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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1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范围内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进行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用于风险投资的最高额度为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列示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以下投资品种:

(1)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2)基金投资,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型基金等;

(3)期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债权资产、股票收益权、票据资产等投资;

(4)参与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债券投资等证券投资;

(5)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基金、债

券、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进行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同时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组织具有扎实证券投资理论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提出合理的决策建议;建立完善的风险投

资项目筛选与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公司审计部门的随时调查跟踪,加强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以及对被投资项目的定期投资分析等手段来回避、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所进行风险投资将在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

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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