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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

修订后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6月20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1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邮政编码:518001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红岭北路2188号广田大厦30层 邮政编码:518029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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