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核销坏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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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修炳 周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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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