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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7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崔霏女士、高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崔霏女士,1988年2月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在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1月至2019年2月在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及综合部经理,2019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崔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崔霏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崔霏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崔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志荣先生,197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任苏州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任日立光电(吴江)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2006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康英斯(苏州)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课长;2009年1月至今历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审计部负责人;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高志荣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2010年4月至今,兼任苏州瑞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兼任上海伟业创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高志荣先生持有公司39,000股股份,高志荣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志荣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志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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