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0-02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4 年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65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93,3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10元,共计募集资金633,959,974.7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673,499.0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2,286,475.6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0,783.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325,69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71号)。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0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3,339,3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2,699,999,984.4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64,499,984.4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788,678.8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58,711,305.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18,065,900.04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511,827.90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7,813.04。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度将募集资金423,882,801.0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
币888,819.00元(均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余额897,813.04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8,265,163.22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487,688.45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9,116,184.00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069,626.1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37,381,347.2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7,557,314.58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余额2,128,902,612.42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7,557,314.5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14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7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于2017年5月1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5月26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于2018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19年1月3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销户日期 | 备 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06068860018175678911 | 2019.12.24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06068860608500012495 | 2019.8.1 | 本公司开户,七天通知存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06068860608510012050 | 2019.8.1 | 本公司开户,定期存款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销户日期 | 备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8110801011756789668 | 2019.12.23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301040160007136792 | 2019.11.21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06068860018800028940 | 2019.12.24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630029927 | 2019.11.21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8110801013601148562 | 2019.11.21 | 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301040160007371175 | 2019.11.21 | 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30626403 | 2019.11.22 | 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310010810120100150618 | 2019.11.25 | 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 397475548006 | 2019.11.25 | 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2701563392 | 2019.11.21 | 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 52380188000148051 | 2019.11.22 | 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 571912725310903 | 2019.11.22 | 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终止由于国内汽车产销的持续低迷,随着汽车后市场竞争加剧,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将大幅削减;本公司的“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线上平台系统开发工作,可以
满足目前业务的需求,后续经营重点是线下门店布局和日常运营;本公司结合行业和市场状况的发展和变化,合理、审慎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了线下门店的布局工作,业务重心将进一步转向门店的日常运营,支持门店业务的快速增量发展、促进门店业务的进一步纵向延伸和横向协作,相应线下门店需要大量营运资金。鉴于上述情况,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及控制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线下门店的日常经营活动和归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的降低业务风险、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以及提高公司利润水平,能为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更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余额2,128,902,612.42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7,557,314.5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终止,详见本报告三(二)所述。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5,871.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911.6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2,890.26[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738.1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2,890.26[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0.07%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265,871.13 | 265,871.13 | 45,911.62 | 63,738.13 | 23.97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合 计 | - | 265,871.13 | 265,871.13 | 45,911.62 | 63,738.1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所述。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所述。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6,913.16 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本公司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 |
12个月,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4日),公司已于2019年5月5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2019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2,128,902,612.42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7,557,314.5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所述。 |
[注]: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7,557,314.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