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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2年3月6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湖南山河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游艇”)、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科技”)、长沙福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兴隆房地产”)以及自然人吴泽伟签署了《湖南山河游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泽伟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江山河游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框架协议》”),就公司拟收购山河游艇、山河科技、福兴隆房地产以及吴泽伟(以下合称“股权出让方”)合计所持有的阳江山河游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山河游艇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事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收购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已按照《收购框架协议》的约定向股权出让方支付了诚意金人民币1,000万元,并安排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进场对阳江山河游艇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相关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尽调过程中公司所获得的相关信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友好协商,公司将不再寻求收购目标公司的任何股权。公司与股权出让方于近日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收购框架协议》终止。

2、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代股权出让方向公司退还全部诚意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逾期未能退还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120%支付公司逾期利息。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就前述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3、《收购框架协议》终止后,除《终止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终止协议》的签署是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不会因终止协议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收购框架协议》及《终止协议》的约定要求相关方在约定的日期内向公司退还1,000万元诚意金并支付其应当承担的相应利息(如需)。

3、今后,公司将继续寻找合适的优质资源,推进实施建设南方高端装备制造基地,进一步扩大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和物料搬运装备等高端装备业务的产能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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