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票)、非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贴、商业承兑兑付、法人透支账户、国内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3.34%,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2、注册地点: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55,566.1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650,087,927.21 | 6,036,634,582.70 |
负债总额 | 3,651,118,341.57 | 2,973,757,364.52 |
净资产 | 2,998,969,585.64 | 3,062,877,218.18 |
项目 | 2021年度(已审计) | 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431,981,035.44 | 933,593,332.47 |
利润总额 | 674,363,801.08 | 74,020,174.49 |
净利润 | 577,402,207.90 | 62,308,355.5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69,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56.5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