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56 号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你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计划回购股份金额区间为20,000万元至40,000万元。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实际累计回购金额为7,722万元,未达到计划回购金额下限。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11.1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各项承诺及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