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1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