,841,443.03
税金及附加150,539.13796,594.781,169,858.211,081,781.6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767,137.5312,999,880.6619,028,886.6517,303,591.42
研发费用1,312,890.336,764,970.09--
财务费用210,424.151,550,529.11444,920.47-3,631,733.13
资产减值损失123,764.75114,755.2520,630.9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4,393.1218,120,893.655,567,016.742,344,510.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972,965.425,153,181.306,768,712.05-
资产处置收入-24,985.446,851.4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8,547,641.9141,098,326.1640,608,616.9743,200,549.04
加:营业外收入-206,100.003,000,110.825,081,603.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300.00488,012.95765,462.1431,689.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1,689.83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8,547,341.9140,816,413.2142,843,265.6548,250,462.70
减:所得税费用2,136,835.483,185,826.315,878,680.047,350,481.9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6,410,506.4337,630,586.9036,964,585.6140,899,980.7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6,410,506.4337,630,586.9036,964,585.6140,899,980.74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040,203.21107,588,665.3492,878,850.92144,288,008.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946,134.49146,690,181.7946,658,998.12287,224,918.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986,337.70254,278,847.13139,537,849.04431,512,926.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498,729.3226,762,740.3617,957,230.3719,337,177.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736,981.4124,655,388.5526,214,362.9123,645,877.45
支付的各项税费1,260,891.658,389,109.754,330,606.6119,226,830.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47,987.36154,696,598.9267,451,892.92359,640,348.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644,589.74214,503,837.58115,954,092.81421,850,233.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41,747.9639,775,009.5523,583,756.239,662,692.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9,114,583.56647,545,831.51782,920,000.0017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44,393.1219,016,817.314,946,744.832,477,810.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000.0046,087.3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883,976.68666,608,736.20787,866,744.83175,477,810.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4,879.247,526,346.241,063,941.926,659,804.39
投资支付的现金156,752,283.56700,549,546.51800,521,000.00263,176,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237,162.80708,075,892.75801,584,941.92270,336,304.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53,186.12-41,467,156.55-13,718,197.09-94,858,493.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727,537.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205,000.0039,450,000.00136,566,744.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7,537.5043,205,000.0039,450,000.00136,566,744.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781,854.8616,200,000.0010,865,199.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23,225.8429,166,104.0825,139,000.0037,335,953.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23,225.8450,947,958.9441,339,000.0048,201,152.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5,688.34-7,742,958.94-1,889,000.0088,365,592.1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0,929.89--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007,126.50-9,184,176.057,976,559.143,169,791.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915,624.8949,099,800.9441,123,241.8037,953,450.1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908,498.3939,915,624.8949,099,800.9441,123,241.80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2016年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税金及附加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调增2016年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金额95.52万元,调减管理费用金额95.52万元。

行。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公司2017年及及可比期间无相关业务,不影响相关报表项目的列报。

2、会计估计变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业务性质及客户群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结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41)。增加了供应链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等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7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无影响,影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01万元。

3、会计差错更正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列报项目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列报金额影响金额2018年1月1日经重列后金额备注
应收票据571.71-571.71-
应收账款7,254.63-7,254.6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7,826.347,826.34
应收利息344.08-344.08-
其他应收款4,521.48344.084,865.56
应付账款6,378.80-6,378.8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378.806,378.80
应付利息42.76-42.76-
其他应付款472.3442.76515.10
管理费用3,175.50-636.352,539.15
研发支出-636.35636.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717.502,566.0018,283.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13.63-2,566.003,947.63

(一)2019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较2018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二)2018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变动类型子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变动原因
1新增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5月2日新设成立
2新增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5月2日新设成立
3新增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3日新设成立
序号变动类型子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变动原因
1新增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10日新设成立
2新增扬州华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5月4日新设成立
3新增鑫创国际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3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序号变动类型子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变动原因
1新增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2016年5月17日新设成立
项目2019年3月末/2019年1-3月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2016年度/ 2016年末
总资产(亿元)16.1315.5815.7315.37
总负债(亿元)3.433.043.513.64
全部债务(亿元)2.441.932.373.04
所有者权益(亿元)12.6912.5512.2111.74
营业总收入(亿元)0.652.552.262.09
利润总额(亿元)0.190.660.680.53
净利润(亿元)0.140.530.60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0.140.490.45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0.160.580.650.4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0.061.081.271.1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0.490.11-0.29-2.2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0.51-0.91-0.461.22
流动比率2.142.321.851.58
速动比率2.132.311.841.57
资产负债率(%)21.29%19.48%22.35%23.65%
债务资本比率(%)16.13%13.33%16.24%20.59%
营业毛利率(%)45.84%45.21%43.40%45.68%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3.57%3.36%5.04%3.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4.71%5.47%3.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4.04%4.15%3.44%
EBITDA(亿元)0.391.451.451.18
EBITDA全部债务比0.160.750.610.39
EBITDA利息倍数19.2514.9213.8213.50
应收账款周转率4.384.204.335.52
存货周转率55.2656.0663.5770.14

已进行年化处理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10、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1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已进行年化处理1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已进行年化处理

2、母公司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9年3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流动比率1(倍)9.2810.887.463.65
速动比率2(倍)9.2310.837.433.64
资产负债率33.55%3.85%4.46%8.84%
全部债务4(万元)2,250.232,429.030.000.00
债务资本比率51.92%2.08%0.00%0.00%
财务指标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6(次)6.167.1710.069.59
存货周转率7(次)44.9950.7263.9673.53
利息保障倍数821.0627.65-61.90
EBITDA9(万元)1,532.156,904.357,315.057,601.35
EBITDA全部债务比100.682.84--
EBITDA利息倍数1135.9645.07-95.93
总资产报酬率123.03%3.58%3.58%4.2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财务指标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4.71%5.47%3.93%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890.14220.16040.1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890.14220.16040.1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4.04%4.15%3.44%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490.12190.12370.095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490.12190.12370.0957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50-27.66-6.65-7.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6.41742.22807.31333.2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87.87359.49583.28275.8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4.34135.3156.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26-82.45247.932.69
减:所得税影响额54.18164.93259.5099.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8620.3920.872.22
合计162.00820.611,486.81559.49

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重点讨论和分析,详细分析如下:

(一)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分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53,610.5233.24%48,134.9530.89%44,974.7428.59%44,167.2028.73%
非流动资产107,648.4366.76%107,697.8469.11%112,323.9971.41%109,571.3371.27%
资产总计161,258.95100.00%155,832.79100.00%157,298.73100.00%153,738.53100.00%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1,473.5940.05%20,820.7143.25%16,750.1237.24%13,116.8429.70%
交易性金融资产11,688.0021.80%0.000.00%0.000.00%0.0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9,847.8918.37%10,248.9621.29%7,826.3417.40%3,341.127.56%
其中:应收票据5,288.279.86%5,392.0311.20%571.711.27%142.130.32%
应收账款4,559.628.51%4,856.9310.09%7,254.6316.13%3,198.997.24%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预付款项257.140.48%139.040.29%48.480.11%226.740.51%
其他应收款9,224.4317.21%7,342.5815.25%4,865.5610.82%6,354.2614.39%
其中:应收利息256.940.48%240.480.50%344.080.77%472.231.07%
应收股利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存货278.600.52%268.480.56%229.140.51%174.190.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14.150.59%320.440.67%1,601.803.56%2,648.876.00%
其他流动资产526.710.98%8,994.7218.69%13,653.3030.36%18,305.1741.45%
流动资产合计53,610.52100.00%48,134.95100.00%44,974.74100.00%44,167.20100.00%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37.5713.3621.328.52
银行存款19,114.4718,735.6615,555.1910,512.08
其他货币资金2321.542,071.691,173.602,596.23
合计21,473.5920,820.7116,750.1213,116.8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7,533.027,342.821,772.92791.33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02.63
保函保证金2,055.002,055.001,162.502,593.60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受限制的银行结余---53.78
合计2,055.002,055.001,165.202,650.01
类别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856.9394.59--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7.615.41277.611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5,134.54100.00%0.000.00%
账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金额比例
1年以内4,605.09100.00%-0.00%
1-2年---2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合计4,605.09100.00%--
账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金额比例
正常251.84100.00%-0.00%
关注---3.00%
次级---25.00%
可疑---50.00%
损失---100.00%
合计251.84100.00%--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湖北力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77.61277.61100.00%对方不执行仲裁判决
合计277.61277.61100.00%-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 准备
第一名非关联方1,208.8923.54%-
第二名非关联方437.628.52%-
第三名非关联方340.636.63%-
第四名非关联方281.145.48%-
第五名非关联方277.615.41%-
合计-2,545.8949.58%-
款项性质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644.95726.89571.71142.13
商业承兑汇票4,643.324,665.15571.71142.13
合计5,288.275,392.03571.71142.13
项目2018年末终止确认金额2017年末终止确认金额2016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72.011,232.34194.96
合计72.011,232.34194.96
款项性质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供应链融资本金8,572.766,756.404,228.464,713.92
预付股权转让款---860.73
代收政府规费157.9886.18128.8882.49
应收土建工程成本---0.00
押金、保证金201.02232.9172.56355.81
备用金14.8311.908.7920.74
保险赔款--92.00-
其他20.9043.9815.1024.80
合计8,967.497,131.374,545.806,058.49
类别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131.37100.00%29.270.4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7,131.37100.00%29.270.41%
账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金额比例
1年以内314.4882.05%-0.00%
1-2年3.0515.80%0.6120.00%
2-3年49.970.32%24.9950.00%
3年以上3.671.84%3.67100.00%
合计371.17100.00%29.277.89%-
账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金额比例
正常6,760.19100.00%-0.00%
关注---3.00%
次级---25.00%
可疑---50.00%
损失---100.00%
合计6,760.19100.00%--

2017年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转回或收回方式
典冠企管顾问有限公司172.15交易完成
合计172.15-
对方单位金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备注(款项性质)
第一名2,745.001年以内38.49%应收供应链融资款
第二名1,773.901年以内24.87%应收供应链融资款
第三名996.101年以内13.97%应收供应链融资款
第四名941.401年以内13.20%应收供应链融资款
第五名300.001年以内4.21%应收供应链融资款
合计6,756.40-94.74%-

下属子公司恒基润业融资租赁业务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变化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314.15320.44-320.441,601.80-1,601.802,648.87-2,648.87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3.27-3.27381.02-381.02293.45-293.45
合计314.15320.44-320.441,601.80-1,601.802,648.87-2,648.87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理财产品7,900.0012,800.0012,200.00
国债逆回购-14天560.00-4,499.50
暂估增值税进项税-42.9554.25
待抵扣进项税额526.71534.72810.351,181.89
预缴所得税--369.54
合计526.718,994.7213,653.3018,305.17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0.00%5,145.544.78%8,594.267.65%14,726.1313.44%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债权投资2,425.822.25%0.000.00%0.00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0.000.00%0.000.00%274.930.24%1,673.021.53%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265.578.61%0.000.00%0.00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220.920.21%224.260.21%237.600.21%250.950.23%
固定资产76,859.9371.40%78,268.1372.67%78,768.2170.13%79,934.4372.95%
在建工程215.540.20%206.700.19%1,223.821.09%358.200.33%
无形资产15,565.4214.46%15,657.8114.54%16,014.8314.26%7,741.157.06%
开发支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商誉1,633.561.52%1,633.561.52%1,633.561.45%1,452.221.33%
长期待摊费用584.680.54%672.800.62%874.470.78%1,268.451.16%
递延所得税资产871.080.81%871.080.81%893.960.80%383.29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5.900.01%5,017.964.66%3,808.333.39%1,783.481.63%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648.43100.00%107,697.84100.00%112,323.99100.00%109,571.33100.00%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3,410.682,346.821,063.864,246.912,218.072,028.8411,624.422,298.309,326.13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4,081.684,081.686,565.42-6,565.425,400.00-5,400.00
其中:按成本计量---4,081.684,081.686,565.42-6,565.425,400.00-5,400.00
合计0.000.000.007,492.362,346.825,145.5410,812.332,218.078,594.2617,024.422,298.3014,726.13
被投资单位 名称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
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171.6222.00%2,171.6222.00%4,147.2222.00%4,400.0022.00%
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0.00%1,000.0010.00%1,500.0010.00%1,000.0010.00%
磐石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610.205.20%609.975.20%618.205.20%--
被投资单位 名称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账面 价值持股 比例
珠海多士科技有限公司300.004.00%300.004.00%300.004.00%--
珠海阿凡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200.0040.00%
SPD SILICON VALLEY BANK CO LTD0.080.65%0.090.65%----
合计4,281.904,081.68-6,565.42-5,400.00-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20,346.1726.47%20,651.5726.39%18,607.7723.62%19,221.3324.05%
机器设备8,351.0710.87%8,577.2410.96%9,089.9611.54%10,058.7912.58%
港务及库区设施47,895.1262.31%48,762.1562.30%50,767.8564.45%50,323.3562.96%
运输工具128.050.17%128.010.16%134.790.17%156.930.20%
电子及办公设备139.530.18%149.160.19%167.850.21%174.020.22%
合计76,859.94100.00%78,268.13100.00%78,768.21100.00%79,934.43100.00%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8,761.20未缴清土地出让金,暂未取得产权证书。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九区、十区项目----358.20100.00%
安源消防工程--13.461.10%--
码头修复工程--7.550.62%--
装车台改造、油气回收系统--1,136.6992.88%--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66.135.40%--
西九大厦办公室装修117.3356.76%----
中南汇管线6.973.37%----
中化管线14.406.96%----
华联管线68.0032.90%----
合计206.70100.00%1,223.82100.00%358.20100.00%
项目名称2015 年末 余额2016年增加 金额2016年 转固 金额2016 年末 余额2017年增加 金额2017年转固 金额2017 年末 余额2018年增加 金额2018年转固 金额2018 年末 余额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
武汉恒基达鑫化工区仓储项目12,655.711,407.7914,063.50-------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九区、十区项目-358.20-358.203,322.333,680.54----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新建装车台----1,136.69-1,136.6984.441,228.68-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66.13155.63221.76-
长炼管线-------252.30252.30-
西九大厦办公室装修-------117.33-117.33
华联管线-------68.00-68.00
中诚博艺理货区-------149.23149.23-
合计12,655.711,765.9914,063.50358.204,459.023,680.541,210.36826.931,851.97185.33

截至2018年末,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 预算2017年末余额累计投入 占预算比备注
西九大厦办公室装修320.00117.3336.67%截至目前,装修工程待验收。
合计320.00117.3336.67%-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15,288.8498.22%15,378.9098.22%15,739.1198.28%7,457.2996.33%
码头岸线使用权261.831.68%263.811.68%271.751.70%279.683.61%
专利权14.750.09%15.090.10%3.970.02%4.180.05%
合计15565.42100.00%15,657.81100.00%16,014.83100.00%7,741.15100.00%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武汉恒基达鑫化工区仓储项目8,251.20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未缴清。

继兵、闫杰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依据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羊城评字[2014]第VIMQB0050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以2,650.00万元收购金腾兴70%的股权,合并成本高于购买日金腾兴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1,197.78万元,形成商誉1,452.22万元。2017年末,公司商誉较2016年末增加181.34万元,增幅12.49%,为公司收购鑫创国际有限公司形成的。报告期内,公司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⑦ 长期待摊费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1,268.45万元、874.47万元、672.80万元和584.6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0.78%、0.62%和0.54%。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储罐、管道及钢构架防腐费、球罐检测费及部分翻新改造工程等。

⑧ 其他非流动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83.48万元、3,808.33万元、5,017.96万元和5.80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3%、3.39%、4.66%和0.01%,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和土地款。2017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2,024.84万元,增幅113.53%,主要系对合伙企业恒达创富的投资增加所致;2018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1,209.63万元,增幅31.76%,主要系对合伙企业恒达创富的投资增加所致;2019年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原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合伙企业投资重分类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调整金额为4,983.67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合伙企业投资4,997.1499.59%3,808.33100.00%--
预付工程、设备款5.90100%20.820.41%--53.483.00%
预付土地款----1,730.0097.00%
合计5.90100%5,017.96100.00%3,808.33100.00%1,783.48100.00%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期初余额2017年增减变动2017年余额2018年增减变动2018年末 余额
追加 投资减少 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追加 投资减少 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广州恒达创富一期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00.00-3,900.00--91.673,808.331,382.76-193.944,997.14
合计3,900.00-3,900.00--91.673,808.331,382.76-193.944,997.14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5,043.8472.95%20,761.3668.39%24,327.4269.21%27,933.7476.81%
非流动负债9,288.1127.05%9,594.4431.61%10,822.5730.79%8,433.0523.19%
负债总计34,331.94100.00%30,355.80100.00%35,149.99100.00%36,366.79100.00%

1)流动负债分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4,726.0658.80%9,331.5344.95%15,984.2665.70%22,536.5080.68%
应付票据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应付账款5,011.7020.01%5,516.0126.57%6,378.8026.22%2,290.088.20%
预收款项79.880.32%312.181.50%23.590.10%1,553.675.56%
应付职工薪酬552.972.21%1,172.845.65%810.063.33%702.912.52%
应交税费990.663.96%713.553.44%615.622.53%93.000.33%
应付利息0.000.00%0.000.00%42.760.18%38.140.14%
其他应付款315.351.26%361.481.74%472.341.94%719.442.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67.2113.45%3,353.7716.15%----
流动负债合计25,043.84100.00%20,761.36100.00%24,327.42100.00%27,933.74100.00%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13,853.319,331.5312,984.268,165.62
质押借款--14,370.89
保证借款800.00-3,000.00-
信用借款72.75---
合计14,726.069,331.5315,984.2622,536.50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借款单位余额借款期限借款类型
中国银行武汉徐东支行武汉恒基达鑫800.002019年03月28日-2020年03月27日保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香港恒基达鑫4,717.852018年6月01日-2019年5月22日抵、质押借款
4,717.852019年01月04日-2019年12月13日抵、质押借款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区试验区横琴分行4,417.622018年11月27日-2019年11月22日抵、质押借款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珠海恒基达鑫72.752019.2.21-2022.2.20保证
合计14,726.06--
账龄期末余额
金额比例
1年以内2,103.7638.14%
1-2年3,133.4756.81%
2-3年224.204.06%
3年以上54.580.99%
合计5,516.01100.00%
单位名称性质金额账龄占比
第一名土地款2,800.001年以内43.90%
第二名工程款228.111年以内5.61%
第三名工程款177.911年以内5.43%
第四名工程款174.081年以内3.78%
第五名工程款159.981年以内2.78%
合计-3,540.08-61.50%

③ 预收款项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553.67万元、23.59万元、312.18万元和79.8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56%、0.10%、0.39%和0.32%。2017年末预收款项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1,530.07万元,降幅98.48%,主要系预收款项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结转营业收入所致。

④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3,353.77万元和3,367.2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00%、16.15%和13.45%。2018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增加3,353.77万元,主要系长期借款与长期应付款重分类所致。

⑤ 其他应付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19.44万元、472.34万元、361.48万元和244.55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股权转让款----
控股子公司少数权益股东提供的借款---70.00
投标保证金34.3663.6677.84212.57
应上缴的政府规费0.790.0117.6325.61
供应链金融业务代收采购商定金95.5597.82261.93232.29
暂收款项40.515.355.3520.95
云服务器及工程尾款-5.00112.83
待结转暂收保险款40.0079.7540.00-
党员活动经费23.3017.20--
其他10.0455.0164.5945.18
合 计244.55318.80472.34719.44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4,929.7653.08%4,951.2251.61%7,700.0071.15%7,900.0093.68%
长期应付款1,396.1215.03%1,661.1117.31%----
递延收益2,946.6131.72%2,966.4930.92%3,106.0728.70%515.666.11%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20.17%15.620.16%16.500.15%17.390.21%
非流动负债合计9,288.11100.00%9,594.44100.00%10,822.57100.00%8,433.05100.00%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815.61837.07--
质押借款---
信用借款---
保证借款6,700.006,700.007,700.007,9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585.852,585.85--
合计4,929.764,951.227,700.007,900.0
贷款银行借款单位余额借款期限借款类型
农村商业银行八吉府支行武汉恒基达鑫4,200.002015.11.17-2020.11.17保证借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屏支行恒基润业729.762018年08月28日-2028年08月28日抵押借款
贷款银行借款单位余额借款期限借款类型
合计4,929.76--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2,449.282,388.902,476.24-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497.33577.59629.83515.66
合计2,946.612,966.493,106.07515.66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93.5276,915.8945,667.4946,380.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245.1466,103.3530,384.3635,335.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3810,812.5415,283.1311,045.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01.8370,998.37100,005.8934,890.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12.0669,924.44102,933.0857,280.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0.231,073.93-2,927.19-22,389.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71.2319,321.1848,835.77555,406.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2.5028,381.7555,984.83543,196.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68.72-9,060.57-7,149.0612,210.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2.883,180.805,118.09849.25

例分别为71.12%、50.00%、65.51%和69.69%,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支出占比较高,主要系供应链业务支付的融资本金金额较大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45.44万元、12,717.13万元、10,812.54万元和648.38万元,呈微幅波动态势。2019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保理业务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389.42万元、-2,927.19万元、1,073.93万元和-4,910.23万元,波动较大。2017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9,462.23万元,其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2016年度增加65,115.14万元,增幅186.63%主要是公司赎回短期投资理财产品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2016年度增加45,652.91万元,增幅79.70%,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支付的土地款增加以及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额度和次数增加所致。2018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净流出转为净流入,主要系发行人理财投资收回以及恒投创投投资本金收回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10.83万元、-7,149.06万元、-9,060.57万元和5,068.72万元,波动较大。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9,359.89万元,降幅158.55%,主要是下属子公司信威国际在星展银行(香港)的循环贷款筹资净额减少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融资保证金收回金额减少所致。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60.57万元,同比下降26.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武汉恒基和扬州恒基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3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流动比率2.142.321.851.58
速动比率2.132.311.841.57
资产负债率21.29%19.48%22.35%23.65%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10.497.857.486.79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58、1.85、2.32和2.14,速动比率分别为1.57、1.84、2.31和2.13,呈逐年波动增长趋势,短期偿债能力有一定改善。本次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公司的长短期债务配比将更趋合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提升,从而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

(2)资产负债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65%、22.35%、19.48%和21.29%,呈逐年波动下降趋势。整体而言,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本次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会导致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

(3)利息保障倍数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79、7.48、7.85和10.49,波动较大。公司的营业收入逐年平稳增长,债务比例有所下降,同时具有充足的能力偿还付息。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384.204.335.52
存货周转率(次)55.2656.0663.5770.14
总资产周转率(次)0.160.160.150.14

改扩建及武汉恒基达鑫新建化工仓储项目的产出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预计会得到一定的提升。

5、盈利能力分析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6,475.4325,457.0922,650.0020,917.32
营业成本3,507.3413,947.9212,819.2811,363.29
资产减值损失0.004.75131.392,467.05
投资收益40.82179.88699.39861.56
其他收益136.41721.61807.31-
营业利润1,901.586,734.696,552.704,552.03
营业外收入0.1923.39347.45736.32
营业外支出0.03117.00106.179.66
利润总额1,901.746,641.086,793.985,278.69
净利润1,423.445,253.276,003.504,262.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3.995,758.346,496.124,437.08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5,930.6391.59%23,488.7392.27%21,344.4594.24%20,180.4296.48%
其他业务收入544.808.41%1,968.367.73%1,305.555.76%736.893.52%
合计6,475.43100.00%25,457.09100.00%22,650.00100.00%20,917.32100.0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436.1697.97%13,737.1798.49%12,727.1799.28%11,181.0098.40%
其他业务成本71.182.03%210.761.51%92.100.72%182.291.60%
合计3,507.34100.00%13,947.92100.00%12,819.28100.00%11,363.29100.0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6,475.4325,457.0922,650.0020,917.32
营业成本3,507.3413,947.9212,819.2811,363.29
毛利润2,968.0911,509.179,830.729,554.03
毛利率45.84%45.21%43.40%45.68%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仓储业务2,648.4144.66%12,145.0051.71%11,306.8652.97%9,658.7647.86%
装卸业务3,111.8452.47%11,136.8847.41%10,037.5847.03%10,521.6652.14%
管理服务170.382.87%206.850.88%----
合计5,930.63100.00%23,488.73100.00%21,344.45100.00%20,180.42100.00%
成本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仓储业务2,026.0958.96%9,063.1165.98%8,563.1367.28%7,058.1463.13%
装卸业务1,292.4337.61%4,445.1232.36%4,164.0532.72%4,122.8636.87%
管理服务117.643.42%228.941.67%----
合计3,436.16100.00%13,737.17100.00%12,727.17100.00%11,181.00100.00%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仓储业务622.3223.50%3,081.8925.38%2,743.7424.27%2,600.6326.93%
装卸业务1819.4158.47%6,691.7660.09%5,873.5458.52%6,398.8060.82%
管理服务52.7430.95%-22.09-10.68%
合计2,494.4745.84%9,751.5641.52%8,617.2740.37%8,999.4344.59%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宏观经济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增速于2010年开始逐步下滑,在2016年企稳回升,2018年受到外部环境及贸易战影响,增速小幅下滑。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受大宗商品价格与宏观经济因素影响,石化贸易商的交易意愿及化工品制造商生产意愿在2010年至2015年大幅减弱后,于2016年大幅增强,在2017年企稳,2018年有所减弱。2015-2018年,发行人主营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4,638.49万元、20,180.42万元、21,344.45万元和25,457.09万元,主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与上述行业的发展趋势基本相同。

② 公司所处的石化物流仓储行业固定资产规模投资较大,固定成本占比较高,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取决于收入的变化。

2016年度,公司仓储业务毛利率为26.93%,较2015年增加7.21%,仓储业

2019-03-132019-02-192019-01-252019-01-022018-12-072018-11-142018-10-232018-09-282018-09-062018-08-142018-07-232018-06-282018-06-062018-05-142018-04-202018-03-282018-03-052018-02-082018-01-172017-12-212017-11-292017-11-062017-10-132017-09-212017-08-292017-08-072017-07-142017-06-212017-05-302017-05-052017-04-122017-03-212017-02-272017-02-022017-01-102016-12-152016-11-222016-10-312016-10-072016-09-152016-08-232016-08-012016-07-082016-06-152016-05-232016-04-292016-04-072016-03-152016-02-222016-01-282016-01-052015-12-102015-11-172015-10-262015-10-022015-09-102015-08-182015-07-272015-07-022015-06-102015-05-152015-04-232015-03-312015-03-092015-02-122015-01-212014-12-262014-12-032014-11-102014-10-172014-09-252014-09-032014-08-112014-07-182014-06-252014-06-032014-05-092014-04-162014-03-252014-03-032014-02-062014-01-142013-12-182013-11-252013-11-012013-10-102013-09-182013-08-262013-08-022013-07-112013-06-182013-05-242013-05-022013-04-102013-03-182013-02-222013-01-302013-01-07CRB现货指数:综合

务收入同比上升30.76%,对应的仓储服务成本同比上升19.03%;装卸业务毛利率60.82%,较2015年增加14.50%,装卸业务收入同比上升45.09%,对应装卸业务成本同比上升5.90%。2017年度,公司仓储业务毛利率为24.27%,较2016年度降低2.66%,仓储业务收入同比上升17.06%,对应的仓储业务成本同比上。升21.32%;装卸业务毛利率58.52%,较2016年度降低2.30%,装卸业务收入同比下降4.60%,对应装卸业务成本同比上升1.00%。2018年度,公司仓储业务毛利率为25.38%,较2017年度上升1.11%,仓储业务收入同比上升7.41%,对应仓储业务成本同比上升5.84%;装卸业务毛利率60.09%,较2017年度上升1.57%,装卸业务收入同比上升10.95%,对应装卸业务成本同比上升6.75%。由此可见,公司仓储、装卸业务收入变动的幅度要高于成本的变动幅度,从而导致了毛利率的波动。

最近三年,公司仓储及装卸业务收入与成本变动幅度不一致,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是因为:①公司属于重资产型的石化仓储企业,核心资产主要为仓储用地、码头、储罐、管道、消防设施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占公司资产比重约为58.59%,主营业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主要由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构成,最近三年平均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46.42%,具有成本刚性;变动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维修成本构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收入的增长不成正比;当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达到盈亏平衡点时,随着收入的增加毛利具有较高弹性,带动毛利率增长较快。②公司所属的石化仓储及物流产业与石油化工贸易量紧密相连,业务随着化工产品的进出口量有一定波动。2015年度公司仓储业务的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2015年度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减缓至6.9%,国际油价持续走低,贸易商的存货意愿下降以及珠海地区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仓储、装卸业务收入下降,为近三年的最低点。2016年度公司仓储业务毛利较2015年增加7.21%,装卸业务毛利率较2015年增加14.50%,主要是随着国际原油价格从2016年2月份的低价位逐步回升,石化贸易商的交易意愿及化工厂客户生产意愿较2015年有了明显增强,交易量有了显著的增长,特别是珠海高栏港库区客户及周边化工客户补充库存及生产意愿较为积极,珠海库区业务量增长显著,导致仓储及装卸业务收入同比分别上升30.76%和45.09%。2017年度,公司的仓储业务收入同比上升17.06%,仓储业务毛利率减少2.66%,主要是武汉恒基达鑫2016年4季度投入运营,收入同比增加1,074.35万元,但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未实现规模

效应,而固定成本金额较大,2017年度综合毛利率为-25.94%所致;2017年度,公司装卸业务毛利率较2016年微幅降低2.30%,主要系因市场状况及客户类型调整等原因珠海库区装卸收入下降,从而导致合并口径装卸收入同比微幅下降4.60%所致。2018年度,公司的仓储、装卸业务毛利同比均有微幅上升,主要原因是扬州恒基达鑫和武汉恒基达鑫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018年新增管理服务业务,主要是扬州华鑫开展管理服务输出的业务,毛利率为负,主要系扬州华鑫于2018年4季度成立,收入尚未实现规模效应,而固定成本金额较大。

由于发行人业务特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完全类似的公司很少。上市公司中:

南京港的液体仓储业务、保税科技的码头仓储业务及宏川智慧的仓储综合服务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接近,由于上述上市公司未披露上述业务中进一步细分的装卸及仓储收入、成本数据,因此其毛利率可比数据口径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及代码业务类型2018年毛利率2017年毛利率2016年毛利率
南京港 002040.SZ液体仓储--46.49%
保税科技600794.SH码头仓储49.01%46.63%58.34%
宏川智慧002930.SZ仓储综合服务57.27%56.63%57.94%
平均值-53.14%51.63%54.26%
本公司仓储及装卸41.98%40.37%44.59%
名称及 代码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单位罐容单位罐毛利率单位罐容单位罐毛利率单位罐容单位罐毛利率
投资成本容收入投资成本容收入投资成本容收入
南京港 002040.SZ-----6,379.83458.0646.49%
保税科技600794.SH1,300.21231.7849.01%1,364.50231.9246.63%1,310.51243.0558.34%
宏川智慧002930.SZ1,265.68266.7457.27%1,507.67329.5456.63%1,493.21317.2257.94%
本公司1,316.69223.7141.98%1,263.25205.1040.37%1,315.54209.3444.59%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6,475.4325,457.0922,650.0020,917.32
期间费用901.504,052.674,343.063,198.77
其中:销售费用0.000.000.000.00
管理费用678.032,950.403,175.502,742.13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财务费用223.471,102.281,167.56456.65
期间费用率13.92%15.92%19.17%15.29%
其中:销售费用率0.00%0.00%0.00%0.00%
管理费用率10.47%11.59%14.02%13.11%
财务费用率3.45%4.33%5.15%2.18%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1.4322.6172.48529.3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27135.3156.32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74.44324.81580.92270.23
国债逆回购持有期间收益13.4334.672.365.64
其他股权投资收益-58.48-193.94-91.67
合 计40.82179.88699.39861.56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坏账损失4.75131.39168.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298.30
合 计0.004.75131.392,467.05
项目金额备注
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
2015年度第三批金融企业奖励-7.00与收益相关
2016年度第一批金融企业奖励-21.00与收益相关
服务专项资金引导(园区财政局)13.15-5.00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11.7518.80与收益相关
货物港务费91.03370.88339.86与收益相关
港口设施保安费24.9537.23与收益相关
港口征管费4.998.69与收益相关
2016年中央财政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2.07与收益相关
项目金额备注
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
2016年高企入库奖补资金-71.14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0010.00与收益相关
高栏港财政局研发补助51.3718.43与收益相关
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0D2016年计生考核奖-0.10与收益相关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财政国库2017年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程项目专项资金补助金-5.70与收益相关
珠海市平沙镇财政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培育-50.00与收益相关
保税仓储企业珠海高栏港区扩大进出口规模扶持资金-122.52与收益相关
固定资产专项补助25.96105.4689.76与资产相关
高栏港经济管委会台风灾后扶持资金-与收益相关
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2017年省级研发补贴-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培育资金5.24与收益相关
2018年结对共建奖励0.40与收益相关
企业做大做强资金23.00与收益相关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21.60与收益相关
企业专项扶持资金10.27与收益相关
2018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6.00与资产相关
创新劵5.00与收益相关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17年度企业奖励8.00与收益相关
珠海市外贸稳增长资金外贸大户定额奖励金50.00与收益相关
高栏港财政局明厨亮灶工作补贴1.00与收益相关
高栏港经济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补助资金6.4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6.275.29与收益相关
合计136.41721.61807.31-
补助项目2016年度2015年度备注
货物港务费返还333.10339.63与收益相关
货物港务费代征手续费返还25.4643.96与收益相关
港口设施保安费专项款返还39.3961.18与收益相关
珠海市走出去”专项资金0.003.78与收益相关
扶优扶强贴息0.0026.63与收益相关
珠海高栏港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社保补贴)0.003.38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6.939.37与收益相关
补助项目2016年度2015年度备注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213.00190.00与收益相关
安全文化创建补助0.002.00与收益相关
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0.0012.80与收益相关
2013年度外贸进出口扶持资金75.000.00与收益相关
促进就业再资金15.400.00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10.000.00与收益相关
珠海扩大进口专项配套资金2.490.00与收益相关
2013年度保税仓储进出口奖励金0.000.00与收益相关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专项扶持0.00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0.000.00与收益相关
环保引导资金补助0.000.00与收益相关
服务专业专项资金--与收益相关
2015年横琴新区财政局第三批企业资产补助--与收益相关
2016年第一批金融企业奖励--与收益相关
其他10.4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31.16692.73-
项目金额
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20.61-
违约赔偿收入-300.00
保险赔款-43.01
其他0.192.784.44
合计0.1923.39347.45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1.766.657.20
对外捐赠14.9512.040.66
非常损失48.6074.78-
盘亏损失-12.70-
罚款滞纳金0.034.90
其他16.78-1.80
合计0.03117.00106.179.66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73.995,758.346,496.124,437.08
非经常性损益162.00820.611,486.81559.49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10.29%14.25%22.89%12.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411.984,937.735,009.313,877.59

(二)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未来业务目标公司制定了“未来将继续立足于石化仓储物流行业,不断拓展公司业务区域,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实现公司业务多样化”的战略规划。具体如下:

(1)立足现有主营业务

公司经过多年在石化物流行业的深耕,已在珠三角、长三角及华中地区建立起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自有码头和储罐,硬件设施好;储罐容量大,规模效应突出;行业经验丰富,优质客户资源多;业务布局合理,区域优势强等。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主营业务相关设施及服务等竞争优势,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加快开拓固体危化品仓储服务。同时,公司将把握机遇逐步实施收购兼并计划,重点目标包括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沿海等石化工业发达区域的石化仓储公司。通过行业整合,使公司市场范围扩大、业务链条得以延伸、经营品种得以增加、仓储能力得以提升,实现公司主营业务能力的跨越式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2)积极开拓新业务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属于重资产投资项目,单体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及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为了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未来将积极发展大健康行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服务等业务,逐步实现跨地区、上下游产业链、主业和其他业务多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7年度公司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商业保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4.61万元、475.33万元和100.85万元,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98%;实现毛利润分别为242.83万元、475.33万元和100.85万元,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毛利润的比例为8.33%。2018年度公司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商业保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88.95万元、214.40万元和532.43万元,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1%、0.84%和2.09%;实现毛利润分别为404.08万元、214.40万元和532.43万元,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毛利润的比例为10.00%。目前,上述新拓展的业务均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尚小,对公司的收入、利润贡献不大,未来公司通过加大对上述业务的投资,预计会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公司的对外投资平台恒投创投主要的投资项目有:(1)2015年出资

4,400.00万元投资于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2.00%,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实现投资退出分红252.78万元、1,975.60万元;(2)出资2,000.00万元投资于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2018年收回投资500万元;(3)与恒基星瑞、达安金控、趣道资管共同设立广州达安大健康产业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10亿元,恒投创投恒基星瑞拟以自有资金1.80亿元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占认缴出资金额的18.00%。目前,第一期1.50亿元已于2017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其中:恒基星瑞180.00万元,占1.20%;恒投创投8,520.00万元,占56.80%。(4)恒投创投与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西藏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安金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签署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广州华药恒达创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00万元,恒投创投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恒投创投对广州华药恒达创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出资额为0.00元。(5)恒投创投与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汇垠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达安金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签署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广州恒达创富二期健康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75,000.00万元,恒投创投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0,95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恒投创投对广州恒达创富二期健康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出资额为0.00元。

(3)大健康产业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广州恒达创富一期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类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截至目前已实缴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方式
1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0.000.8057.60货币
2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80.001.2086.40货币
3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520.0056.804,233.60货币
序号股东类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截至目前已实缴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方式
4广东达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80.0037.872,822.40货币
5范晨皓有限合伙人500.003.33319.16货币
合计--15,000.00100.007,200.00-

(b)有限合伙人静态收益率R>8%/年时,超额收益部分按如下分配方式执行:

基金总收益率≦200%的超额收益部分,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的20%;

基金总收益率>200%的超额收益部分,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的25%;

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后由普通事务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协商分配。剩余收益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c)基金的年静态收益率R

计算基金的年静态收益率R,计算方式为:

年静态收益率R=投资净收益/(实缴出资额*资金实际使用平均天数/365)。

其中:因基金分期出资,实缴出资额和资金实际使用平均天数按实际出资的金额和时间加权计算。各项因子的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以普通合伙人届时书面发送内容为准。

投资净收益=投资项目回收资金+基金其他收入-已支付基金费用-投资项目投资本金。其中:已支付基金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运营费用和其他费用。

亏损分担原则:在合伙协议约定范围正常经营所导致的亏损,未清算时,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担账面亏损;清算时按照清算约定执行。

投资协议及签署情况及后续进展安排:截至目前,恒达创富一期基金已投项目2个,均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目前均处于拟IPO申报准备阶段。恒达创富基金后续会持续跟进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定期由投资经理呈报被投资企业的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书面汇报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从而实现对投资项目的持续监督。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期内,可能面临的对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①医改政策变化风险:近年来,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医疗健康行业政策变动较大,目前是医改的关键时期,每项政策都会引发行业的重大变化,比如社会资本的“非禁即入”。医改政策的调整可能导致产业发展方向与新设基金的投资方向发生偏差,从而导致新设基金投资失误,出现亏损;②金融政策变化风险:投资并购所需资金很多时候依赖于金融市场,当金融政策变化时,直接影响企业进行此类活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转向可能会给基金运营成本带来一定影响,从而造成新设基金的金融环境复杂化,使用资金的成本增高不利于新设基金及所投企业的经营

运作,造成新设基金无法按计划实现退出;③基金运营管理风险:在基金运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可能出现的基金运营水平不足、基金管理团队专业不足的可能性,从而造成新设基金投资标的企业不能如期退出,甚至经营失败,可能造成公司投资目的无法实现,导致投资资金损失。

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的影响:尽管随着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趋势,中国的大健康产业领域有较多的投资机会,但由于公司拟投资的大健康产业,相对公司主业属于跨行业投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及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有一定的影响:①若公司持续对大健康产业投入,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成效,通过对优质项目的整合,将有可能推动公司生成第二主业,形成稳定的创新业务和传统业务的双驱增长态势;②新设基金退出时,若公司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公司将仅从该投资行为中单纯获取财务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收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③若公司对大健康产业的基金项目投资失败,将在未来三至五年内拖累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盈利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盈利能力可持续性

石化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性意义,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我国是石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石化产品的生产、消费、使用过程中需要通过物流环节实现石化产品上下游产业链的有效贯通,从而催生了大量的石化物流市场需求,逐步形成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等石化物流基地。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推进实施,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制定,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

公司作为专业的第三方石化物流服务提供商,业务辐射国内石化工业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和华中地区,是华南及华东地区石化产品仓储的知名企业,拥有先进的仓储及码头装卸设施。目前,公司在珠海占地约22万平方米,拥有8万吨级的码头,液体石油化工品储罐60个,总库容61.3万立方米,年货物吞吐量可达1000万吨以上;全资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在扬州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拥有5万吨级码头,液体石油化工品储罐71个,总库容41.75万立方米,年货物吞吐量可达350万吨以上;控股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的“化工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是武汉市重大项目,一期建设占地约11.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甲乙丙类化工库,液体罐区及分装系统,现有甲类、乙类、丙类自动立体库,总货位数约4万个,液体储罐34个,库容约1.02万立方米。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地域优

势为基础,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质量、安全为生命、改革和创新为动力,打造出品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公司通过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成效,通过对优质项目的整合,将有可能推动公司生成第二主业,形成稳定的创新业务和传统业务的双驱增长态势。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主营业务板块具有良好的业务基础和竞争优势,同时通过新业务拓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未来盈利的可持续性有保障。

五、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和对内担保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对内担保余额为21,353.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16.82%。具体担保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余额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是否履行完毕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6,700.002015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17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800.002019年03月28日2020年03月27日保证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4,717.85 (5,500万港元)2018年5月31日2019年5月29日抵、质押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4,717.85 (5,,500万港元)2018年11月7日2019年11月6日抵、质押担保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4,417.622018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5日抵、质押担保
合计21,353.32----
序号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 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1武汉恒基达鑫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融资,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新城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发行人与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发武汉恒基达鑫12%股权2017年12月1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驳回黄腾的反诉请求,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序号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 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行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黄腾及其他三名自然人股东同意提供反担保,并向发行人出具《承诺函》,分别承诺以质押其持有的武汉恒基达鑫全部股权的方式向发行人提供反担保。黄腾履行质押登记义务无果,发行人于2016年9月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腾继续履行《股权质押合同》中的约定义务,协助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院已判决,2018年5月30日二审已判决。日内协助发行人办理其持有武汉恒基达鑫12%股权的出质登记手续。

六、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受限资产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受限原因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保函及汇票保证金2,055.00
固定资产借款抵押10,825.24
无形资产借款抵押6,999.82
投资性房地产借款抵押220.92
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标的物412.53
合计-20,513.51
项目短期有息债务长期有息债务合计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金额147,26.063,367.214,929.76-1,396.1224,419.15
融资方式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4,726.06-----14,726.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67.21-----3,367.21
长期借款-4,285.8585.8585.8585.85386.364,929.76
长期应付款-1,107.12289.00---1,396.12
合计18,093.275,392.97374.8585.8585.85386.3624,419.15
占比74.09%22.09%1.54%0.35%0.35%1.58%100.00%
项目金额占比
信用融资有息债务72.750.30%
担保融资有息债务24,346.4099.70%
合计24,419.15100.00%

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00亿元计入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0亿元,0.34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本期债券于2019年3月31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表6-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债券发行前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53,610.5260,210.526,6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648.43107,648.430.00
资产总计161,258.95167,858.956,600.00
流动负债合计25,043.8421,643.84-3,4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9,288.1119,288.1110,000.00
负债总计34,331.9440,931.946,6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126,927.00126,927.000.00
流动比率2.142.7829.95%
资产负债率21.29%24.38%14.54%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净额中的1.6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的1.0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其中的不超过0.6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暂定拟偿还的有息债务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贷款银行借款期限
农村商业银行八吉府支行2015.11.17-2020.11.17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8.04.02-2021.04.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2019.01.04-2019.12.13

投产后,将新增6.65万立方米库容量。上述项目建设及投产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加大,预计2019年资金需求在0.40亿元左右;武汉恒基达鑫化工区仓储项目土地转让款与维修、改造及防腐等运营维护支出,预计2019年资金需求在0.50亿元左右;同时,公司珠海及扬州现有库区每年的维修、改造及防腐等运营维护支出金额也较高,约0.30-0.40亿元/年。未来三年预计支出约1.20亿元左右。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具有合理性。

(三)募集资金用途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转借他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按照主管机关核准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不用于转借他人、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用于小额贷款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或融资担保业务。本期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超过0.6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向监管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专户用于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发行人成功发行本次债券后,需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划入以上专户。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查询专户内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发行人使用专户内的资金时,应同时向监管银行提交以下资料:

(一)加盖与预留印鉴相符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的划款凭证,划款凭证(划款申请)中需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付款账号、付款用途、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行和付款人附言等内容。

(二)发行人应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流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发

行人使用专户内的资金时,应以传真形式(监管人需留存复印件)向监管人提供由发行人的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当期调用募集资金的计划,且该次调用符合计划。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通过本期债券的发行,可以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管理手段。以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将从2019年3月31日的72.95%下降至52.88%。本期债券的发行将大幅提升发行人中长期负债比例,优化发行人负债结构,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以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2.14增加至2.78。公司流动比率大幅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增强了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凡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本节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就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做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做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延长本次债券期限、取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回售条款和调整利率条款(如有);

2、在发行人不能或预计不能按期偿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相关解决方案,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是否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

解、重组或者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

3、在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申请破产或其他涉及债券发行人主体变更时,决定债券持有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4、就决定变更、解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出决议,或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实质影响时,决定是否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条款;

6、根据法律、法规、深交所自律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增信机构(如有)、增信措施(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2、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之任一情形时,发行人应在知悉该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应当知悉该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具体披露时点、披露方式和披露格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规定为准),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或收到发行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可自行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以下简称“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及/或第十条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

单独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多个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应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4、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上述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5、会议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5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5个工作日前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6、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7、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所列的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

8、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发行人所在地。会议的举办、通知、场所由发行人承担或由会议召集人提供(发行人承担合理的场租费用,若有)。

(四)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会议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并应于召开日的至少7个工作日前且在满足深交所要求的日期前提出;会议召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三条的要求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披露临时提案提出人的名称(如果临时提案由债券持有人提出的,则应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会议召集人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2、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他人(包括受托管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发行人代表”)、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应在会上就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仅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作出决议;未在书面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不得进行表决。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会议召集人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对出席会议之债券持有人资格的合法性进 行验证 ,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由发行人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发行人承担获取债券持有人名册的费用,并无偿向召集人提供债券持有人名册。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代理人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注册号);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3)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4)个人委托人签字或机构委托人盖章。

6、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会议召集人。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2、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果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如果由发行人召集的,由发行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如果由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召集的,由单独召集人或联合召集人共同推举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如会议主持人未能履行职责的,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人,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主持人。

3、会议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记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

证件号码(代理人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记载代理人名称及其注册号)、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面值及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4、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自行承担。

5、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会议及其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

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若拟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次一工作日发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召开时间的公告,但不得改变本次会议议案。如第二次公告后,拟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仍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则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债券持有人会议每一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

与发行人或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且应当回避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3、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应分开审议、表决,同一事项应当为一个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向债券持有人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5、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生效。(如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为10亿元,出席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7亿元,则经出席且所持表决权超过3.5亿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即生效)。

如存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七条所述“拟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按第二十七条约定执行。

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应经现场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及见证律师签名确认。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张数;

(2)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的本次债券张数及占本次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比例;

(3)召开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4)该次会议的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5)各发言人对每个议案的发言要点;

(6)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7)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8)监票人的姓名;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9、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本次债券存续期满后5年。

10、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主持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11、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工作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凡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广州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本节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联系人:蒋永敏、吴峰、刘蔚

电话:020-23385004

传真:020-23385006

邮政编码:510623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18年2月6日,发行人聘请广州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害关系情况

除公开资料已披露的情形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约定的与发行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一)债券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广州证券的监督。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实质性利益冲突(为避免疑问,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关另有要求,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或规定。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披露并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具体披露时点、披露方式和披露格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规定为准),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名称变更;

(2)发行人经营方针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法规政策变化、重大灾害、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4)发行人主体或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出现上升或下调,或列入信用观察名单,或评级展望发生变化;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若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其他公

司信用类债券(含债务融资工具)出具的评级报告(包括首次评级和跟踪评级)中的主体评级,与本次债券的主体评级(如有)存在差异的;

(5)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单次或累计涉及的金额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10%以上的。或者虽然金额不满足以上两项标准,但该项资产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或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判断该项资产为主要资产的;

(6)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单笔数额达到1000万元或者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5%的,或者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达到5000万元或者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10%的;

(7)本次债券违约;

(8)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独或累计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10%;

(9)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10)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减资、合并、分立;

(11)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解散;

(12)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13)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涉及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事项;

(14)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15)本次债券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更或重大变化;

(16)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或挂牌转让条件;

(17)本次债券暂停、恢复、终止上市或转让;

(1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19)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

(20)发行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发生变动;

(21)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22)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资产金额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10%以上;

(23)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2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5)市场上出现关于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的重大不利报道、负面市场传闻或其他需要澄清说明的传闻或事项;

(26)发行人为发行本次债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27)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8)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9)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30)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31)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不一致;

(3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转让本次债券的;

(3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4)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下个月月初的五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具体披露时点、披露方式和披露格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规定为准),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20%;

(2)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不限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

财产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发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等。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后续偿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贷款融资、争取股东增资,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变卖资产、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等。

9、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

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若本次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相关服务费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2、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18条的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3、发行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及下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在存续期内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向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等)查询、使用、报送发行人的资信、信用信息等情况。

14、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如有)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担保人

(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一次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发行人对此无异议;

(3)调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进行谈话。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监督并每年一次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深交所网站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和/或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6、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一次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要求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投资人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9、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发现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或者预计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调查了解,要求并督促发行

人及时采取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和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措施。

11、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2、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如有)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5年。

16、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17、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8、经双方协商一致,受托管理人不收取受托管理费用。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发行人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信息披露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2)在与发行人协商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聘请为履行受托职责而必须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聘请该等中介机构系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合理所需,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发行人不得拒绝;

(3)因发行人未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上述第(1)或第(2)项下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事先告知发行人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大致金额,发行人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同意。

发行人应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的上述费用的合法有效发票和账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所有费用。逾期支付的,发行人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息率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决议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代理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诉讼、仲裁及其他司法程序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由债券持有人承担,不得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其先行垫付。

19、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四)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投资人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形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募集说明

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约束。

2、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发行人偿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3、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

4、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获得本次债券有关信息、监督受托管理

人履行义务、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而作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应当遵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

7、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六)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其通过本人或作为代理人按照监管规定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代客和自营)和经纪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一方为对方或相互提供服务,或者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负有债务,或者一方与对方发生交易等情形。

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以下统称“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4、如果受托管理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之义务及程序,债券持有人可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变更或解聘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的风

险防范机制之义务及程序与发行人进行相关交易并直接造成债券持有人损失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七)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变更受托管理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4)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5)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新任受托管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新任受托管理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新任受托管理人已经披露与债券发行人的利害关系;

(3)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自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5、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债券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债券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债券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事项无法履行,则无法履行的事项可以中止履行,其他事项应继续履行,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应恢复履行。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十)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若发行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

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前述损失。发行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由发行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承担,该终止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于发行人根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章程被解散而终止。

3、若受托管理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受托管理人应负责赔偿前述损失。

4、如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职责,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收取的受托管理费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非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因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引起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者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一、发行人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青运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全体董事签名:

王青运 陈彩媛 程文浩

张辛聿 徐卫东 孟 红

梁华权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全体监事声明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全体监事签名:

高绍丹 雒福庆 孔勇燊

(三)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邹郑平 李 伟 朱海花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主办人:

蒋永敏 吴 峰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主办人:

蒋永敏 吴 峰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11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07号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志伟

张海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负 责 人: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七、评级 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级人员:

评级机构负责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19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协议》及《担保函》;

(六)担保人2017-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部分相关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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