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9-029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公告,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安路3号广州富力丽思卡尔顿酒店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昕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374,860,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908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361,317,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4186%;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4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3,543,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8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4,60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328%;
反对24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64%;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4,52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116%;
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76%;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74,52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116%;
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76%;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74,52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116%;
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76%;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74,60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328%;
反对24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64%;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3,392,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1540%;反对24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24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20%。
6、《关于2019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374,52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116%;
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76%;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3,31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5711%;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0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20%。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74,52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116%;
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76%;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3,31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5711%;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0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20%。
8、《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3,31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7.5711%;
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069%;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3,31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5711%;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0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2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74,53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131%;
反对322,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61%;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3,31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6115%;反对322,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666%;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20%。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74,52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116%;
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76%;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3,31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5711%;反对3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0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0.0220%。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74,60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328%;
反对24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64%;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12、《关于继续调整优化营销网络的议案》
同意374,61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343%;
反对2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49%;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3,397,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1943%;反对2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83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20%。
1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延期的议案》
同意12,59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2955%;
反对951,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716%;
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2,59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2955%;反对951,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716%;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32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董事毛修炳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作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邵芳、叶可安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